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7歲以上肢體殘疾人康復服務規範》由中國殘疾人康復協會批准發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歲以上肢體殘疾人康復服務規範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1日
2021年12月30日,《7歲以上肢體殘疾人康復服務規範》由中國殘疾人康復協會批准發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
2021年12月30日,《7歲以上肢體殘疾人康復服務規範》由中國殘疾人康復協會批准發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發布信息2021年12月30日,《7歲以上肢體殘疾人康復服務規範》(標準編號:T/CARD 025-20...
《肢體(腦癱)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DB3401/T 244-2022)是2022年5月5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合肥市殘疾人聯合會。地方標準《肢體(腦癱)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DB3401/T 244-2022)確立了肢體...
為了實施好《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服務辦法》,確保政策執行的嚴肅性、規範性,特制定本實施細則。一、康復訓練與服務 (一)服務對象 本《細則》所稱的康復對象是指不滿16周歲的殘疾兒童少年。其中0—6歲殘疾兒童,是指不滿7周歲的...
一、康復救助範圍及救助原則 (一)康復救助對象。0—7歲(指受助時不滿8周歲)符合救助條件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和孤獨症等殘疾兒童(其中孤獨症救助對象為0—10歲)。(二)康復救助對象條件 1.具有吉首市戶籍或有效居住...
肢體康復訓練、智力康復訓練、精神康復訓練的殘疾兒童可申請康復訓練補助,0-7周歲(不含7周歲)的救助對象、7-18周歲(不含18周歲)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救助對象最高補助為每人每年5萬元;7-18周歲(不含18周歲)殘疾等級為三級、...
堅持分類救助、突出重點。切實做好低齡殘疾兒童的搶救性康復,組織開展大齡殘疾兒童的持續性康復,著力保障困難殘疾兒童的救助性康復,滿足不同類別殘疾兒童的康復需求。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公開公正的服務規範,扶持引導...
(二)堅持量力而行、穩步推進。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在做好經濟困難家庭殘疾兒童、兒童福利院機構收養的殘疾兒童和殘疾孤兒康復救助實現兜底保障的基礎上,逐步達到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得到基本康復服務。(三)堅持規範有序、公正公開。
第九條 衛生健康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應當建立新生兒疾病和未成年人殘疾篩查、殘疾兒童首診、殘疾預防干預信息共享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監測和研究,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第十條 衛生健康部門應當規範開展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確保疫苗接種...
《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是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財政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保障本市殘疾人的康復權益、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長效保障機制、促進其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制定的辦法。相關通知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
第十五條 殘疾人應在市殘聯發布的備案康復機構名單中選取康復機構。第十六條 備案康復機構應在“康復服務系統”公示本機構提供《基本康複目錄》中相關服務項目的服務資質、服務規範、服務內容、服務方式和收費標準。第五章 補貼申請流程 第...
(三)康復訓練 1.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和孤獨症兒童:為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復訓練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補助,每年訓練時間不少於10個月(每人每年補助10個月),具體康復服務內容及規範按照國家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七彩夢行動計畫”...
定點康復機構必須與救助的殘疾兒童監護人簽訂規範的法律文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機構申報時需提交以下材料:機構證照、法人身份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當年度人社局出具的該機構為專業技術人員繳納養老...
堅持制度銜接、應救盡救。加強與基本醫療、臨時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確保殘疾兒童家庭求助有門、救助及時。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著力滿足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堅持規範有序、...
康復機構認定、服務規範、建設標準等執行國家住建部、發改委的《殘疾人康復機構建設標準(建標165—2013)》和《遼寧省殘聯關於印發的通知》(遼殘聯辦發〔2018〕20號)。公益一類或有特殊康復技術要求的定點醫療和教育康復機構,由縣(市...
成立國家及省(區、市)、市(地、州、盟)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專家技術指導組,負責制定相關服務標準、規範,開展技術培訓、指導、評估,保障康復服務質量和效果。成立縣(市、區)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專家技術指導組,負責做好社區...
(二)堅持量力而行、穩步推進。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在對經濟困難家庭殘疾兒童、兒童福利機構收養的殘疾兒童和殘疾孤兒康復救助實現兜底保障的基礎上,逐步達到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得到基本康復服務。(三)堅持規範有序、公開公正。建立...
堅持制度銜接、應救盡救。加強與基本醫療、臨時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有效銜接,確保殘疾兒童家庭求助有門、救助及時。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著力滿足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堅持規範有序、公開...
康復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規定,為殘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復服務。鼓勵康復機構為所在區域的社區、學校、家庭提供康復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康復機構的建設標準、服務規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商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三)服務場所使用面積、環境、室內設計等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關於開展相關業務的規定和要求。無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符合殘聯、衛生健康、民政或教育等部門制定的有關規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場所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出入口...
第十一條 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完善融婚前、孕前和孕產期保健、產前篩查和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和診治等為一體的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最佳化傳染病綜合監測體系,規範開展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完善慢性病綜合防控體系,強化慢性病篩查和早期發現,...
2.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和孤獨症兒童:為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復訓練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補助,每年訓練時間不少於10個月(每人每年補助10個月),具體康復服務內容及規範按照國家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七彩夢行動計畫”和貧困智力殘疾...
堅持制度銜接、應救盡救。加強與基本醫療、臨時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確保殘疾兒童家庭求助有門、救助及時。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著力滿足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堅持規範有序、...
2021年3月,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於下達2021年合肥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地方標準制定計畫項目的通知》(合市監函〔2021〕69號),由廬陽區殘疾人康復中心負責起草的《智力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規範》獲得立項,立項編號為:2021-1-4...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最佳化傳染病綜合監測體系,提升傳染病疫情的應急處置能力,規範開展疫苗接種,保持較高水平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完善慢性病、地方病和職業病綜合防治體系,加強臨床早期...
第十五條 定點康復機構根據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申請表,按照殘疾兒童實際康復需求和康復服務技術標準與規範,為殘疾兒童提供個性化康復服務。第十六條 定點康復機構應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檔案,如實填寫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記錄表,做好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