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實施健康中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健全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加強康復醫療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推進康復醫療領域改革創新,推動康復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力爭到2025年,逐步建立一支數量合理、素質優良的康復醫療專業隊伍,每10萬常住人口康復醫師數達到8人、康復治療師數達到12人,每千常住人口康復醫療服務床位數達到0.5張。持續完善北京市康復醫療服務體系,開展多元化服務方式,推動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康復醫療服務領域不斷拓展,讓人民民眾享有全方位、全周期、更便捷的康復醫療服務。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1.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
各區要按照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要求,綜合考慮區域內康復醫療資源、服務半徑、服務人口、服務需求等因素,持續提升現有康復醫療服務機構服務能力,鞏固公立醫療機構康復轉型工作成效,健全完善覆蓋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通過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引導,帶動各區、社會力量投入,增加康復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機構數量。到2025年各區應至少設有1家二級及以上康復醫院或1-2家康復轉型醫療機構(至少達到二級康復醫院標準)。(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2.加強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依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及中醫醫院康復科、康復醫院的基本標準和建設管理規範等,加快相關機構軟硬體建設。鼓勵各區將增加康復醫療服務資源供給納入“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人員配備、培訓培養、場地設施、硬體設備、學科建設、科室管理等方面,加大綜合醫院及中醫醫院康復醫學科、康復醫院及康復轉型醫療機構扶持力度。嚴格落實二、三級綜合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的要求,其中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床位占醫院總床位數不低於2%、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床位占醫院總床位數不低於2.5%。(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3.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建設
各區應結合轄區實際,將康復醫療服務作為補短板強弱項的重點工作,切實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服務水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鄉鎮衛生院)應設定康復醫學科,根據需要設定和增加康復醫療服務床位,以滿足轄區內康復患者門診及住院需求。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中西醫結合康復適宜技術,為民眾提供便捷、專業的康復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4.完善康復醫療服務網路
藉助醫聯體、專科合作、遠程醫療等多種形式,建立不同醫療機構之間定位明確、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康復醫療服務網路。醫療機構要按照分級診療要求,結合功能定位按需分類地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並健全完善機構間轉診及技術指導交流機制。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三級中醫醫院康復科和三級康復醫院重點為急危重症、疑難複雜疾病和重度殘疾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的康復醫學科要立足於疾病急性期的早期康復介入,與相關臨床科室開展多學科協作。公立三級醫院要承擔轄區內康復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發揮幫扶和帶動作用,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的三級醫院積極參與。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中醫醫院康復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疾病穩定的患者提供專業、綜合的康復醫療服務;基層醫療機構為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鼓勵積極開展居家康復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二)加強康復醫療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5.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
推動我市醫學院校(或相關院校)積極設定康復治療學和康復工程學等緊缺專業,並根據實際設定康復物理治療學、康復作業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等專業,增加康復治療專業人才培養供給,注重提升臨床實踐能力。鼓勵在臨床醫學專業教育中加強醫學生康復醫學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養,普及康復醫學專業知識。加強康復醫學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及康復治療師規範化培訓,加強培訓基地建設。探索開展康復醫學科醫師轉崗培訓,增加從事康復醫療工作的醫師數量。(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6.強化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崗位培訓
探索建立以需求為導向,以崗位勝任力為核心的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培訓機制。各級醫療機構根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康復醫療臨床需求,有計畫、分層次地對醫療機構中正在從事和擬從事康復醫療專業的人員開展培訓,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逐步加強對醫務人員基本康復醫療知識的培訓,增強康復醫療早介入、全過程的意識,將康復理念貫穿於疾病預防、診療、康復等全過程。(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7.加強突發應急狀態下康復醫療隊伍儲備
市、區兩級衛生健康委分別依託市、區各級康復醫療機構,組建或儲備市、區兩級康復醫療專家庫,建立一支素質優良、專業過硬、調動及時的應對重大疫情、災害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康復醫療專業隊伍,強化人員、物資儲備和應急演練,切實提升突發應急狀態下的康復醫療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三)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
8.完善康復醫療工作制度、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
結合我市康復醫療專業特點和臨床需求發展,制(修)訂完善醫療機構康復醫療工作制度、康復醫療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及康復醫學質量控制標準等,特別是重大疾病、新發傳染性疾病的康復技術指南等,指導規範臨床康復醫療服務行為,提高康復醫療服務的專業性和規範性,進一步增進醫療效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9.加強康復醫療能力建設
以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為核心,重點加強我市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三級中醫醫院康復科和三級康復醫院的康復早期介入、多學科合作、疑難危重症患者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根據不同人群的疾病特點和康復醫療服務迫切需求,積極推動神經康復、骨科康復、心肺康復、腫瘤康復、兒童康復、老年康復、疼痛康復、重症康復、中醫康復、心理康復等康復醫學亞專科建設,開展亞專科細化的康複評定、康復治療、康復指導和康復隨訪等服務。推動建立完善二級康復醫院康復醫學亞專科建設,開展特色病種康復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10.提高基層康復醫療能力
發揮優質康復資源輻射和帶動作用,提高各區康復醫療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醫聯體內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通過建立康復醫療聯合團隊、一對一幫帶、選派康復專家定期下沉基層醫療機構出診、查房、培訓等,幫扶基層醫療機構提升康復醫療能力。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其康復水平。(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11.提升中醫康復服務能力
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積極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加強中醫藥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強化中醫藥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開展中醫康複方案和技術規範研究,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增加基層康復服務供給,切實提高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市中醫局)
(四)創新康復醫療服務模式
12.逐步推進康復與臨床多學科合作模式
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創新開展康復醫療與外科、神經科、骨科、心血管、呼吸、重症、中醫等臨床相關學科緊密合作模式,完善多學科合作機制。以患者為中心,強化康復早期介入,推動加速康復外科,將康復貫穿於疾病診療全過程,提高醫療效果,促進患者快速康復和功能恢復。(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13.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
建立社區和居家康復服務標準與技術規範,鼓勵我市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網際網路+”、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方式將機構內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居家。支持基層醫療機構豐富和創新康復醫療服務模式,優先為失能或高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有迫切康復醫療服務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康復醫療、日間康復訓練、康復指導等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14.推動康復醫療與康復輔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
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60號)《北京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7〕48號),推進康復醫療服務和康復輔具配置服務深度融合。醫療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合理配置康復輔具適配設備設施,強化相關人員培訓,建立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與康復輔助器具配置人員團隊合作機制,提高專業技術和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中醫局)
(五)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15.統籌完善康復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管理
將康復醫療服務價格納入我市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統籌考慮,做好相關項目價格的調整和最佳化工作。實施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時,重點調整包括康復綜合評定在內的技術勞務項目價格,體現康復醫療專業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加強醫療康復項目支付管理,結合我市實際,適當擴大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的康復醫療項目,不斷提高康復醫療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16.調動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積極性
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康復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及管理制度。健全以崗位職責履行、臨床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範、醫療質量安全、醫德醫風、患者滿意度等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晉升、績效分配、獎勵評優等掛鈎,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調動其積極性。(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
17.加強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
充分藉助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慧醫療、移動網際網路等信息化技術,大力推進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藉助信息化手段,創新發展康復醫療服務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最佳化康復醫療服務流程,提高康復醫療服務效率。積極開展康復醫療領域的遠程醫療、會診、培訓、技術指導等,惠及更多基層民眾。完善北京市康復醫療服務質量控制信息系統建設,定期進行北京市康復醫療機構資源調查工作,實現區域內康復醫療數據信息化管理。(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市財政局)
18.推動康復醫療相關產業發展
鼓勵各區通過科技創新、產業轉型、成果轉化等方式,結合實際和特色優勢,培育康復醫療相關產業。優先在老年人、殘疾人、傷病患者及兒童等人群的康復醫療方面,推動醫工結合。積極支持研發和創新一批高智慧型、高科技、高品質的康復輔助器具產品和康復治療設備等,逐步滿足人民民眾健康需要。(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殘疾人聯合會)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快發展康復醫療工作,要從全面推進健康北京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增進人民民眾健康福祉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發展康復醫療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合力,完善支持配套政策。
(二)明確部門職責
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政策聯動,合力推進康復醫療服務發展。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要求合理規劃布局區域內康復醫療資源,加強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培育和隊伍建設,規範康復醫療行為,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教育部門要加強康復醫療相關專業人才教育培訓。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政府投入政策。醫療保障部門要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機制。民政部門要積極推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大力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殘聯組織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並配合做好殘疾人康復醫療相關工作。
(三)強化指導評估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建立適合康復醫療特點的績效考核體系和定期指導評估、重點工作跟蹤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注重定期總結經驗,推廣有益經驗。將公立康復醫院納入公立醫院綜合績效考核體系統籌要求,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引導康復醫院持續健康發展。
(四)加大宣傳力度
各區有關部門要重視和加強康復醫療服務工作的宣傳,加大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康復醫療相關政策和業務培訓,提升服務能力。要廣泛宣傳康復理念、康復知識和康復技術等,普及和提高民眾對康復的認知和重視,在我市營造推進康復醫療發展的良好氛圍。
修訂信息
2022年8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