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進入哈佛大學勞倫斯理學院在埃利奧特(Charles W. Eliot)指導下攻讀化學,後又改學比較解剖學和生理學三年。在這期間,他的老師懷曼(Jeffies Wyman)的進化論思想對他以後的學術觀點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又因聽著名動物學家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1807-1873)的課,使他的興趣從化學轉向生物科學。1864年腿驗抹,詹姆斯轉入哈佛醫學院學醫,1865年還未畢業便隨同阿加西斯去巴西進行自然考察。1867年去德國留學,在赫爾姆霍茨、馮特、微爾和的指導下學習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1869年獲哈佛大學醫學博士學位。1872年開始在哈佛大學講授解剖學和生理學,由於研究神經生理以及與心理學有關的其它生理學問題,他逐漸轉向心理學的研究。1875年他在美國第一個開設新心理學課程“生理學與心理學的關係”,並設立了一個非正式的心理學實驗室。1876年任哈佛大學生理學副教授。1880年轉任哲學副教授。1885年升任哲學教授。1889年轉任心理學教授。次年出版兩卷本著作《心理學原理》,幾乎概括整個十九世紀的心理學,被翻譯為法文、德文、義大利文以及俄文。該書既是當時實驗心理學研究成果的基本總結,又是詹姆斯機能主義(或實用主義)心理辣故學思想的集中體現。1892年他把《心理學原理》改寫為《心理學簡編》,在美國被作為大學標準課本。
詹姆斯的祖父是愛爾蘭人。1798年移居美國,因投資開發伊利運河而成富豪。詹姆斯的母親叫瑪麗—羅伯遜·沃爾什(Mary Robertson Walsh)。父親老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Sr.,1811~1882)童年時因一次事故而失去一條腿,但未因此沮喪消沉。1830年畢業於紐約州協和神學院後,曾在商界和法律界工作。1835~1837年又在普林斯頓神學院學習,後來成為一名哲學神學家,因反對正統的新教,沒有參加任何教會組織。1844年以後,信奉施維頸主估登博格學說(Swedenborgianism),並接受法國社會哲學家C·傅立葉(Charles Fourier,1772~1837)的社會改革理論。1885年,詹姆斯出版的第一本書就是他的父親的著作選。書名是《亨利·詹姆斯遺著》(The Literary Remains of Henry James)。詹設察熱姆斯在該書的序言中表述了自己的宗教觀,認為生動的宗教經驗比宗教教條更重要。
1861年進入哈佛大學勞倫斯理學院在埃利奧特(Charles W. Eliot)指導下攻讀化學,後又改學比較解剖學和生理學三年。在這期間,他的老師懷曼(Jeffies Wyman)的進化論思想對他以後的學術觀點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又因聽著名動物學家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1807-1873)的課,使他的興趣從化學轉向生物科學。
1890年,詹姆斯原計畫在兩年內寫完的《心理學原理》延遲了十二年,終於以兩卷本出版。該書出版後,他聲稱自己已說完了他關於心理學所知道的一切,又轉向了哲學。1892年,他把《心理學原理》改為《心理學簡編》(Psychology:Briefer Course,1892)。這是當時美國大學採用最廣的心理學教本。之後,他只整理過《對教師的講話》(Talks to Teachers on Psychology: and to Students on Some of Life's Ideals,1899)和《宗教經驗之種種》(The Varieties of Relitgious Experience,1902-1902)這兩本與心理學有關的書。前一本對美國的教育心理學和廣大教師有影響;後一本書用常識和心理科學的事實討論各種宗教經驗。最後的二十年,詹姆斯致力於哲學著述。先後出版了《信仰的意志和其他通俗哲學論文》(The Will To Believe and Other Essays in Popular Philophy,1897)《實用主義:舊的思維方法之新名稱》(Pragmatism: A New Name for Some Old Ways of thinking,1907),《真理的意義:“實用主義”續編》(The Meaning of Truth:A Sequel to “Pragmatism”,1909)、《多元的宇宙》(A Pluralistic Universe,1909)、《徹底經驗論文文集》(Essays in Radical Empiricism,1912)等。在這期間,他曾於1898年到加利福尼亞大學講授哲學,系統地闡述了實用主義理論;1906年到史丹福大學講學。1898年,詹姆斯登上阿第倫達克山,花了13個鐘頭,心臟嚴重受損,以後身體狀況愈來愈壞,但仍堅持撰寫哲學著作。1910年他最後一次從歐洲旅行回了國後兩天便逝世,與他的弟弟亨利同葬於美國劍橋市的公墓中。
詹姆斯的《原理》第9章題為“思想流”。在這一章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意識流”思想,並把這個思想貫徹在全書之中。他反對當時流行的馮特式心理學把心理現象分解為各種感覺、感情元素的做法,主張意識是不可分解的整體,預先說出了格式塔心理學的主旨。他說,“意識本身並不表現為一些割裂的片段。像‘鎖鏈’或‘列車’這樣一些字眼並不能恰當地描述它最初所表現的狀態。它並不是什麼被連結起來的東西;它是在流動著的。‘河’或‘流’乃是最足以逼真地描述它的比喻。此後我們在談到它的時候,就把它稱之為思想流、意識流,或主觀生活流。”(P.239)他進而指出意識有五個特點:1、意識是屬於私人的。意思是說每一思想都是為某甲或某乙所有,不屬於任何人的思想是不存在的。這是對的。但他又說,“這許多心各自保持自己的思想,不相交易”,認為個人意識對經驗加以選擇,構成自己獨有的世界。這種說法,與後來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張相吻合。如果絕對化了,將與意識是客觀現實的反映這一基本命題相悖。2、意識是常變的。意思是說每個心理狀態都只能出現一回,不能復返,因為每一意識狀態都是整個心物合作的機能;每種感覺都相應於某種皮質活動,如果後來的感覺和原先的感覺是同一的,這種感覺必須發生於一個未經變化的腦中。這是一種不可能存在的條件。3、意識是連續不斷的,其實在這些實體狀態之間,還存在“過渡狀態”,把各個實體狀態連成一片。他用這種“意識緣說”(The doctrine of fringe)來說明意識的自由流動和關於時間的心理經驗;如把過去、現在和將來作為一種“似是而非的現在”(Specious present),共存於我們關於時間的經驗之中,以說明為什麼思想進程有時出人意料地改變了,片刻以前在意識緣①模糊存在的東西可能發展而居於突出地位,並使整個思維進程改變方向。這種關於心理狀態的細微的描述,是當時流行的構造心理學所略而不談的,但對文學藝術中的意識流思想卻產生了直接的影響。4、意識必定有它自身以外的對象。他所說的對象指的是在當前意識狀態以外的對象,不一定是指存在於主觀世界之外的客觀存在。5、意識有選擇性。這是意識的基本特點。意識的選擇性是有目的的;詹姆斯認為,選擇的標準是刺激物對有機體達到各種行為目標的適當性。選擇適當刺激是為了使意識能以合乎邏輯的形式來操作,並使一系列的觀念可以達到一個合理的結果。這個思想顯然受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同時構成了後來美國機能心理學的基本信條:它還預示了符茲堡學派提出的定勢和決定趨向的理論。
2)首倡意識流理論。他認為意識不是靜止的,而是因人因時因地而連續不斷地流動的,他稱此種心理現象為意識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如將流動的意識切斷分析,勢必將扭曲意識的本質。他的意識流理論,旨在反對當時流行的馮特式的心理學把心理現象分解為各種元素的做法,開創了批判心理學中元素主義的先河。
詹姆斯的祖父是愛爾蘭人。1798年移居美國,因投資開發伊利運河而成富豪。詹姆斯的母親叫瑪麗—羅伯遜·沃爾什(Mary Robertson Walsh)。父親老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Sr.,1811~1882)童年時因一次事故而失去一條腿,但未因此沮喪消沉。1830年畢業於紐約州協和神學院後,曾在商界和法律界工作。1835~1837年又在普林斯頓神學院學習,後來成為一名哲學神學家,因反對正統的新教,沒有參加任何教會組織。1844年以後,信奉施維登博格學說(Swedenborgianism),並接受法國社會哲學家C·傅立葉(Charles Fourier,1772~1837)的社會改革理論。1885年,詹姆斯出版的第一本書就是他的父親的著作選。書名是《亨利·詹姆斯遺著》(The Literary Remains of Henry James)。詹姆斯在該書的序言中表述了自己的宗教觀,認為生動的宗教經驗比宗教教條更重要。
1861年進入哈佛大學勞倫斯理學院在埃利奧特(Charles W. Eliot)指導下攻讀化學,後又改學比較解剖學和生理學三年。在這期間,他的老師懷曼(Jeffies Wyman)的進化論思想對他以後的學術觀點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又因聽著名動物學家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1807-1873)的課,使他的興趣從化學轉向生物科學。
1890年,詹姆斯原計畫在兩年內寫完的《心理學原理》延遲了十二年,終於以兩卷本出版。該書出版後,他聲稱自己已說完了他關於心理學所知道的一切,又轉向了哲學。1892年,他把《心理學原理》改為《心理學簡編》(Psychology:Briefer Course,1892)。這是當時美國大學採用最廣的心理學教本。之後,他只整理過《對教師的講話》(Talks to Teachers on Psychology: and to Students on Some of Life's Ideals,1899)和《宗教經驗之種種》(The Varieties of Relitgious Experience,1902-1902)這兩本與心理學有關的書。前一本對美國的教育心理學和廣大教師有影響;後一本書用常識和心理科學的事實討論各種宗教經驗。最後的二十年,詹姆斯致力於哲學著述。先後出版了《信仰的意志和其他通俗哲學論文》(The Will To Believe and Other Essays in Popular Philophy,1897)《實用主義:舊的思維方法之新名稱》(Pragmatism: A New Name for Some Old Ways of thinking,1907),《真理的意義:“實用主義”續編》(The Meaning of Truth:A Sequel to “Pragmatism”,1909)、《多元的宇宙》(A Pluralistic Universe,1909)、《徹底經驗論文文集》(Essays in Radical Empiricism,1912)等。在這期間,他曾於1898年到加利福尼亞大學講授哲學,系統地闡述了實用主義理論;1906年到史丹福大學講學。1898年,詹姆斯登上阿第倫達克山,花了13個鐘頭,心臟嚴重受損,以後身體狀況愈來愈壞,但仍堅持撰寫哲學著作。1910年他最後一次從歐洲旅行回了國後兩天便逝世,與他的弟弟亨利同葬於美國劍橋市的公墓中。
詹姆斯的《原理》第9章題為“思想流”。在這一章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意識流”思想,並把這個思想貫徹在全書之中。他反對當時流行的馮特式心理學把心理現象分解為各種感覺、感情元素的做法,主張意識是不可分解的整體,預先說出了格式塔心理學的主旨。他說,“意識本身並不表現為一些割裂的片段。像‘鎖鏈’或‘列車’這樣一些字眼並不能恰當地描述它最初所表現的狀態。它並不是什麼被連結起來的東西;它是在流動著的。‘河’或‘流’乃是最足以逼真地描述它的比喻。此後我們在談到它的時候,就把它稱之為思想流、意識流,或主觀生活流。”(P.239)他進而指出意識有五個特點:1、意識是屬於私人的。意思是說每一思想都是為某甲或某乙所有,不屬於任何人的思想是不存在的。這是對的。但他又說,“這許多心各自保持自己的思想,不相交易”,認為個人意識對經驗加以選擇,構成自己獨有的世界。這種說法,與後來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張相吻合。如果絕對化了,將與意識是客觀現實的反映這一基本命題相悖。2、意識是常變的。意思是說每個心理狀態都只能出現一回,不能復返,因為每一意識狀態都是整個心物合作的機能;每種感覺都相應於某種皮質活動,如果後來的感覺和原先的感覺是同一的,這種感覺必須發生於一個未經變化的腦中。這是一種不可能存在的條件。3、意識是連續不斷的,其實在這些實體狀態之間,還存在“過渡狀態”,把各個實體狀態連成一片。他用這種“意識緣說”(The doctrine of fringe)來說明意識的自由流動和關於時間的心理經驗;如把過去、現在和將來作為一種“似是而非的現在”(Specious present),共存於我們關於時間的經驗之中,以說明為什麼思想進程有時出人意料地改變了,片刻以前在意識緣①模糊存在的東西可能發展而居於突出地位,並使整個思維進程改變方向。這種關於心理狀態的細微的描述,是當時流行的構造心理學所略而不談的,但對文學藝術中的意識流思想卻產生了直接的影響。4、意識必定有它自身以外的對象。他所說的對象指的是在當前意識狀態以外的對象,不一定是指存在於主觀世界之外的客觀存在。5、意識有選擇性。這是意識的基本特點。意識的選擇性是有目的的;詹姆斯認為,選擇的標準是刺激物對有機體達到各種行為目標的適當性。選擇適當刺激是為了使意識能以合乎邏輯的形式來操作,並使一系列的觀念可以達到一個合理的結果。這個思想顯然受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同時構成了後來美國機能心理學的基本信條:它還預示了符茲堡學派提出的定勢和決定趨向的理論。
2)首倡意識流理論。他認為意識不是靜止的,而是因人因時因地而連續不斷地流動的,他稱此種心理現象為意識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如將流動的意識切斷分析,勢必將扭曲意識的本質。他的意識流理論,旨在反對當時流行的馮特式的心理學把心理現象分解為各種元素的做法,開創了批判心理學中元素主義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