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辦秘〔2022〕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11日
方案全文
安徽省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國辦發〔2021〕24號),推動我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高質量發展,壯大外貿發展有生力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充分發揮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試驗田的先導作用,推動外貿領域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到2025年,全省跨境電商生態體系基本形成,跨境電商年交易額達500億元以上,培育20家以上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和30家年交易額過億元跨境電商企業;市場採購貿易規模達100億元;引進和培育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以下簡稱“綜服企業”)15家,服務中小微外貿企業超過5000家;培育使用和建設海外倉超過500個,基本形成覆蓋貿易重點市場、服務更加完善的海外倉網路;保稅維修實現超1.5億美元,離岸貿易管理更加規範、服務更加便捷。
二、工作舉措
(一)數位技術賦能外貿發展。
1.加強跨境電商載體平台建設。完善合肥、蕪湖、安慶跨境電商綜試區“兩平台六體系”建設,對業務流程、監管模式、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成熟做法在全省範圍內進行推廣。支持條件成熟的市申報跨境電商綜試區,對新獲批跨境電商綜試區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資金支持。按年度開展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認定和評估,對新獲批的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資金支持,對年度評估等次為優秀的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給予最高3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省商務廳牽頭,各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外匯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壯大跨境電商主體。採取“一事一議”方式重點引進輻射帶動能力強、行業影響較大的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平台和企業,對新落戶且首個整年度線上交易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企業給予不低於5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指導有條件的企業自建獨立站和垂直品類第三方交易平台,培育自有渠道、自有用戶群。對使用獨立站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開展跨境電商業務且年銷售額達到一定規模(具體標準由省商務廳商有關部門根據年度跨境電商發展情況及規模另行確定、動態調整,下同)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支持跨境電商企業申報“安徽出口品牌”。(省商務廳牽頭,各市人民政府、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培育跨境電商孵化機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和專業機構作用,培育跨境電商孵化基地和孵化中心,為企業提供差異化孵化服務。對年培育新增跨境電商實績企業數達到一定規模的孵化中心給予最高5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發展跨境電商配套服務企業。完善全省跨境電商服務體系建設,引入和培育倉儲物流、支付結匯、通關服務等企業。推動綜服企業拓展跨境電商業務,對年服務企業30家以上或年線上交易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綜服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各市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創新跨境電商監管方式。在全省推廣跨境電商零售一般出口業務總單作業模式,提升通關效率。簡化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備案流程,對完整提供《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企業備案登記表》《跨境電商海外倉信息登記表》和海外倉租賃或所有權相關證明材料的企業,按規定直接予以備案。推廣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模式,最佳化進口退貨管理。加快安徽省跨境電商數據交換二級節點建設,完善跨境電商數據分析、數據安全和運維保障體系。(省商務廳、省數據資源局、合肥海關、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培育外貿數位化生態鏈。指導傳統外貿企業運用雲計算、人工智慧、虛擬現實等技術,對產品研發、生產製造、物流通關、客戶管理、供應採購等貿易全流程進行數位化改造,建立基於數位技術的彈性供應鏈,拓展按需設計、定製生產等新模式,帶動上下游企業數位化轉型。引導數字服務企業為外貿全鏈條數位化轉型發展提供專業服務。(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提升外貿企業數位化行銷能力。開展“皖美製造 暢行全球”系列活動,組織跨境電商平台企業與外貿企業加強合作,對企業參加統一組織的線上國際市場開拓活動給予部分資金支持。開展全省跨境電商系列培訓、專題講座,指導企業藉助跨境電商平台、境外社交媒體、搜尋引擎、短視頻網站等新平台進行展示推介、洽談合作,建立線上海外行銷網路。(省商務廳負責)
(二)推動傳統貿易轉型升級。
8.指導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規範發展。完善提升蚌埠中恆商貿城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配套監管措施、公共服務平台和綜合服務中心功能。指導符合條件且具一定產業基礎和外向度的內貿市場申報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對於獲批的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給予連續三年每年30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用於公共服務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等。(省商務廳牽頭,蚌埠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省外匯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擴大市場採購貿易市場主體。引導綜服企業、貿易公司、貨代公司等在試點市場布局設點,帶動更多內貿市場主體開展外貿業務。引入與市場採購貿易方式配合度高的商品生產企業入駐。探索在全國各地建立商品集采點,在“風險可控、源頭可溯、責任可究”前提下,有序推進市場採購貿易方式通關一體化。支持蚌埠市市場採購貿易專項資金對試點宣傳推廣以及市場採購貿易各環節企業“雙招雙引”予以重點支持。(省商務廳、蚌埠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推進貿易和產業聯動發展。聯合行業協會、跨境電商平台、外貿公司等在國家級和省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開展“一品一策”專項培育,提升優勢產業利用跨境電商、市場採購貿易等新業態發展外貿的能力。優先支持與跨境電商結合度較高的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申報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對於符合條件的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出口企業,海關主動降低商品出口查驗率。(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合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貿易分工細化和業態融合發展。
11.促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健康發展。開展省級綜服企業認定,對新獲認定或年新增業務量達到一定規模的綜服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建設資金支持。落實海關“雙罰”機制,對取得海關高級認證或一般認證資質的綜服企業,在進出口通關環節予以便利化服務,降低高級認證綜服企業的進出口貨物平均查驗率。對已經辦理代辦退稅備案但尚未進行首次申報退(免)稅實地核查的生產企業,屬地稅務機關在收到首次委託代辦退稅業務申報信息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核查工作。綜服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入,可自主決定是否開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指導行銷、支付、物流、品控等外貿細分服務企業在各區域、各行業深耕垂直市場。(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省外匯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支持使用和建設海外倉。指導貿易、物流和跨境電商企業在美國、歐盟等傳統市場和東協、“一帶一路”沿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等新興市場共建共享海外倉,對達到一定規模條件的自建海外倉或保稅倉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資金支持,對租賃海外倉或保稅倉且年線上銷售額達一定規模的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的使用費支持。整合自建、合作倉資源,向供應鏈上下游延伸物流、通關、展銷、退換貨、售後維修等服務;整合境內外物流、倉儲等資源,為外貿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發展保稅維修和離岸貿易。指導綜合保稅區內企業開展保稅維修業務,推動合肥積體電路、蕪湖航空器等保稅維修產業集聚發展。鼓勵自貿試驗區按照綜合保稅維修目錄開展“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並進行監管和評估。商業銀行對真實、合法且具備合理性的離岸貿易業務,可自主決定審核交易單證的種類。(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合肥海關、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外匯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貿易創新環境建設。
14.完善貿易創新容錯機制。充分發揮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試驗田”作用,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事中事後監管、區域協同發展等領域制度創新,推動海關、稅務、外匯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踐行包容審慎監管原則,在通關、結匯、繳稅退稅等環節採取柔性監管方式,為貿易創新發展提供安全空間。(省市場監管局、合肥海關、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分行、省外匯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發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作用,針對外貿新業態新模式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發展新趨勢及時最佳化政策支持方向。最佳化省市財政支持結構,鼓勵各市結合本地實際,出台政策措施。全面落實跨境電商、市場採購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大相關政策宣傳和輔導。對稅務主管部門認定的三類以上新業態新模式出口企業實現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全覆蓋。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新業態新模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獲認定企業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口岸通道建設。根據地區發展需求,在相關設備滿足監管要求的基礎上,恢復和增加水路、公路、鐵路、航空、快遞等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探索建設國際郵件、快件和跨境電商功能疊加的海關監管中心。統籌整合全省中歐班列、國際航空等貨運資源,最佳化班列及航線布局,增加班列密度,積極開通國際貨運新航線,擴大覆蓋面。(各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合肥海關、省郵政管理局、安徽民航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17.鼓勵金融服務創新。推廣“信易貸”模式,加大信用信息歸集力度,組織銀行等機構入駐平台回響企業融資需求。銀行機構在提高風控水平的基礎上,創新信貸、貿易融資等業務,以及遠期結售匯、人民幣與外匯掉期、期權等衍生金融產品,為企業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務和匯率風險管理。定期開展面對外貿新業態新模式企業的資本市場業務培訓,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進行融資,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探索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新模式。將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納入金融機構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發展評價考核。(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外匯管理局、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中國進出口銀行安徽省分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安徽分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提升外匯收支便利化水平。跨境電商企業可將境外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出口至海外倉銷售的貨物出口報關金額與匯回的實際銷售收入可不一致。境內國際寄遞企業、物流企業、跨境電商平合企業可為客戶代墊跨境電商相關境外費用。允許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商外匯結算,境內個人辦理跨境電商、市場採購貿易項下結售匯時,提供有交易額的證明材料或交易電子信息的,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額度。允許符合條件的綜服企業根據客戶委託代辦出口收匯。(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外匯管理局按責任分工負責)
19.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合肥國際網際網路數據專用通道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園區申建國際網際網路專用數據通道。完善合肥國際郵件互換局(交換站)配套功能,支持蕪湖等有條件地區申建國際郵件互換局(交換站),提升跨境寄遞支撐能力。(省商務廳、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加強行業組織建設和專業人才培育。引導企業自發成立外貿新業態相關領域行業組織,參與外貿新業態新模式領域國家、行業、地方和團體標準制定。指導省內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開設相關專業及課程。組織企業與省內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通過建設實踐教育基地、實訓基地、創業基地、以工代訓等形式進行校企合作,開展訂單式培養。(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21.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部門聯動、省市協同,各市、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省商務廳牽頭,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強宣傳引導。各市、省有關單位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廣泛宣傳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成效,積極營造鼓勵創新、充滿活力、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良好氛圍,促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持續健康創新發展。(省商務廳牽頭,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解讀
2022年1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了《安徽省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據
近年來,全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跨境電商交易額從2017年的28.4億元增加到2020年的141.7億元,連續3年增幅50%以上,2021年預計跨境電商交易額超200億元,增長40%以上;蚌埠中恆商貿城自2020年底獲批國家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以來已出口11.04億元;全省使用和建設海外倉200餘個;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保稅維修、離岸貿易等新業態逐步發展,但整體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為進一步促進我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出台此檔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一是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是落實“六穩”“六保”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全力穩住全省外貿基本盤,加快推進外貿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二是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外貿在聯結國內國際雙循環中的重要樞紐作用,對打造國內大循環重要節點、國內國際雙循環戰略支點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有利於推動外貿數位化轉型升級,促進產業數位化與貿易數位化融合,拓展外貿發展空間,順應世界經濟發展的大趨勢。
三、起草過程
根據《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商務廳牽頭起草了《實施方案》。起草過程中,省商務廳充分吸納、合理吸納各市、省有關部門以及相關商協會和企業意見建議,對檔案進行了合法合規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形成了《實施方案(送審稿)》,經省委、省政府審議審定,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皖政辦秘〔2022〕8號)正式印發實施。
四、工作目標
《實施方案》提出充分發揮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試驗田的先導作用,推動外貿領域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到2025年,全省跨境電商生態體系基本形成,跨境電商年交易額達500億元以上,培育20家以上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和30家年交易額過億元跨境電商企業;市場採購貿易規模達100億元;引進和培育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15家,服務中小微外貿企業超過5000家;培育使用和建設海外倉超過500個,基本形成覆蓋貿易重點市場、服務更加完善的海外倉網路;保稅維修實現超1.5億美元,離岸貿易管理更加規範、服務更加便捷。
五、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務
《實施方案》共三個部分,22條,分別從數位技術賦能外貿發展、推動傳統貿易轉型升級、推進貿易分工細化和業態融合發展、加強貿易創新環境建設提出了政策措施:一是聚焦數位技術賦能外貿發展。支持跨境電商綜試區、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等載體平台建設和各類跨境電商企業培育,創新跨境電商監管方式,指導外貿企業數位化轉型,提升數位化行銷能力。二是聚焦傳統貿易轉型升級。支持市場採購貿易試點規範發展,有序推進市場採購貿易方式通關一體化,利用市場採購貿易等方式推動本地優勢產品出口。三是聚焦業態融合發展。培育和認定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對符合條件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在通關、退稅、收匯等環節提供便利;支持使用和建設海外倉,為外貿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發展保稅維修和離岸貿易。四是聚焦貿易創新環境建設。完善貿易創新容錯機制,圍繞財稅金融、口岸通關、收付匯、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培養等關鍵領域提出對策。
六、創新舉措
此次出台的《實施方案》可以概括為“四個突出”:
一是突出雙招雙引。方案提出支持各類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市場主體“外引內育”,“一事一議”引進輻射帶動能力強、行業影響較大的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平台和企業;對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予以支持;充分發揮資本的力量,鼓勵銀行、證券等機構金融服務創新。
二是突出產貿聯動。產業是貿易發展的重要基礎。方案提出聯合行業協會、跨境電商平台、外貿公司等在國家級和省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開展“一品一策”專項培育,提升優勢產業利用跨境電商、市場採購貿易等新業態發展外貿能力;指導綜合保稅區內企業開展保稅維修業務,推動合肥積體電路、蕪湖航空器等保稅維修產業集聚發展。
三是突出業態融合。方案提出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與其他業態融合,服務跨境電商和市場採購貿易發展;加快推進跨境電商、海外倉融合發展,支持海外倉企業向供應鏈上下游延伸物流、通關、展銷、退換貨、售後維修等服務,提升外貿新型基礎設施水平。
四是突出監管創新。堅持在發展中規範、規範中發展,推動貿易各環節採取柔性監管,為貿易創新發展提供安全空間。在跨境電商方面,推廣跨境電商零售一般出口業務總單作業模式和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模式;簡化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備案流程。在市場採購貿易方面,探索在全國各地建立商品集采點,有序推進市場採購貿易方式通關一體化。
七、保障措施
一方面,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部門聯動,省市協同,各市、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和措施落到實處;另一方面,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廣泛宣傳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成效,積極營造鼓勵創新、充滿活力、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良好氛圍,促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持續健康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