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實施方案

北京市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實施方案

《北京市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實施方案》是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醫保局《關於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意見》,為進一步促進北京市診所改革與發展,北京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出台的實施方案。

2019年6月27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醫保局發布關於印發《北京市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於2019年9月底前啟動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7月23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醫保局 
  • 成文時間:2019-06-27 
  • 啟動時間:2019年9月底前 
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方案全文

北京市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實施方案
為深化醫療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吸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促進診所健康發展,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新形勢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作用,改革完善診所政策,提升診所醫療服務質量,形成多元辦醫格局,推動建立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二)工作目標。診所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全面提升,在為基層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形成更多高質量、高水平的診所,成為公立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補充。
(三)試點安排。2019—2020年,在本市朝陽區、海淀區、昌平區、大興區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工作,根據試點經驗完善診所建設與管理政策。
二、工作措施
(一)簡化準入程式。各試點區不對診所設定進行規劃限制,將診所準入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管理。舉辦診所的,報所在地區衛生健康委備案,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即可開展執業活動。跨行政區域經營的連鎖化診所由市衛生健康委進行備案。本市診所備案管理辦法由市衛生健康委另行制定。(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實施時間:2019年9月底前)
(二)執行調整後診所基本標準。診所是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市和試點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最新公布實施的《診所基本標準》,對申請備案的診所進行審核,從重點審核設備設施等硬體調整為注重對醫師資質和能力的審核,在診所(不含中醫診所)執業的醫師要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實施時間:2019年9月底前)
(三)鼓勵醫師舉辦診所。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診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全科醫師,或加注全科醫師執業範圍的專科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兼職開辦診所的醫師要按照多點執業有關要求,與主要執業醫療機構通過簽訂協定等形式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對其在主要執業醫療機構的工作時間、任務量、服務質量和薪酬績效分配等提出具體要求,確保兼職開辦診所的醫師能夠完成主要執業醫療機構的工作。(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實施時間:持續推進)
(四)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各試點區衛生健康委在建設區域醫聯體過程中,根據診所意願,將其納入醫聯體建設。2020年3月底前,各試點區納入轄區醫聯體範圍的診所應不少於1家,並在診所和合作醫療機構之間建立雙向轉診制度。各專科醫聯體牽頭單位要結合實際,將診所納入成員單位範圍,幫助其提升醫療服務水平。鼓勵醫聯體內二級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獨立設定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與診所建立協作關係,實現醫療資源共享。(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實施時間:2020年3月底前)
(五)支持診所規模化集團化發展。鼓勵不同專科醫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適宜規模的合夥制醫生集團,舉辦專科醫師聯合診所。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化、集團化診所,形成規範化、標準化的管理和服務模式。(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實施時間:持續推進)
(六)鼓勵診所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各試點區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符合條件的診所納入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範圍,通過提供個性化簽約服務,進一步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2020年6月底前,各試點區衛生健康委應至少確定1家診所,將其納入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範圍。各試點區要加強對診所提供簽約服務質量的評估,將服務對象健康狀況、滿意度等納入評估,確保簽約服務質量。(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實施時間:2020年6月底前)
(七)鼓勵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鼓勵各試點區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對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診所,在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同等補助政策。有條件的試點區對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符合國家基本建設有關規定的,可以給予適當支持。(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實施時間:持續推進)
(八)促進診所全職醫師職業發展。全職在診所執業的醫師申報高級職稱時,可按照本市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政策執行。建立體現診所全職醫師職業屬性和崗位特點的職稱分類評價標準,外語成績不作為申報條件,對論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規定,側重評價其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等臨床工作能力和服務質量。推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打破職稱評審論文“一刀切”,將診所全職醫師的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代表作可包括論文、專題報告、病案分析資料、醫療衛生新技術推廣使用報告等。(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實施時間:持續推進)
(九)完善有利於診所發展的相關政策。診所提供醫療服務的價格實行自主定價。建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動態管理機制。簡化診所的環評、消防等審批手續,與診所備案手續並聯辦理,不作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辦理診所備案的前置材料。(責任部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實施時間:持續推進)
(十)創新行業監管手段。診所要建立信息系統記錄診療信息,並按照本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及標準要求報送和上傳診療信息。診所診療信息報送規定由市衛生健康委另行制定。各試點區衛生健康委要將診所納入醫療質量控制體系,依託信息化平台,加強對診所運營和醫療服務監管,實現實時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要定期組織對診所進行培訓,提高診所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意識,形成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常態運行機制;要加強對診所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落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納入醫保定點診所的監督管理,對虛構醫療服務等惡意騙取醫保基金的,應當解除醫保協定。完善診所處罰信息和不良行為記錄機制,將不良記錄信息記入信息化平台,與診所設定人、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信息相關聯,並與信用系統聯通,作為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的依據。(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實施時間:持續推進)
(十一)保障醫療質量安全。診所要嚴格依法執業,醫務人員要具備相應的資質和任職資格,嚴格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等規章制度,加強醫療技術和醫院感染管理,嚴格落實診療與護理規範和指南,合理使用藥物,保證醫療質量安全。要加強醫患溝通,尊重患者知情權,保護患者隱私。要建立電子病歷系統,規範醫療文書書寫和管理,做好就診患者登記,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完整上傳診療信息。鼓勵診所或醫務人員購買醫療責任保險。(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實施時間:持續推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區要充分認識推進診所發展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醫改和發展社會辦醫的重要內容統籌推進,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發揮牽頭部門作用,改革完善診所管理有關政策措施,制定政府購買服務的具體細則,加強對診所的監管。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部門要按照規定落實相關支持政策,支持診所可持續發展。2019年9月底前,本市啟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實施工作。2019年9月底前,各試點區衛生健康委要會同區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醫保部門,根據本區工作實際制定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具體實施方案並報市衛生健康委。各非試點區要按照行業監管的要求,加強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的建設。
(二)做好評估總結。各試點區要對試點情況及時評估,每年形成年度評估報告。對於試點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試點經驗要及時總結上報。市衛生健康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政策培訓,按照任務分工,強化工作指導和檢查評估,適時推廣試點區先進經驗,完善促進本市診所發展的政策舉措。

內容解讀

北京市鼓勵醫生兼職或者全職開辦診所。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聯合制定的《北京市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實施方案》,於2019年9月底前啟動實施。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可以開辦專科診所或全科診所,共同為基層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
執業醫師須有中級以上職稱
2019年到2020年,北京市將在朝陽區、海淀區、昌平區、大興區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吸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促進診所健康發展,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需求。根據方案,在2019年9月底前,各試點區將不對診所設定進行規劃限制,將診所準入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管理。開辦診所的,報所在地區衛生健康委備案,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即可開展執業活動。跨行政區域經營的連鎖化診所,由市衛生健康委進行備案。
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
方案還明確,各試點區衛生健康委在建設區域醫聯體過程中,可根據診所意願,將其納入醫聯體建設。2020年3月底前,各試點區納入轄區醫聯體範圍的診所應不少於1家,並在診所和合作醫療機構之間建立雙向轉診制度。各專科醫聯體牽頭單位要結合實際,將診所納入成員單位範圍,幫助其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北京市鼓勵醫聯體內二級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獨立設定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與診所建立協作關係,實現醫療資源共享。
診所可對醫療服務自主定價
為推動診所發展,市醫保局和市衛生健康委正在完善有利於診所發展的相關政策。據悉,未來診所提供醫療服務的價格實行自主定價;還將建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動態管理機制。簡化診所的環評、消防等審批手續,與診所備案手續並聯辦理,不作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辦理診所備案的前置材料。
在監管方面,市衛生健康委要求診所建立信息系統記錄診療信息,並按照北京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及標準要求報送和上傳診療信息。各試點區衛生健康委要將診所納入醫療質量控制體系,依託信息化平台,加強對診所運營和醫療服務監管,實現實時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要定期組織對診所進行培訓,提高診所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意識,形成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常態運行機制;要加強對診所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落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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