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4月3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3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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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2〕126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定位。
1.聚焦“特色產業+跨境電子商務”定位,圍繞新能源、新型顯示、智慧型感測器、生物化工四大產業集群和汽車零部件、紡織、玻璃製品等本土特色優勢產業,打造跨境電子商務標桿企業和產業集群,推動外貿和傳統產業數位化升級。
2.聚焦“開放平台+跨境電子商務”定位,加強平台融合,疊加安徽自貿試驗區蚌埠片區、國家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等開放平台優勢,在業態融合、模式創新、監管服務等方面為全省乃至全國跨境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3.聚焦“區位優勢+跨境電子商務”定位,搶抓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及甬蚌合作機遇,發揮蚌埠市皖北地區和淮河流域中心城市、生產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全國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示範城市優勢,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主體、人才和資金等要素跨區域流動,全面提升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競爭力和影響力。
(二)主要目標。
2023年到2025年,蚌埠市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每年實現倍增,力爭2025年超過40億元;到2027年,全市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80億元,其中納入海關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代碼項下統計進出口額達到35億元,集聚跨境電子商務企業300家以上,其中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1000萬元以上企業超過50家,市級以上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超過4個。
二、建設任務
(一)建設兩大平台。
1.線上綜合服務平台。依託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B型)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完善升級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推動商務、市場監管、海關、稅務、外匯管理、郵政等有關單位數據互聯互通,推動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共享,在通關、退(免)稅、結匯、金融、物流等環節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一點接入、一次申報、一站式線上服務。
2.線下產業園區平台。打造“一區雙核多園”空間布局。“一區”指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包括蚌埠市全域,涵蓋區內註冊的各類市場主體。“雙核”指依託蚌埠中恆商貿城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融合示範區,依託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多園”指依託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安徽蚌山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構建輻射全市的跨境電子商務孵化服務中心;以各縣(區)及各類園區等為載體,建設符合當地產業特色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重點加快淮上經濟開發區(專業化工)、淮上區(醫藥)、龍子湖區(新型材料)等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及懷遠縣省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汽車零部件)建設,打造產業貿易高度融合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群;協同發揮固鎮縣精細化工、五河縣紡織服裝和腳踏車、禹會區新型顯示和新能源、蚌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型顯示和汽車零部件、蚌埠經濟開發區智慧型感測器等產業優勢,批量化推動傳統外貿企業向跨境電子商務轉型升級。
(二)建立六大體系。
3.信息共享體系。依託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統一信息標準規範、信息管理服務,打通金融、海關、稅務、外匯管理、物流等相關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供信息技術支撐,促進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三流合一”。
4.金融服務體系。推動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電子商務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在融資、支付、結算、保險等環節開展合作,鼓勵相關機構針對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等業態模式開發個性化、場景化、多元化的融資產品、出口信用保險及資信評估等業務。
5.智慧型物流體系。引進一批大型物流企業,培育一批本地物流企業,依託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構建物流智慧型信息系統、倉儲網路系統、運營服務系統,為跨境電子商務相關市場主體提供物流狀態查詢、物流資源配置等可驗可測可控的全程服務。
6.信用服務體系。依託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整合跨境電子商務基礎數據,鼓勵行業主管部門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檔案,實現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逐步解決假冒偽劣商品和商家誠信缺失等問題。
7.統計監測體系。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方法,對納入海關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代碼項下統計的進出口額、一般貿易方式通關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測算數、跨境郵快件數進行全口徑統計監測。
8.風險防控體系。明確海關、稅務、外匯管理等有關單位監管職責,建立多部門、跨區域風險管理和防控體系,探索建立風險信息採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置機制,有效防控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在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等關鍵流程和節點開展風險識別、評估、預防和處置,確保全全規範、風險可控。
三、重點舉措
(一)開展市場主體引育行動。
9.集聚頭部企業。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政企對話直通車制度,落實市、縣(區)領導掛點聯繫企業機制,在政策扶持、市場開拓、運輸保障等方面提供“一企一策”幫扶。針對汽車零部件、化工、新型顯示、玻璃製品、紡織品等優勢產業,藉助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和外貿綜合服務平台,開展業務培訓、品牌培育、行銷活動,培育面向全球市場的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國際國內知名跨境電子商務平台、物流服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跨境電子商務賣家。
10.提升企業實力。推動蚌埠製造商和境外零售商、消費者直接對接,發展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對消費者(B2C)、工廠對消費者(M2C)等模式,實現產品向個性化、定製化行銷轉型升級。招引產品品類符合跨境電子商務終端消費特性的生產型企業,舉辦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生產型企業等共同參與的產銷對接會,鼓勵企業參加國內外重點展會,融合線上線下資源拓展訂單獲取渠道。推動“品牌出海”,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申報“安徽出口品牌”,提升“蚌埠製造”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融合發展行動。
11.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組合出海。在蚌埠中恆商貿城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加快市場採購貿易出口商品展銷中心建設,推動玻璃製品、服裝紡織等本地優勢商品以及皖南茶葉、阜陽柳編、安慶毛刷等省內名優產品入駐展銷中心。招引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支持中小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方式接單、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出口。
12.提升“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信息化服務水平。推動省內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外貿綜合服務平台、國內外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台與市場採購貿易聯網信息平台互聯互通,為企業採購交易、物流履約、金融結算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務。
13.提升“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便利化水平。加快市場採購貿易前置組貨倉建設,推進市場採購貿易省內組貨全國通關一體化,探索“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兩種貿易方式的貨物拼箱轉關運輸,使用電子關鎖實現智慧監管。創新實施“網上訂貨、市場採購貿易方式(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039)通關、海外倉分撥”協同貿易機制,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共用共享海外倉資源。
(三)開展硬體基礎夯實行動。
14.推動海外倉高質量發展。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聯合傳統外貿、物流等各類企業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成員國、歐美地區等熱門市場採用自建、合建、租賃等方式共建公共海外倉。依託現有海外倉資源培育公共海外倉,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外倉企業上線“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支持發展成熟的公共海外倉企業申報省級公共海外倉。
15.建設重要功能區域。積極申建蚌埠綜合保稅區,依託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B型)等現有保稅監管場所,招引知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項目,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等業務,建設皖北地區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分撥中心、進口產品消費中心等。
16.完善物流體系。提升蚌埠港要素集聚能力,推進蚌埠港內陸貨櫃碼頭項目建設,吸引國際航運企業入駐。推動寧波舟山港參與蚌埠港建設運營,推進兩港之間貨櫃航線開通。提升鐵海聯運通道能力,協調上海港、寧波舟山港等港口加強空箱調運。提升中歐班列運行能力,穩定“蚌西歐”“蚌合歐”班列運行。
(四)開展營商環境最佳化行動。
17.加強跨區域合作。搶抓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及甬蚌合作機遇,依託長三角跨境電子商務聯盟等合作平台,加強與寧波等先進跨境電商綜試區資源對接及交流合作,支持寧波等地龍頭企業在蚌埠設立分公司、本地化服務機構或團隊。支持蚌埠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使用寧波等地企業海外倉。鼓勵蚌埠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在寧波等地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飛地”園區。
18.最佳化海關監管模式。強化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服務功能。提升通關效率,對不涉及出口徵稅、出口退稅、許可證件管理,且單票價值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的一般出口商品,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鼓勵B2B出口商品通過公共服務平台向相關管理部門進行一次性申報。推動符合條件的商品實行自報自繳、審核後置的稅收征管方式。實行“稅款擔保、集中繳納、代扣代繳”通關模式,提高進口貨物“提前申報”比例,非布控查驗貨物抵達口岸後即可放行提離。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政策,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通關管理措施,對誠信企業實行優先辦理、簡化審核和較低查驗率等便利措施。
19.推動稅收征管模式創新。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開展退(免)稅無紙化申報。對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符合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對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內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辦法。
20.推動外匯監管模式創新。支持更多銀行按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辦理收付匯業務。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可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出口至海外倉銷售的貨物,匯回的實際銷售收入可與相應貨物的出口報關金額不一致。境內國際寄遞企業、物流企業、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可為客戶代墊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關的境外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代墊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2個月。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個人,可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
21.推動金融服務模式創新。幫助有條件且有融資需求的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及配套服務企業對接使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等國家級基金。推動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跨境電子商務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依託企業跨境電子商務業務信息,為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信用貸款、應收賬款融資、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信保保單融資等方面支持,拓展企業融資渠道,提升企業抗風險能力。
22.加強人才培育和行業組織建設。發揮市場引導和政策驅動作用,吸引跨境電子商務高層次人才和高端創業團隊,建立有助於培育、留住跨境電子商務本地人才的服務體系。加強與安徽財經大學、安徽科技學院、蚌埠學院、蚌埠工商學院、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以及知名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培訓機構的合作,開設跨境電子商務培訓班,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急需的創業型和實用技能型人才培訓基地。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橋樑紐帶作用,成立市級跨境電子商務相關行業組織,提供政策宣傳、活動對接、人才培訓、調查研究等服務,加強與國內其他跨境電商綜試區行業協會商會的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定期研究重大問題,統籌協調重大事項,有效推進各項任務落實。明確機構承擔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和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完善市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配套支持政策,加強對龍頭企業招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創建等方面支持,重大事項實行“一企一策”,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做大做強。各縣(區)、開發區結合自身實際出台相應配套政策。
(三)強化責任落實。制定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階段性工作計畫,明確各階段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加強對各責任單位的工作指導和跟蹤問效,強化結果運用,確保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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