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2年11月國務院批覆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所屬地區:安徽省蚌埠市
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2年11月國務院批覆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2年11月國務院批覆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歷史沿革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
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中國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性質的先行先試的城市區域,旨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
圍繞蚌埠實體市場及全國電商產業發展態勢,依託蚌埠(皖北)鐵路無水港、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以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創業團隊為主體、第三方服務商為核心,融入新型低碳生態產業園區設計理念,創建具有蚌埠地方特色的全產業鏈綜合服務園區。
皖北跨境電子商務產業中心,依託淮上區這一皖北商貿物流核心的基礎條件,以皖北B級保稅物流中心的特殊功能為前提要件,結合企業的強烈需求,參考國家的相關政策,研究利用保稅中心的平台功能,找出可行辦法,搭建一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
15.構建跨境電商生態圈。加快建設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完善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功能,最佳化線下綜合園區配套,提升跨境電商交易規模與發展水平。依法依規開展跨境電商人民幣結算,推動跨境電商線上融資及擔保方式創新。開展跨境電商...
2021年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評估是商務部首次對全國前五批共105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開展建設進展評估,主要考量綜試區方案實施、工作機制建立、便利化政策落實、年度進出口額、年度出口增速、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和海外倉數量等40多個指標...
中國(蕪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19年12月國務院同意設立的試驗區。設立批覆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蕪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蕪湖)...
《中國(許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許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3〕35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
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的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設立背景 2013年中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10萬億,首次超過美國,成為世界電子商務第一大國度。杭州市按照國務院...
《中國(舟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指定並發布的方案。制定經過 2022年5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舟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產業定位。以助力傳統外貿...
《中國(同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2023年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印發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同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發〔2023〕4號 佳木斯市、同江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關...
為加快推進中國(菏澤)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菏澤綜試區)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
1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會議決定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是政策窪地,...
中國(安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的。設立批覆 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函〔2020〕47號,同意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安慶)...
《中國(宜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歷史沿革 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國(宜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23年7月31日,江西省...
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函〔2020〕47號,同意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德宏)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中國(眉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2022年10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方案。發布信息 2022年10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眉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
2023年7月3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新余)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設立背景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簡稱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贛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贛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
中國(德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2年11月國務院同意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歷史沿革 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國(德州)跨境電子...
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中國(許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23年10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許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實施方案 中國(許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建設中國(許昌)跨境電子...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黨...
《中國(日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於2022年5月2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發布信息 山 東 省 人 民 政 府關於印發中國(淄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和中國(日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政字〔...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河源)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制定經過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河源)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方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
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設立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18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函〔2020〕47號,同意湘潭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2022年4月訊息,商務部“2021年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評估”結果出爐,中國(湘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
為做好中國(威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威海綜合試驗區)建設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18〕93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
為切實推進中國(濟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濟寧綜試區)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中國(唐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是2018年8月國務院同意設立的試驗區。2018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國(唐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