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國家技監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國家技監局
- 頒布時間:1991.05.11
- 實施時間:1991.10.01
《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國家技監局頒布。
《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國家技監局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有利於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是執行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任務的憑證和標誌。
第九條 縣級以上政府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根據行政執法工作需要,在已經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中任命行政執法人員,並頒發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取得了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未經所在的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任命,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第十...
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00年7月3日公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廢止,原國家技術監督局1991年5月11日公布的《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中有關執法證件的管理以本辦法的規定為準。總局令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
專利行政執法標識包括胸牌、徽章等,具體樣式和規格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規定。第四條 專利行政執法證件和執法標識實行全國統一規範、分級管理制度。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全國專利行政執法人員證件的申領、核發、核檢、監督等工作:各省、自治區...
第一篇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性部門規章與政策檔案 國家技術監督局基本建設管理辦法 國家技術監督局物資管理辦法 技術監督統計工作管理辦法 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 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 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加強外事管理工作...
2.市場監管總局決定修改的部門規章 附屬檔案1 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廢止的部門規章 一、《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辦法》(2008年10月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6號公布)二、《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辦法》(1991年5月11日國家技術...
縣級以上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根據纖維質量行政執法工作的需要,在已取得纖維質量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中任命纖維質量行政執法人員,並頒發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證件和徽章。第六條 編輯 縣級以上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任命的纖維質量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在規定的...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辦法總攬1.1法規頒布 【法規標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辦法 【失效時間】1.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 36 號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辦法》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2...
第二十九條 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的行政執法人員參加,並出示統一制發的執法證件,使用規定的執法文書、罰沒收據,按照規定的程式執法。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為生產者、銷售者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第四章 社會監督 ...
第十五條 銷售者應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對質量問題多、民眾意見大和涉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實行售前報檢制度。對列入售前報檢目錄的產品,應當有報檢合格的標誌。售前報檢的產品目錄,由市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定期公布。第十六...
行政執法人員對受檢者合法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應當保密。第十七條 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人以上參加,並出示國家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件、佩帶執法徽章,使用統一的執法文書、罰沒收據,按規定的程式執法。第十八...
省農墾總局按照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本系統的種畜禽管理工作。種畜禽監督檢查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佩帶種畜禽監督檢查徽章,出示行政執法證件。第二章 種畜禽選育 第六條 選育和引進種畜禽,應符合省種畜禽生產規劃和生產需要,...
第七條 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的計量執法人員在進行計量監督、檢查時,應有兩人以上參加,並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和佩帶執法徽章,使用統一的執法文書,嚴格按規定程式執法。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的計量執法人員應當保守被檢查者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二十三條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統一監督檢查、定期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由市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數據在同一檢查周期內,應當作為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共同依據。監督...
第十三條 產品質量監督執法人員在進行產品質量檢查時,應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並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和佩帶執法徽章,使用統一的執法文書,嚴格按規定程式執法。實施罰沒的,應出具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罰沒收據。罰沒款一律上繳同級財政,任何...
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種畜禽監督檢查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佩帶種畜禽監督檢查徽章,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五、第十三條第二款修改為:“經檢查驗收合格的原種場和良種繁殖場,由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