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中國科舉制度)

科舉制度

中國科舉制度一般指本詞條

“科舉”是一個含義豐富複雜、具有動態特徵的詞語。廣義的科舉指分科舉人或設科取士,約略同於貢舉,起始於漢代;狹義的科舉指進士科舉,始於隋朝。科舉制的諸多特徵是經歷漫長的過程才逐漸形成的,但要定下一個起始年代,必有標誌性的創製,而真正具有標誌性意義且與歷史上“科舉”一詞相符合的,只有隋煬帝創立進士科這一歷史事件,從隋煬帝大業元年(605年)進士科的創設,到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廢除科舉,科舉制在中國歷史上存在1300年之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舉
  • 外文名:Imperial examination(English)
  • :kējǔ
  • :khou-ciù
  • :fō-géui
  • 閩南:kho-kú
  • :khoa bảng(科榜)
  • :과거(科擧)
  • :かきょ(科挙)
  • 起源地:中國
  • 實行:漢字文化圈
  • 起始:公元621年至1905年 
  • 現代國考
歷史背景,科舉發展,科舉起源,科舉發展,改革時期,中落時期,鼎盛時期,廢除滅亡,明清科舉,科舉,童生試,鄉試,會試,殿試,科舉內容,考察法則,墨義,帖經,策問,詩賦,經義,武舉,科舉分級,及第,進士,狀元,會元,解元,連中三元,鼎甲,貢士,舉人,生員,名詞釋意,社會影響,積極影響,消極影響,對外國的影響,

歷史背景

秦朝以前,採用“世卿世祿”制度,後來逐步引入軍功爵制。西周時,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諸侯、。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漢朝。提拔民間人才。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徵辟制,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才。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舉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魏晉時代,士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從民間取材,還讓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科舉制的殿試部分是由皇帝親自主持、以分科考試形式錄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晉以來,採用九品中正,官員大多從各地高門權貴的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無論優劣,都可以做官。許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卻不能到京和地方擔任高官。為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來選拔官員。他令各州每年貢士3人,後設不同科目選拔人才。隋煬帝時期正式設定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選拔人才,就是以應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舉的前身。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以"四書五經"為準,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參照朱熹四書集注》。但由於八股文過於呆板,因此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科舉制被廢除。

科舉發展

科舉起源

科舉萌發於南北朝時期,隨著士族門閥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創建於隋朝,自隋唐科舉制度確立以來,平民通過讀書考試獲取入仕機會,基本就是靠科舉。隋文帝即位以後,廢除九品中正制。據史載,開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應為開皇七年(587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詔令文武官員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叫試策。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變化有過很高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對於科舉的開創,史學界向來有異議。歷史學家俞大綱、唐長孺、何忠禮、金錚等認為唐朝開創了科舉。
何忠禮《科舉制起源辨析——兼論進士科首創於唐》否認隋代有進士和進士科之說,他的理由亦有二:一是遍考《隋書》和隋代文獻,雖然記載了開皇和大業中所舉的眾多科名,卻未見進士科之名,也未見進士科考試之實;二是在唐、五代文獻中所載隋進士有房玄齡溫彥博侯君素孫伏伽張損之楊纂等6人,可是經過考證、除楊纂的進士身份,因文獻闕如,無從查考外,其餘5人不是查無實據,就是以時制比附古制,將隋代以秀才、明經科察舉為官,比附成進士科登第,唐代雖有進士科開創於隋的記載,但也有進士科開創於唐的記載,所以他認為隋代實行的仍是察舉制,進士科也起源於唐。
俞大綱對隋置進士科一條頗有疑義,他說:“若謂察舉對策之法,已為完形之考試制度,則當上溯兩漢為權輿,若謂朝廷,開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試,始可謂完形之考試制度,則當以唐為始,不可謂肇基於隋,確定於唐矣。”提出士人“投牒自試”是科舉制度起源的主要標誌這一極有價值的見解。唐長孺提出了與俞大綱相似的看法,他認為唐代科舉制度的重要特點在於是否“準許懷牒自試”,而南北朝後期,已出現士人“懷牒自試”的個例,反映了當時科舉制度正在萌芽之中。
進入20世紀80年代,有學者著文指出:要確定科舉制度起源於何時,首先要把握住它區別於其他選舉制度的特殊本質,也就是解決什麼是科舉的問題。何忠禮在《科舉制起源辨析——兼論進士科首創於唐》一文中提出,考察整個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這樣三個特點:“第一,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投牒自進’,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應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第二,‘一切以程文為去留’,換言之,舉人及第或黜落必須通過嚴格的考校才能決定,第三,以進士科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試。”並通過多方面的論證,認為上述特點中的“投牒自進”和考試黜落法雖然在南北朝後期已露出了端倪,但正式出現卻在唐代,隋代儘管廢除了九品中正制,實行的仍然是察舉制。至於史書所載隋代已有進士科的說法,也查無實據。因此,科舉制度正式形成的時間不是在隋代而是在唐代。

科舉發展

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是創立完善科舉的關鍵人物。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設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後者易)。
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采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得到正式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太宗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他即位後,大大擴充了學院的規模,擴建學舍,增加學員。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科舉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永制。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狀元便是郭子儀了。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

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宋代“重文輕武”,所以也很重視科舉考試,但後期導致選官過冗過濫。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他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變。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第;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
宋朝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旨,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謄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方法。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謄錄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產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此種方法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變,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變。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變,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宋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著政治鬥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試卷要糊名、謄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取進士二萬人以上。

中落時期

1238年,戊戌選試錄取4030人。後因故中止,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開辦。
元代的科舉基本沿襲宋代,用“經義”、“經疑”為題述文。科舉分為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相對較簡單。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相對較嚴格。鄉試、會試考獲名單俱按種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順帝時滅亡止,科舉停辦兩次,共舉辦過十六次,取進士1139人,國子學錄取284人,總計1423人。但元科舉所選人材通常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在元中產生的影響也不大。

鼎盛時期

元朝滅亡後,明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明代以前,學院只是為科舉培養人才的方法之一。到了明代,進學院卻成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員子弟入監的稱蔭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京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科舉制度中的進士卷科舉制度中的進士卷
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院,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朝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他官員若干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寅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醜、辰、未、戌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試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化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主要來源於朱熹註解)演變而成。

廢除滅亡

19世紀80年代後,隨著西學的傳播和洋務運動的發展,科舉制度發生改變。1888年,清政府準設算學科取士,首次將自然科學納入考試內容。1898年,加設經濟特,薦舉經時濟變之才。同時,應康有為等建議,廢八股改試策論,以時務策命題,嚴禁憑楷法優劣定高下。戊戌變法失敗後,慈禧下令所有考試悉照舊制。
1901年9月清廷實行“新政”後,各地封疆大吏紛紛上奏,重提改革科舉,恢復經濟特科,1904年,清廷頒布《奏定學堂章程》,此時,科舉考試已改八股為策論,但尚未廢除。因科舉為利祿所在,人們趨之若鶩,新式學校難以發展,因此清廷詔準袁世凱張之洞所奏,將育人、取才合於學校一途。至此,在中國歷史上延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度最終被廢除,科舉取士與學校教育實現了徹底分離。
1905年9月2日,袁世凱、張之洞奏請立停科舉,以便推廣學堂,鹹趨實學。清廷詔準自1906年開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並令學務大臣迅速頒發各種教科書,責成各督撫實力通籌,嚴飭府廳州縣趕緊於鄉城各處遍設蒙國小堂。清政府又諭令設立學部,作為管理全國教育的最高行政機構,自此教育行政才從禮部中獨立出來。從此,在我國延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正式廢除。

明清科舉

科舉

科舉指歷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方式。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說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注》為準。
清人為了取得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先要參加童試,參加童試的人稱為童生,錄取“入學”後稱為生員(清代有府學州學縣學)。生員“入學”後即受教官(教授、學正、教諭、訓導)的管教。清初生員尚在學宮肄業(有月課和季考,後來變成有名無實了),又稱為生,俗稱秀才。這是“功名”的起點。
生員分為三種:成績最好的是廩膳生員,有一定名額,由政府提供津貼和生活日用的學員;其次是增廣生員,也有一定名額,為候補廩膳生之屬;新“入學”的稱為附學生員,為增廣生之預備。每年由學政考試,按成績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鄉試會試殿試

童生試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裡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

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

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
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內特設的教習館(亦名庶常館)肄業三年期滿舉行“散館”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討(原來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編修、原來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檢討),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分發到各省任知縣。

科舉內容

以上各種考試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試帖詩等。八股文題目出自四書五經,略仿宋代的經義,但是措辭要用古人口氣,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的程式,字數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稱為八比文、時文、時藝、制藝。
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內容是經義,《詩》《書》《禮》《易》《春秋》,五經里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題目和寫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個段落,每個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後來又叫八股。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它關係到一個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舉考試中進士升官。所以在小說中說:“當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須講漢唐。”“漢”是指漢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詩,漢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詩歌也好,都不如當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當時的人們都一門心思地撲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開科舉考試的大門。
中國科舉制度最後一科金榜中國科舉制度最後一科金榜
清代科舉欽定榜清代科舉欽定榜
明清科舉簡表
科別/內容/項目
院試
鄉試
(秋闈)
會試
(春闈)
殿試
考場
學政巡迴案臨考場(府縣)
京城和各省貢院(省城)
京城貢院(禮部)
皇宮
(宮殿)
主考人
各省學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員
欽差大臣
皇帝
參加者
童生
(儒生)
生員及監生
舉人
貢士
中者名稱
生員
(秀才)
舉人
貢士
進士
日期
三年之內兩次
子、卯、午、酉年八月
桂榜
鄉試次年三月
杏榜
會試同年四月
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會元
狀元
第二名
/
2-10名為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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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眼
第三名
/
/
/
探花

考察法則

從隋朝開始,各朝科舉考試科目都在不斷變化。從各個朝代科舉設定的科目變化可以看出用人取向,也反映了年代的人才需求。隋文帝僅有策問,隋煬帝開考十科。唐朝考試科目很多,常設科目主要有明經(經義)、進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學)。到明朝只設進士一科。清襲明制,但也開過特製(特別科),如博學鴻詞科、翻譯科、等。
科舉除了特製科目外,明經,進士科考的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考試在各個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義、口試、貼經、策問、詩賦等,宋朝主要是經義、策問、詩賦等,到明代只有經義一門了。

墨義

墨義,就是圍繞經義及注釋所出的簡單問答題。在一張卷子中,這類題目往往多達30至50道。口試則是口頭回答與墨義同類的問題。

帖經

帖經,有如現代試卷的填空與默寫。考官從經書中選取一頁,摘其中一行印在試卷上。根據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寫出與之相聯繫的上下文。

策問

策問,即議論。依據考官提出的有關經義或政事問題,考生髮表見解,提出對策。策問所及範圍較廣,有政治、教育、生產、管理等,比起帖經、墨義來難度更大,有的也還有一些實用價值。

詩賦

詩賦,唐高宗永隆二年有人認為明經多抄義條,議論只談舊策還是表現不出真才實學,建議加試雜文兩篇(一詩一賦),於是開始了詩賦考試。

經義

經義,是圍繞書義理展開的議論。如果說策問還有考生髮揮的餘地,經義便已經無所謂個人的思想,考生惟朝廷指定的“聖賢書”是遵。自宋朝開始,經義取代帖經、墨義,而明朝就乾脆專考經義。

武舉

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武舉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五百次。相對於文科舉,武科舉較為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而武舉出身的地位亦低於文科出身的進士。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併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於宋神宗時,為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郭子儀(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北宋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宋徽宗授武狀元),明代戚繼光明世宗嘉靖年武進士)等等。

科舉分級

及第

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裡“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進士

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貢生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

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會元

參見“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

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第二至五名為經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咨”,陳堯咨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鼎甲

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貢士

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

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後,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訊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後便可升官發財。

生員

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

名詞釋意

【八股文】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
【金榜】
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
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訓儉示康》:“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
【校】
夏代學院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áng】
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序】
周代學校的名稱。《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學院,
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國小兩種。太學、國小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國小尤以書、數為主。
【鄉學】
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院。
【稷下學宮】
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匯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
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張衡傳》:“因入京師,觀太學。”《送東陽馬生序》:“東陽馬生君則在太學已二年。”
【國子監】
參見“太學”條。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書院】
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學官】
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
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於當代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博士】
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
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如今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
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
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院均設教授,主管學院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
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監生】
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
【諸生】
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院學習的生員。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於太學”,則是指在國子監學習的各類監生。

社會影響

積極影響

(1)政治方面:科舉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擁有才識的讀書人有機會進入各級政府任職。
(2)教育、社會風氣方面:科舉制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士人用功讀書的風氣盛行。
(3)文學藝術方面:科舉制也促進了文化藝術的發展,進士科重視考詩賦,大大有利於唐詩的繁榮。

消極影響

後期的科舉制度使儒學成為統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隊伍壯大,但導致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對薄弱。
按照錢穆先生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一項好的制度若能長久永遠好下去,便將使政治窒息。”隨著科舉制度的發展,特別是在封建社會下,科舉制度也會產生一些消極的影響。
第一,由於統治者改變考試內容使科舉成為束縛知識分子思想的枷鎖。明太祖將源於元朝的八股文體正式定為科舉考試文體。這種文體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等段落組成,後四個段落中均有兩股對仗的文字,合共八股,所以叫作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題須代聖人立言,即以孔子的思想去指導寫文章。清朝將聖人擴大到孔門弟子及朱熹等理學家在內的聖賢,並要求以朱熹行文的語氣為樣式。乾隆以後,試帖詩成為科舉考試的重要項目。試帖詩與八股文一樣,有固定的程式,也是八聯十六句,不過八股變為六股。首聯如破題,次聯如承題,三聯如起講,四五聯如中股,六七聯如後股,八聯如束股。而且必須發揚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可任意抒發自己的感想。定八股的原來用意本可能是要求用統一固定的格式寫,便於考官評分,以示“公平”。否則,各人有各人的寫作風格,必出現“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難分高下的情形。但是後來卻成了統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由於考八股文,壓抑了那些本來不擅長科舉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識分子,無法在學術上、思想上進行創新。從而導致了思想上的落後,使科學技術的發展也停滯不前。嚴復曾對科舉制這樣描述:“八股取士,使天下消磨歲月於無用之地,墮壞志節於冥昧之中,長人虛驕,昏人神智,上不足以輔國家,下不足以資事畜。”
第二,由於入仕途徑單一,只有通過科舉考試的人才能做官,而很多人又有做官就能發財的想法,所以導致追求部分士人產生了畸形的價值觀,從而催生一些家庭和社會悲劇。民間經常會有貧士高中之後拋妻棄子的悲劇發生,而魯迅筆下的孔乙己更是很多人悲慘的一生的縮影。這固然與個人本身密不可分,但是不得不說,是科舉制給了它這樣一塊生存的土壤。
第三,科舉制度導致官場腐敗。科舉制度隨著歷史車輪的推進,出現了科舉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親師的教育又造成了師門關係的盛行。這樣造成了嚴重的師門裙帶關係現象。這些師門關係在官場中互相拉幫結派,並且官官相護。清朝乾隆年間的大貪官和珅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他借著乾隆皇帝對他的寵愛而一手遮天,收受賄賂,富可敵國。而且就多次利用科舉考試的題目為餌收取考生賄賂的錢財。這就不利於國家建設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社會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場的黑暗和社會的混亂。

對外國的影響

中國科考制度對歐美國家也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歷史學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語言文化學院兼職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國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即點破了——現在各國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制度原來還是從中國學的。孫中山說的這話是有根據的,並非臆斷。
在14世紀,歐洲來華人士便將中國通過科舉,即統一考試的選拔人才模式,向本國做了詳細介紹和推薦。其中,英國人對此最有興趣,“英國當時的學術界和開明官員,力主仿效中國文官取士手段,機會均等,公開考試。1853年,英國王室任命查理·特羅維廉和斯坦福·諾斯科特兩位爵士,負責英國文官制度的改革和方案草擬。後他們向國會提交了《關於建立英國常任文官制度的報告》,報告中的主要觀點就是建議學習、實行中國的科舉制度,通過公開、競爭性的考試手段來招聘官員。”
據倪方六介紹,兩位爵士的報告被英國國會採納。此後、法國、美國等許多歐美國家都把中國的考試制度“拿了過去”。“歐美人認為,科舉比當時他們‘領導說了算’、‘世襲’等用人模式先進、公平,中國的科舉優點多多,至少使官員重視文化知識的學習,可以造就一批高素質的官員。”“西方當時有人驚嘆,中國的科舉制度是一項偉大的制度。”倪方六表示,他們認為這一制度應該與中國古人發明“四大發明”一樣,是重要的發明創造,影響了全球的用人觀,直至目前,還有今後。
歐美人把科舉這一中國人發明的選拔人才方式進行了改造,使之成為讓中國這位發明者反過頭來要學習、“取經”的考試模式。西方結合當時的工業革命和民主、人權的需要,考試內容豐富而又科學,智力水平、知識結構、實用技能、心理素質,統統納入考試的內容。除了筆試方式,歐美“科舉”中最重要的是口試和面試製度的確立,比中國的“殿試”,由皇帝一人御筆欽點手段,更為完善和科學。歐美的“科舉”,即便順利通過了,也未必就能如中國的學子(舉人)一樣,立即可以獲得官職和榮耀,戴紅花騎大馬,還得實習和試用,至少半年以後才能正式上崗“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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