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本市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的辦法。
《上海市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辦法》已經2023年1月9日市政府第190次常務會議通過,2023年1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4號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12日
- 實施時間:2023年4月1日
- 發文字號: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4號
《上海市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本市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的辦法。
《上海市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辦法》已經2023年1月9日市政府第190次常務會議通過,2023年1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4號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本市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的辦法。《上海市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辦法》已經2023年1月9日市政府第190次常務...
8.上海市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規定(修改)(市消防救援總隊)9.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修改)(市市場監管局)10.上海市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修改)(市司法局)11.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修改)(市司法局)12.上海市流動人口計畫...
從事海事執法工作的人員應當持有《海事行政執法證》,從事其他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的人員應當持有《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 管理辦法 播報 編輯 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交通運輸...
第一條 為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加強專利行政執法證件與執法標識管理,提升專利行政執法的規範性與嚴肅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利行政執法證件,即《專利行政執法證》,是取得專利行政執法...
第二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可根據本規定統一制定全國《水上安全監督行政執法證》的樣式、編號和具體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交通部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發布之前...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 (2014年4月10日國土資源部第2次部務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規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促進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
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00年7月3日公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廢止,原國家技術監督局1991年5月11日公布的《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中有關執法證件的管理以本辦法的規定為準。總局令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
管理辦法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 (2014年4月10日國土資源部第2次部務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規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促進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農業行政執法證是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農業行政執法活動的統一有效證件。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履行種植業、畜牧業、漁業、 農墾、鄉鎮企業、飼料工業和農業機械化等行政職能的機關。本辦法所稱農業管理部門,是指縣級以上...
國家新聞出版署1998年6月15日發布的,為了規範新聞出版行政執法行為,促進新聞出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而制定的本辦法。國家新聞出版署令第13號 新聞出版署1998年6月15日發布 第一條 為了統一集中地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行政執法...
《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國家技監局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有利於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是執行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任務的憑證和標誌。
上海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 浙江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 十二、 行政執法資格、證照等相關規定 (一)部門規範性檔案 財政部、法務部關於印發《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辦法》的通知 (二)...
《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12月3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條文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以下簡稱《行政執法證》)的管理,規範行政...
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證件,是指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進行行政執法活動、行政執法監督人員進行行政執法監督活動的身份證明,包括行政執法證和行政執法監督證。第四條 行政執法證件實行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分級監管。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
《浙江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是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的規定。政策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2023年9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深圳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予以廢止。修訂信息 1999年9月7日,《深圳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頒布實施。2023年9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深圳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予以廢止。辦法全文 ...
為了明確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對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本市地下空間安全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海市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用語含義)本規定所指的地下空間...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證件,包括《江西省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江西省行政執法證》、《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證》。第三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製作、核發、使用和管理行政執法證件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行政執法證件由省...
《廣州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是一部廣東省廣州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3年06月15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1905 【發布文號】穗府[1993]57號 【發布日期】1993-06-15 【生效日期】1993-06-15...
《廈門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2007年修正本)》是廈門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1997年8月12日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61號公布 根據2007年9月30日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27號公布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
《煤炭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是原煤炭工業部發布的辦法。廢止決定 2023年9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5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廢止《煤炭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自2023年11月10...
辦法全文 【發布單位】81308 【發布文號】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61號 【發布日期】1997-08-12 【生效日期】1998-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廈門市人民政府令 (第61號)《廈門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已經市...
第三條凡本市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直接進行社會管理活動的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或者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的行政執法人員,均須依照本辦法領取《南京市行政執法證》,並持證執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
第十一條已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人民政府頒發了行業執法證件的,可不再申領《成都市行政執法證》,但其主管部門應將發證情況報市政府法制局備案,並按規定使用。第十二條本辦法由市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第十三條本辦法自一九九...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已經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煤炭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對煤炭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