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松江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述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示意圖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區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深化主動公開內容、規範依申請公開服務為主線,以機制創新、公眾參與為驅動,以信息化利用、隊伍建設為支撐,年初根據《條例》、《規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等檔案精神,區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了《松江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明確了工作任務,提升了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截至2011年年底,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一)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
按照上下對口、協調分工的原則及政府機構調整的情況,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設立專門機構,配備2名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推進全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席會議明確設立諮詢小組,切實落實問題會商機制、定期通報制度以及監督檢查制度。通過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規範。
1、建立會商制度。隨著市民對獲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越來越大,涉及敏感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多,為做好政府信息的公開和審查,答覆規範合法,區政府辦公室會同區法制辦、區保密辦等部門建立會商制度,加強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對敏感問題、疑難問題的分析研究。
2、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區政府辦公室定期對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匯總分析,以簡報等形式供區政府領導及各單位參閱。
3、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區政府辦公室進一步加強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於不使用區電子政務辦公平台進行公文流轉、不及時更新主動公開信息、不及時處理市民申請、不規範使用申請答覆文書、人員更替不及時備案等情況,由區政府辦公室發出督查意見,並定期形成監督檢查情況報告進行通報。
(三)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深化。
嚴格按照市有關部門的要求在原有主動公開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範圍,重點提高公共資金分配、公共權力運行、公共資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務供給等方面的透明度。
1、積極推進財政性資金公開。一是加強財政資金預算執行公開。以政府預算、部門預算、預算執行、財政轉移支付為重點,根據“依法、完整、真實、逐步細化”的原則,向社會公開了財政總預算,向人民代表公開了區政府部門預算。二是積極推進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的公開並探索公開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公共事業附加等政府非稅的收支安排等情況,穩步推進部門決算、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
2、繼續深化審計公開。進一步加大對重點部門、重點領域、以及民生領域重點資金、重點項目的審計公開力度,注重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向社會及時公開年度重點審計項目計畫、審計工作報告和審計整改報告。
3、積極推進國資監管信息公開。按照“積極推進、穩妥實施,涉密及特殊企業暫緩”的原則,以及“分層、分類、分對象”的工作思路,逐步增強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公開的透明度。依法向社會公布國有資產狀況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情況。
4、加強政策透明和決策公開。一是重點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以及有關民生領域的專項規劃信息公開工作。二是積極開展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案、房屋徵收與補償、住房保障、軌道交通線路規劃等公眾關注度高的有關政策的公開徵詢和信息發布等工作。三是結合本區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適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清理結果。
5、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根據市有關部門要求,建立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目錄,規範相關公開標準和程式,集中發布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加大項目審批、招投標、施工管理、企業資質、人員資格等信息公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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