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yīn qīn
定義
姻親是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
出處與詳解
亦作“婣親”。由婚姻關係而結成的親戚。
1、《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今 陳 忘 周 之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
3、清
張惠言《先妣事略》:“及先妣卒,內外長幼無不失聲,及婣親之
臧獲,皆為
流涕。”
5、清
李漁《意中緣·會真》:“年來攪擾,未結
姻親,
雨露先叨。”
6、
郭澄清《大刀記》第二章:“﹝ 崔忠臣 ﹞是個財主,還是白眼狼的一門姻親。”
分類
具體分為:
血親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媳、姐夫等。
配偶的血親。指自己配偶的血親。如岳父、夫之妹等。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指自己的配偶的血親的夫或妻。如妯娌、連襟等。
血親的配偶的血親。指自己的血親的配偶的血親。
關係
長輩
夫族:祖公父爹:丈夫的祖父。
祖婆母娘:丈夫的祖母。
外祖公父爹:丈夫的外祖父。
外祖婆母娘:丈夫的外祖母。
公父爹/家翁/
公公:丈夫的父親。
婆母娘/家婆//
婆婆:丈夫的母親。
叔公父爹(
叔公):丈夫的叔父。
叔婆母娘(
叔婆):丈夫的叔母。
姑公父爹(
姑公):丈夫的姑父。
姑婆母娘(
姑婆):丈夫的姑母。
舅公父爹(
舅公):丈夫的舅父。
舅婆母娘(
舅婆):丈夫的舅母。
姨公父爹(
姨公):丈夫的姨父。
姨婆母娘(
姨婆):丈夫的姨母。
妻族:祖丈父爹:妻子的祖父。
祖丈母娘:妻子的祖母。
外祖丈父爹:妻子的外祖父。
外祖丈母娘:妻子的外祖母。
丈父爹:妻子的父親。(也叫:丈人、外父、大爺、岳丈)
丈母娘:妻子的母親。(也叫:丈母、外母、大娘、岳母)
姨丈母娘(
姨丈母):妻子的姨母。
姨丈父爹(
姨丈人):妻子的姨父。
舅丈母娘(
舅丈母):妻子的舅母。
舅丈父爹(
舅丈人):妻子的舅父。
姑丈母娘(
姑丈母):妻子的姑母。
姑丈父爹(
姑丈人):妻子的姑父。
叔丈母娘(
叔丈母):妻子的叔母。
叔丈父爹(
叔丈人):妻子的叔父。
平輩
後輩
媳婦 - 兒子的妻子
女婿 - 女兒的丈夫
甥婦-甥兒的妻子
甥婿 - 甥女的丈夫
侄婦-侄子的妻子
侄婿 - 侄女的丈夫
新法
在中國傳統的習俗看來,姻親之間的結合是有悖倫理道德的,但是,由於現行《婚姻法》對此無明文規定,從法理上來說,又難究其錯。據今晚報報導,即將出台的新《婚姻法》將首次確認禁止姻親結合。
姻親之間能否結婚?從國外立法看,一般都嚴禁直系姻親即公公與兒媳、岳母與女婿間通婚。例如,法國、
瑞士、日本、美國的部分地方法律均絕對或相對禁止直系姻親結婚。婚姻關係因離婚或一方死亡,他方表示終了意思而使姻親關係消失之後,也不得結婚。
中國現行的《婚姻法》並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因此,以往可以認定,公公娶兒媳,岳母下嫁女婿雖然不合理,但也不違法。許多人對此現象表示理解和同情。
來自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顯示,32.5%的人認為,直系姻親結婚只存在倫理道德上的障礙,並不會引起優生方面的不良後果。如果人們多數能接受姻親結婚的事實,就沒有必要禁止結婚,這些人主張“直系姻親只要有感情,法律應允許結合。”。而40.1%的人認為,應禁止直系姻親結婚,認為姻親結合會造成“亂倫”,遺害社會。
對姻親結婚禁止的態度,男女區別不大,但與文化程度相關。文化程度越高,認為法律應允許直系姻親結婚的比例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