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快推進安寧療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北京市加快推進安寧療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為進一步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增加安寧療護服務供給,適應老年人多樣化、差異化的安寧療護服務需求,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加快推進安寧療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 檔案全文
北京市加快推進安寧療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
  安寧療護是為疾病終末期患者在臨終前通過控制痛苦和不適症狀,提供身體、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護和人文關懷,以提高生命質量,幫助患者舒適、安詳、有尊嚴離世的服務。為落實《北京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京衛老齡〔2020〕13號),不斷增加安寧療護服務供給,適應老年人多樣化、差異化的安寧療護服務需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落實屬地政府在安寧療護政策制定、規劃建設、投入保障等方面的主體責任,統籌轄區資源,加快推動安寧療護服務發展。堅持政府和市場雙向發力,充分發揮市場在安寧療護服務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支持環境,擴大安寧療護服務供給。
  堅持資源整合,多方共贏。促進資源均衡合理配置,構建以社區和居家為基礎、機構為補充,綜合、連續,銜接緊密的安寧療護服務體系。堅持公益性為主,多方共擔的多元支付機制,實現患者及家屬滿意、醫保資金節省、醫療機構床位使用效率提高,達到多方共贏。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注重心理和人文關懷,尊重患者的意願和決定,鼓勵社工、患者和家屬參與。遵循安寧療護學科規律,廣泛開展生命教育,以安寧療護服務需求為導向,提升臨終患者生命質量,維護生命尊嚴。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安寧療護服務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基本完善;安寧療護服務機構數量顯著增加、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服務隊伍更加壯大、服務資源配置更趨合理,安寧療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每區至少設立1所安寧療護中心,床位不少於50張,為有住院治療需求的安寧療護患者提供整合安寧療護服務;全市提供安寧療護服務的床位不少於1800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能夠普遍提供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服務,老年人安寧療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二、工作任務
  (一)最佳化安寧療護服務資源布局
  加快建立以社區和居家為基礎,機構為補充,綜合、連續、機構和居家相銜接的安寧療護服務體系。通過轉型、新建、改擴建等形式,發展建設一批安寧療護機構,每區至少設立1所安寧療護中心,支持開展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服務。將提供安寧療護服務的康復機構、護理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等納入醫聯體建設,促進優質安寧療護服務資源下沉基層。
  (二)增加安寧療護服務供給
  引導綜合醫院、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專科醫院設定安寧療護科;支持在腫瘤科、疼痛科、老年醫學科等相關科室設立安寧療護床位;支持有條件的二級及以下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原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試行)》(國衛醫發〔2017〕7號)的要求,轉型為安寧療護中心;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安寧療護機構;鼓勵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根據服務需求,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安寧療護服務。
  (三)有序提供安寧療護服務
  1.二、三級醫院主要為突發急性病變或身體、心理症狀較重、需要住院治療的安寧療護患者提供安寧療護服務,並承擔安寧療護技術支持、安寧療護專業人才培訓等任務。鼓勵三級醫院與安寧療護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及其他提供安寧療護服務的醫療機構建立對口支援、轉診合作機制,充分發揮優質醫療資源的幫扶帶動作用。
  2.安寧療護中心主要為需住院治療的安寧療護患者提供機構安寧療護服務。探索建立醫生、護士、康復師、醫務社工、心理諮詢師、營養師等多學科團隊共同開展安寧療護服務模式,為患者提供綜合、全程的整合安寧療護服務。
  3.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機構、養老機構主要為診斷明確、症狀輕且穩定的安寧療護患者提供機構和居家安寧療護服務。有條件的可通過設立家庭病床、巡診等多種方式,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加強老年人居家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20〕24號)有關要求,開展包括症狀控制、舒適照護、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等適宜居家提供的安寧療護服務。
  4.搭建安寧療護服務網路,根據患者需求和供給資源布局,利用安寧療護轉介平台,及時、合理轉介安寧療護患者。
  (四)創新安寧療護服務模式
  1.遴選一批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含中醫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為北京市安寧療護指導中心、安寧療護示範基地和社區安寧療護服務示範中心,承擔安寧療護服務示範引領、質量控制、宣傳教育、科研創新、人才培養培訓、學科建設等任務。
  2.探索建立以臨終患者和家屬為中心,多學科安寧療護團隊協作的服務模式,為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狀控制、舒適護理、心理慰藉等服務,對患者及家屬提供社會支持、心理支持、死亡教育和人文關懷等服務,並制定服務規範和標準。
  3.發揮中醫藥在安寧療護服務中的優勢與作用,總結推廣中醫藥安寧療護技術和方法,探索形成具有中醫藥特色的安寧療護服務模式。
  4.積極探索“網際網路+安寧療護”服務新業態,通過開展網上預約、線上隨診、健康諮詢及智慧醫療設備等提高安寧療護服務的便捷性,適應老年人個性化安寧療護服務需求。逐漸形成醫療機構、社區和居家、醫養結合、網際網路+安寧療護等多種安寧療護模式。
  (五)規範安寧療護服務
  醫療機構要按照原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國衛辦醫發﹝2017﹞5號)檔案要求,規範開展安寧療護服務。將醫療機構安寧療護服務納入醫療質量監測體系,加強安寧療護服務質量控制和行為監管,研究制定安寧療護進入和服務流程規範標準,積極探索細化居家安寧療護服務標準,統一社區、居家安寧療護的服務流程、服務內容、服務方式以及服務質量等。建立科學合理的用藥流程,加強特殊藥品使用管理以及預防不良反應方案,制定安寧療護服務毒麻精神藥品相關政策。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包括醫學(含中醫)、護理、藥學、心理、營養、社會工作、志願者等多學科安寧療護專業人員培養。在醫學繼續教育培訓工作中,增加安寧療護服務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內容和比重。分層分類開展安寧療護普及性教育及專業性培訓,將安寧療護理念與服務向綜合醫院、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機構、養老機構的醫務人員等進行宣傳和延伸。舉辦安寧療護專業培訓班、安寧療護論壇等活動,促進安寧療護服務規範化、專業化,提升安寧療護服務品質和服務能力。
  (七)完善價格經濟政策
  營利性醫療機構可自行確定安寧療護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安寧療護服務,屬於治療、護理、檢查檢驗等醫療服務的,按現有項目收費;屬於關懷慰藉、生活照料等非醫療服務的,不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收費標準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積極探索按床日付費等多樣化支付方式,對安寧療護機構和科室逐步實行個性化績效評價,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充分發揮基金會、慈善機構等社會組織的作用,規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使用,多途徑推動安寧療護髮展。
  (八)加快信息化建設
  利用北京市老齡健康信息協同與決策支持平台,開發建設安寧療護管理系統,實現服務機構間信息互聯互通,服務資源共享,形成分工明確、程式規範、有序高效的轉介機制。
  三、組織保障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各有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將加快推進安寧療護服務發展作為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做好新時代老齡工作、完善老年健康服務支撐體系的重要舉措,圍繞“七有”“五性”需求,將推進安寧療護服務發展作為保障民生,解決老年人“急難愁盼”問題的主要抓手。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和協調推進力度,將推動安寧療護服務發展列入議事日程和民心實事工程,健全工作機制,制訂實施方案並推動落實,有效擴大安寧療護服務供給、提升安寧療護服務能力,維護老年人生命質量,尊重生命和尊嚴,切實增強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強部門協作,形成發展合力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統籌北京市醫療衛生資源,研究制定安寧療護服務相關工作方案,加強對各類提供安寧療護服務醫療機構的監督、指導和管理,建設安寧療護信息系統,探索制定個性化績效評價方案,提高醫療機構積極性;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支持許可權內政府投資的安寧療護設施項目建設;財政部門負責完善投入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對向安寧療護中心轉型的公立醫療機構給予經費支持;醫保部門負責完善醫療服務價格,結合醫療服務項目、社會支持、心理慰藉和照護服務,探索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民政部門負責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項目;教育部門負責在老年大學設定安寧療護相關課程,鼓勵具備條件的醫學院校開展安寧療護教育。
  (三)廣泛宣傳,樹立新時代生命觀
  開展多種形式的生命教育,利用多種方式和媒體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護者開展生命教育進機構、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將生命教育納入中國小校健康課程和老年大學及社區老年教育課程內容;加大安寧療護的宣傳和社會引導力度,樹立安寧療護理念;廣泛宣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強安寧療護服務的政策。積極宣傳在安寧療護服務工作中湧現的先進典型,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孝親敬老傳統美德,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安寧療護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