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精神的認識能力把存在作為認識對象,這就構成了互為對象的依存關係。因此,和主觀認識行為發生相互作用的存在就是客觀存在,存在包括物質與精神兩種存在,唯有主觀要符合客觀才能真正認識和改造世界。
主觀存在和客觀存在這對概念是最典型的相對概念,只有當主觀意識開始把某種存在及其內涵作為自己對象時,這個對象才成為相對於客觀存在。
指一切為客觀驗證以及根據客觀規律推知存在的事物和現象,及其發生的規律、機制原理等。
主觀存在就是狹義相對存在,客觀存在就是廣義相對存在。因為一切都來源於世界為生靈感應,為人類認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客觀存在
- 定義:主觀精神的認知對象
- 解釋:主觀符合客觀
- 所屬: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