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制度的意見

《北京市關於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制度的意見》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12月26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關於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制度的意見
  • 主題分類:人口與生育、婦女兒童\婦女兒童  
  • 成文日期:2018-12-26 
  • 發文機構: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京政辦發[2018]49號 
  • 發布日期:2019-01-07 
通知發布,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制度建設,服務能力,管理水平,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隊伍建設,加強資金保障,加強監督檢查,

通知發布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殘疾康復服務的重要部署和《國務院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要求,進一步完善本市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制度,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首善標準,不斷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優先保障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著力打通康復服務的“最後一公里”,使殘疾兒童家庭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基本原則

堅持保障基本、全面覆蓋。完善殘疾兒童社會保障制度,建立與殘疾發現、康復訓練、醫療救助和融合教育有機銜接的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健全統籌推進工作機制。
堅持分類救助、突出重點。切實做好低齡殘疾兒童的搶救性康復,組織開展大齡殘疾兒童的持續性康復,著力保障困難殘疾兒童的救助性康復,滿足不同類別殘疾兒童的康復需求。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公開公正的服務規範,扶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康復服務業,增加有效供給,促進康復服務優質化、均衡化發展。
堅持創新發展、精準服務。加強康復科學研究,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推動康復服務技能創新。推廣“網際網路+康復服務”,增強康復服務的精準度。

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面建成與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制度,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殘聯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實現殘疾兒童篩查診斷、康復服務與融合教育一體化的工作目標。
到2025年,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康復服務質量明顯提高,融合參與成效日益彰顯,殘疾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權益得到切實有效保障。

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篩查制度
健全完善兒童殘疾篩查日常工作機制,全面開展0-6歲兒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殘疾和孤獨症的篩查。建立診斷評估機制,依託專業醫療機構設定定點診斷和評估機構,開通兒童殘疾醫療診斷綠色通道,最佳化專業工作流程,創新便捷服務模式。完善兒童殘疾篩查和診斷醫療服務網路,加強篩查隨訪管理,指導篩查為陽性的兒童及時復篩和就診。完善兒童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加大殘疾預防知識宣傳力度,增強篩查為陽性兒童監護人的早期干預意識。(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深化醫療保障制度
不斷擴大醫療康復項目,並將符合規定的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範圍,確保適宜治療的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治療。完善殘疾兒童家庭救助機制,加強與基本醫療、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切實減輕其經濟負擔和心理壓力。擴大婚前、孕前檢查覆蓋面,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有效控制殘疾發生。(責任單位:市醫療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完善康復服務制度
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兜底保障機制,將疑似殘疾兒童納入康復服務範圍,增強早期干預的可及性,做好搶救性康復工作。加強0-15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銜接,提供手術康復、康復訓練和輔助器具配置等一體化康復服務。建立健全居住地康復服務保障制度,為殘疾兒童就近康復提供便利條件。完善適應市場服務價格變化的康復服務調整機制,不斷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市殘聯、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服務能力

增強康復服務供給能力
研究制定本市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建設規劃,促進基本康復服務均衡發展。加強區級康復機構建設,每區至少建立一所殘疾兒童康復機構,並承擔本地區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業務指導和服務評估職能。加強醫療機構醫學康復科室和早期干預中心建設,完善市、區屬兒童福利機構康復設施和服務功能,支持社會力量按規定設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不斷提高康復服務供給能力。(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殘聯)
完善康復服務目錄和標準
健全完善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目錄,按殘疾診斷、康複評估、手術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類別,細化基本康復服務內容。制定基本康復服務技術標準,實行規範化管理。加強康復服務新技術、新產品套用,不斷豐富基本康復服務內容,滿足殘疾兒童多樣性康復服務需求。(責任單位:市殘聯、市民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
做好康復與教育銜接
加強學前特殊教育基地建設,不斷提升殘疾兒童康復與學前教育融合水平。鼓勵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就近入園,不斷擴大特殊兒童隨班就讀的服務範圍。加大校園無障礙設施改造力度,最佳化殘疾兒童入學環境,優先保障殘疾兒童就近入學。整合教育、醫療和社會服務資源,為在園在校殘疾兒童配備醫學護理、康復訓練及教學輔助人員,滿足殘疾兒童特殊需求,全面提高康復與教育的銜接水平。(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教委、市殘聯)

管理水平

加強基礎信息共享
在加強殘疾兒童信息保密管理的基礎上,建立殘疾兒童篩查機構、診斷機構、康復機構、教育機構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婦幼保健機構要及時追蹤了解篩查為陽性的兒童診斷情況,與殘聯組織共享疑似殘疾兒童信息,增強為其提供康復安置服務的針對性。殘聯組織和教育、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共享接受康復訓練的殘疾兒童信息,提高殘疾兒童康復與教育、醫療的銜接效率,更好地促進殘疾兒童健康成長。充分發揮信息共享優勢,積極探索“網際網路+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運行模式,實現便利化服務和全過程智慧型化管理。(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
規範康復機構管理
加強對康復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研究制定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辦法,規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的建設和服務標準,完善準入退出機制。強化康復服務價格監管,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康復服務定價機制。加大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質量管理力度,定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記錄和歸集,建立覆蓋康復機構、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家庭的誠信評價機制,並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支持康復服務行業協會發展,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為殘疾兒童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復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規範康復服務管理
按照以人為本、便民服務的原則,建立健全信息化康復服務申請程式,殘疾兒童監護人自主選擇康復項目,政府部門或授權服務機構提供殘疾兒童基本信息,區級殘聯組織按規定審核康復申請。殘疾兒童在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發生的費用,由區級殘聯組織審核,區級財政部門與定點康復機構直接結算。(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市政府殘工委作用,切實加強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制度建設;市政府殘工委辦公室要制定殘疾兒童康復工作規劃,積極開展溝通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市教育、民政、財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等部門要履職盡責,加強與殘聯組織的溝通,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區政府要將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工作機制,指導街道、鄉鎮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工作,形成市級統籌、區級組織、街道鄉鎮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工作部署到位、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市、區政府殘工委成員單位)

加強隊伍建設

支持高等學校康復醫學及相關專業建設,提高康復專業人才培養水平。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專業人員培訓,推廣殘疾診斷和評估技術,不斷提高兒童就近就診覆蓋面。研究制定康復從業人員資質管理辦法,完善非醫療康復和輔具服務專業人員崗位培訓制度,促進康復服務隊伍專業化建設。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康復機構開展康復科研和學術交流,推動康復技術創新人才培養。(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加強資金保障

各區政府要積極推進基本康復服務均等化發展。各區殘聯組織、財政部門要將兒童殘疾診斷、康複評估、手術康復和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項目所需資金納入政府預算安排。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形成多元化康復服務供給模式,不斷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水平。(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加強監督檢查

殘聯組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工作全程監督和績效評估,指導康復機構規範內部管理、改善服務質量、加強風險防控,並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責任事故。殘聯組織會同財政部門建立健全資金管理機制,定期向社會公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和資金籌集使用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殘疾兒童康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防止發生擠占、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各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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