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教授是教授職稱中的最高級別,高等學校教師的崗位分為13個等級。
其中教授崗位分一至七級,其中正教授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教授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
各高校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之間的結構比例全國總體控制目標是: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1∶3∶6;五級、六級、七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2:4:4,八級、九級、十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3:4:3,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
被評定為一級教授的教授一般都是學界泰斗級人物,即院士級別。按照規定,一級教授基本上只有院士才能達到相關的評定標準,故自然科學相關學科較多,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學科一級教授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