設定背景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
錦衣衛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法務部門。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
南北鎮撫司”。其中“
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法紀、軍紀。“
北鎮撫司”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
北鎮撫司外部任務較多,經常出差全國。北鎮撫司外出特務皆為“欽差”。由於北鎮撫司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地方官員見到北鎮撫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點不大意,稱呼為“上差”或“欽差”。
南北鎮撫司
明成祖時,將錦衣衛鎮撫司分為南、北兩司。其中“
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
法紀、軍糾。“
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
詔獄),可以自行
逮捕、
刑訊、
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死於
酷刑拷打之下者不計其數。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
衛所,統領官稱
千戶、
百戶、
總旗、
小旗。一般軍士稱為
校尉、
力士,雅稱為“
緹騎”。
瞿式耜曾道:“往者魏、崔之世,凡屬凶網,即煩
緹騎,一屬緹騎,即下鎮撫,魂飛湯火,慘毒難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樂矣。”
次日之暮,嚴刑拷問諸君子。雖各辯對甚正,而堂官 許顯純袖中已有成案,第據之直書具疏以進。是日諸君子各打四十棍,拶、敲一百,夾槓五十……七月初四日比較。六君子從獄中出……一步一忍痛聲,甚酸楚……用尺帛抹額,裳上膿血如染……十三日比較……受杖諸君子,股肉俱腐……十九日比較,楊、左、魏俱用全刑。楊公大號而無回聲,左公聲呦呦如小兒啼……二十四日比較,刑畢……是夜三君子(楊漣、左光斗、魏大中)……俱死於鎖頭葉文仲之手……二十八日……周公( 周朝瑞)至大監,不半時許,遂斃郭賊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