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文旅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1年,普陀區文旅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精神,按照市、區級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圍繞區文旅局中心工作,著眼民眾關注關切,著重做好公共文化和旅遊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對《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新產生的及時發布,有變化的及時更新,確保主動公開內容及時、準確、規範。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為構建運行透明、高效廉潔的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動公開方面
2021年區文旅局全年行政發文共32件,主動公開31件,行政規範性發文4件,主動公開4件;主動公開率97.22%。
1、主動公開範圍
(1)領導分工; (2)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責; (3)人事任免; (4)部門及單位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情況; (5)年度總結計畫及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 (6)行政發文、政策檔案及政策解讀; (7)行政許可; (8)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9)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和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主動公開途徑
(1)(1)“上海普陀”入口網站; (2)“文旅普陀”微信公眾號; (3)“上海普陀”APP“文化和旅遊局”融媒號; (4)“文化普陀雲”APP; (5)普陀區文化和旅遊局信息公開查閱點。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2021年度區文旅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按《規定》第三十九條(一)項規定,2件申請辦結類型均為諮詢,並在作出告知答覆的同時進行了便民解答。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通過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平台對本區政務公開工作進行數位化管理。並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通過平台進行公文備案、依申請公開辦理、考核數據填報等工作,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2、積極配合完成區文旅局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與入口網站主動公開目錄融合,按時完成入口網站數據遷移及公文屬性認定梳理工作,在標準化目錄的套用上作出了積極探索。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方面
1、做好上海普陀·文旅局入口網站相關欄目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公開信息工作的及時性、準確性、有效性和經常性。
2、在區府辦政務公開科的指導下,定期檢查,認真完善。將公開透明作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斷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
(五)監督保障方面
2021年普陀區文旅局積極做好文旅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業務培訓。發揮辦公室作為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的作用,加強對各科室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培訓,提升各科室的業務能力,局辦公室編寫了《普陀區文化和旅遊局工作規範七十問》,把“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切實落實到日常工作規範中。分管領導及工作聯絡員積極主動參加區府辦舉辦的各類信息公開培訓班,通過培訓和學習,提高業務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4
4
5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245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63
行政強制
5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各項數據核定時間點為報告年度的12月31日,即統計當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數據。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總計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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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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