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陀區文化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區文化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指標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6年,區文化局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以及《2016年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有關精神,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多渠道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局政務公開工作由局長負總責,局辦公室指派專人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各科室指定聯絡員,負責相關聯繫事宜。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明確政務信息公開範圍,每份信息產生後,及時通過紙質和網路對外公開。政務信息公開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局保密幹部對擬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保密審查,確保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和時效性。健全責任制度,遵循“誰發布、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的原則,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發布的政務信息負全責。
  (二)組織參加培訓,提升工作人員能力素質。一年來,文化局積極參加各類相關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教育、引導幹部從提升行政效能的高度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及《2016年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檔案精神,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提升隊伍的主動公開意識,注重信息公開的更新時效。局系統組織基層單位信息員培訓班,加強信息員業務能力。
  (三)最佳化信息公開平台,拓展信息公開渠道。發揮政府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重要平台作用,加快數據更新,提高信息獲取的便捷性。結合本區網上政務大廳建設,實現公開信息與網上辦事互動關聯,增強信息公開實效。統籌利用好新聞發布會、微博微信、各類實體辦事大廳、信息公告欄、熱線電話等公開方式,協調報刊、電視、網站等各類媒體資源,定期配送《普陀文化》雙月刊,編制發布《普陀文化指南》,拓展信息公開渠道,確保公開內容準確、一致。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區文化局到2016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9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7條。
  (一)主動公開範圍
  1、規範性檔案。2016年,區文化局起草規範性檔案0件。
  2、規劃、計畫類信息。公開《2016年普陀區文化工作計畫》、《上海市普陀區文化發展““十三五””規劃》。
  3、財政類信息。公開《2016年文化局部門預算公開表及說明》、《普陀區文化部門2015年度部門決算》、《2016年文化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表及說明》、《2015年普陀區文化部門“三公”經費決算說明》以及各基層單位2015年度決算情況。
  4、行政許可類信息。根據《普陀區關於行政審批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編制工作的實施方案》,區文化局已將出版物展銷備案、美術品經營單位備案、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核定等辦事指南以紙質和電子形式對外公開,審批結果網上公開,方便辦理人查詢和社會監督,2016年共公開審批結果24個。
  5、政協提案類信息。2016年普陀區文化局公開政協提案答覆意見、會辦意見總計10個。
  (二)主動公開途徑
  1、入口網站。“上海普陀”入口網站是我區信息公開第一平台。區文化局按照《條例》和《規定》的要求和時間節點,對涉及民眾利益、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信息主動在網站上公開。2016年共主動公開檔案33份,行政審批結果24條。
  2、自建網站。不斷完善和充實自建網站“普陀文化網”,網站信息全面反映文化局工作的過程和結果,保證行政行為公開、透明。所有行政審批項目、文化項目資金申報等全部網上公開,並提供表格下載、辦事指南等便捷服務,提高審批效率、增強許可的公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2016年,更新動態新聞145條,發布政務公告、活動預告58條,發布行政審批結果24條。
  3、政務微博。發布各類文化資訊、活動預告等,積極與網友開展互動,回應民眾關切的熱點問題,2016年共發布微博141條。
  4、政務微信。“普陀文化”政務微信充分利用微信的便捷性、服務性、諮詢性等特點,為特定客群提供便捷化、個性化的公共服務。保證每周發布信息2次以上,全年共發布微信信息192條。
  5、其他渠道。通過“普陀有線”電視、《新普陀報》、《普陀文化》活動手冊、“文化普陀雲”APP發布各類文化信息。《新普陀報》上開設“每周文化信息快遞”專欄,方便市民及時獲得文化活動資訊。堅持在普陀區公共文化場館發放《普陀文化》雙月刊,供市民獲取公共文化服務信息。編輯出版《普陀文化指南》,從“地域文化”、“文化設施”、“文化創意”、“服務嚮導”四個方面全面公開普陀區文化工作的方方面面。上線“文化普陀雲”APP,市民足不出戶即可知曉普陀區公共文化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區文化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其中網上申請1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看,100%是涉及本區文化場館建設的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本年度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其中2件為15個工作日內按時辦結。
  在答覆中,公開或部分公開的總計2件,占申請總數的100%,主要涉及人事任免、文化場館建設等信息。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的1件,占申請總數的50%;“同意公開答覆數”的2件,占申請總數的50%。
四、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
  本區文化局2016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0件;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區文化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全員信息公開意識和工作效能有待進一步提高。2017年,區文化局將繼續深入貫徹《條例》、《規定》以及有關檔案,繼續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準則,夯實信息公開工作基礎,提高信息公開的廣度、深度及依申請公開的辦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諮詢、集體討論的決策機制,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不斷提升行政工作透明度。
 六、附表
統計指標
代碼
單位
全年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1100
528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1110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1120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1210
0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1220
57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1230
141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1240
192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1250
138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2100
3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2210
3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2211
1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0
0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1
0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2230
0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2240
0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2250
0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一)收到申請數
3100
1
1.當面申請數
3110
0
2.傳真申請數
3120
0
3.網路申請數
3130
1
4.信函申請數
3140
0
(二)申請辦結數
3200
2
1.按時辦結數
3210
2
2.延期辦結數
3220
0
(三)申請答覆數
3300
2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3310
1
2.同意公開答覆數
3320
1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3330
0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3340
0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業秘密
3342
0
涉及個人隱私
3343
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3344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3350
0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3370
0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3380
0
四、行政複議數量
4000
0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4100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4300
0
五、行政訴訟數量
5000
0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5100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5300
0
六、舉報投訴數量
6000
0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7000
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8100
0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8200
1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8300
2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8310
0
2.兼職人員數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8400
萬元
0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9100
0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9200
2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9300
人次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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