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根據不同標準,對親系可做以下分類:
男系親和女系親
男系親指通過男子的血緣關係聯繫的親屬;女系親指通過女子的血緣關係聯絡的親屬。這種分類主要是封建
宗法制度下,受重男輕女的觀念影響形成的。
父系親和母系親
父系親是以父親為中介而發生的親屬關係;母系親是指以母親為中介而發生的親屬關係。
直系親和旁系親
(1)直系類
直系血親是指有直接出生聯繫的親屬,也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生育自己的長輩各代有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外高祖父母)等,自己生育的晚輩各代有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玄孫子女(外玄孫子女)等。
直系姻親則是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
旁系親包括旁系血親與旁系姻親。
旁系親屬包括旁系血親和旁系姻親。
旁系血親指彼此之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繫的血親。在血緣上為同源,除直系血親外均為旁系血親。如兄弟姊妹(與己身同源於父母);自己與叔、姑、姨、舅(與己身源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旁系姻親指自己與兄弟之妻、姊妹之夫或與配偶的旁系血親,如配偶的兄弟姐妹、叔嬸舅姑。
長輩親和晚輩親
根據親屬之間的行輩來劃分親系的方法,輩份高於自己的親屬稱長輩親,輩份低於自己的親屬稱晚輩親,輩份與自己相同的親屬則稱平輩親。
淺談我國大陸親系[轉]
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與三代以內傍系血親不得結婚。在此提到了血親及直系與傍系的概念。對這些概念,我們好象是理解。但真正說來又有些糊塗。為了讓大家對我國大陸親屬問題有個清晰的了解,我對此介紹如下,如有錯誤望批評指正。
血親與姻親
我國對親屬的基本分類就是血親與姻親。
血親,就是相互之間有血源聯繫的親屬。
姻親,指因婚姻而成就的親屬。
由於從廣義上或從人類進化的歷史來看。我們無論什麼膚色,什麼民族大家都是親屬。而且人類的絕大部分都是你的血親。但由於人的認知與社交能力所限,其中99.99%的血親都與你沒有了親屬之間的社交聯繫你也不認識他們,所以你就不把他們當作你的親屬了。我們通常所說的親屬,但但指那些關係緊密的、常來常往的、彼此認可的親屬。
以下舉例說明一下親屬關係:
你的爺爺與你的舅舅之間的是怎樣的親屬關係?看看下面的關係式,你就會明白。
舅舅→(血親)-→外公、外婆→(血親)→母親→(姻親)→父親→(血親)→爺爺、奶奶
所以爺爺與舅舅之間的親屬關係可以表述為:
血親的姻親的血親的血親或反過來說即血親的血親的姻親的血親。
注意幾點:
1、親屬的聯繫要走近路。如,以上親屬關係中在父母之間就不能加入自己。
2、只要中間有姻親的親屬關係就是姻親關係,就不是血親關係。如上的爺爺與舅舅之間就是姻親關係。
血親
根據血親之間是自然(生育)形成的還通過法律關係形成的,人們把血親分為自然血親與擬制血親。
自然血親又分為直系血親與傍系血親。
1、直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血源關係中上下輩之間的直接的血源關係。
如:你與父母,你與爺爺、奶奶,你與爺爺的父母及爺爺的爺爺、奶奶,你與奶奶的父母及的爺爺、奶奶等,這是你與你的長輩的直系血親。
你與你晚輩的直系血親如:你與你的兒女,你與你的孫子、孫女,你與你的外孫子、外孫女等
2、傍系血親
傍系血親是指血源關係
中非直接的,而是只有通過他人才能聯繫起來的血源關係。
如:你與你的同胞兄妹,你與你的叔、伯、姑、舅、姨等
你與你的同胞兄妹之間要通過你們的父母來聯繫血親。你現你的叔、伯、姑要通過你的父親、及爺爺奶奶才能聯繫上血親。你與你的舅舅、姨媽要通過你的母親及外公、外婆才能聯繫上血親。所以這些血親統一為傍系血親。
3、擬制血親
擬制血親就是指非由自然之力(生育)而形成,而是由人們通過一定的法律關係而建立起來的親屬關係。因法律對此類親屬視同血親,所以叫擬制血親。
如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親屬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親屬關係。
姻親
姻親不僅指合法的婚姻關係所成就的親屬,也指由於非合法的男女關係所生子女所建立的姻親親屬關係。
由於血親中的自然血親一旦形成就不以人的意志轉移,所以在此不必多談。
但,我們都知道姻親關係是由於婚姻關係或非婚姻關係所生子女而形成的。而婚姻關係會因離婚而破裂。所以對此關係要簡單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已有子女的姻親關係是不會因父母的離婚而終結的。因為子女尚在,子女對於父母及父母雙方的血親都有不可改變的血親關係。所以有了子女之後,因父母的結合行為(無論婚與否)而形成的姻親關係就是穩固的。只要子女存在,這種關係就存在。
對於未生子女的姻親來講,就不太穩固。一旦男女離婚,其因婚姻而建立的姻親關係將因沒了基礎而終結。
傍系血親的親代計算
親代只是為處理血親親屬關係式而設立的。因直系血親的直接性,其親代就極其簡單。在此只談一下傍系血親的親代計算問題。舉例如下:
如你與你的姑家的孫子,他是你的表侄兒,你是他的表叔伯或表姑。那么你們之間是幾代傍系血親?看下面你就明白了:
你(一代)→父親(又一代)→爺爺、奶奶(第三代)(這是直系血親)
爺爺、奶奶(一代)→姑姑(第二代)→姑表兄弟(第三代)→表侄兒(第四代)(這也是直系血親)
如上你到爺爺那是三代,而你表侄到你爺爺那兒是四代。你與你表侄之間是幾代呢?答案是四代。
親代計算的規則:
1、從雙方為基點按直系血親的線路向上推。推至一個人時為終點。
2、推的過程中每個人都算一代,保護基點與終點。
3、在推的過程中所形成的兩個(只能是兩個)直系血親鏈的代數一致時該代數就是傍系血親的親代。如不一致時以親代多的為準。這裡注意兩支的親代不能相加。
註:如兩支的親代相加提出的數是親等數,這是我國
台灣地區的計算方式。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禁止結婚的三代以內傍系血親的範圍以自己為基點,三代以內傍系血親包括且只包括如下親屬:
1、同胞兄弟姐妹及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叔、伯、姑、舅、姨養叔、伯、姑、舅、姨及有撫養關係的繼叔、伯、姑、舅、姨;
3、叔、伯、姑、舅、姨養叔、伯、姑、舅、姨及有撫養關係的繼叔、伯、姑、舅、姨的子女(包括養子女及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法律的如上規定,對於自然血親而言,既有遺傳的考慮又有倫理的考慮;對於擬制血親而言純粹是倫理的考慮。
由於本人水平問題,如上所說難免錯漏百出,萬望指教。
作者因感於一些人對親代計算的認識而寫這幾句話。也希望能有助於沒接觸過這方面知識的朋友們,對我國的親代及親屬關係有一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