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統計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情況,諮詢處理及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主要指標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在上海統計網上公布,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政務公開辦制訂的<2011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的要求,本局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積極推進統計信息公開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逐步擴大公開範圍,努力滿足社會公眾對統計信息的需求。
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題研究會議,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制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各部門的公開職責,通過聯絡員制度加強組織培訓,梳理信息公開目錄內容,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覆,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運轉。
圍繞基本單位名錄庫、企業一套表制度、數據採集處理軟體系統和聯網直報系統統計“四大工程”建設,做好統計政務信息公開,廣泛開展統計普法宣傳,規範統計事務辦理程式,提供統計標準和制度查詢,公開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引導社會公眾了解和支持統計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本市有關統計數據管理與發布工作的規定,加強對統計數據信息發布的審查和協調,處理好統計數據信息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完善統計數據信息發布的內容和方式,確保政府統計數據信息的準確一致。
根據《條例》和《規定》精神,本局主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基礎工作。公布《上海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規定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信息範圍,編制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統計數據信息公開發布計畫》和《上海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按時填報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報表,做好網上公文備案,定期報送主動公開檔案,及時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
自2004年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本局配備信息公開全、兼職工作人員各1名。2011年,為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諮詢服務能力,本局對受理視窗進行了重新調整,積極宣傳統計政務工作,解答統計數據信息問題。推進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正常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297條(註:整組或整套數據以單條信息統計),全文電子化率達99%。2011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4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數據類信息103條,約占43%;公文類信息27條,約占11%;其他類信息110條,約占46%。
為了更好地履行公共政府職能,滿足社會公眾對統計信息的需求,本局就建設公共統計,加大信息公開開展專題研究,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方案,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
本局重點圍繞完善和擴大統計信息公開範圍,明確和規範統計信息公開內容,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了解公眾需求。在調研基礎上,參考國家及各省市統計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情況,結合各專業統計的實際情況,對現有的指標進行梳理,形成新的統計信息公開方案。新方案公開的統計數據信息範圍已基本涵蓋國民經濟各領域,主要指標的結構分組數據也更加充實。同時,新方案增加了主要統計指標的指標解釋、統計範圍、採集渠道以及採集頻度等內容,便於數據使用者更加科學地理解統計指標,有助於減少誤讀和誤解。新方案的實施進一步提升了本市政府統計信息公開的廣度、深度和頻率。
為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渠道,本局在做好新聞發布會、媒體宣傳、電話諮詢和現場接待等工作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統計網路平台,加強網站在信息公開方面的建設,完善信息發布和諮詢功能。為保障統計數據的準確及時發布,開發建立統計數據發布報送平台,提高統計數據發布效率。採用“外網受理、區域網路辦理、外網反饋”的工作模式搭建諮詢受理平台,通過統一受理、部門分辦,確保信息諮詢反饋效果。建立統計知識庫智慧型服務平台,採用人機對話模式實現信息資源查詢,有助於做好統計熱點問題的解讀和統計工作的宣傳、輔導,提升統計信息服務的智慧型化水平。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81件,其中當面申請169件,網上申請9件,信函申請3件。申請的信息內容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數據信息為主,現已全部答覆。其中“同意公開”152件,約占總數的84%;“同意部分公開”6件,約占總數的4%;“信息不存在”4件,約占總數的2%;“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2件,約占總數的1%;“申請內容不明確”4件,約占總數的2%;“不予公開”13件,約占總數的7%。
為確保申請的有效答覆,本局在受理過程中注重加強申請前的諮詢服務,明確社會公眾所需統計指標是否存在及具體名稱,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答覆審查,方便社會公眾及時獲取統計數據信息,爭取社會公眾對統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經費以少量紙張印刷費為主,直接通過日常行政經費支出,社會公眾申請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費用。
四、複議、訴訟和舉報申訴情況
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生行政訴訟3件,其中2件維持本局答覆意見,1件由本局重新作出答覆。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未發生行政複議和舉報申訴情況。
五、諮詢處理及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公眾諮詢3573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2960次,當面諮詢接待185次,網上諮詢428次。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57472次,其中點擊率較高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主要有統計年鑑、統計公報、月度數據、數據信息、統計分析、統計登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等。
為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政務服務管理水平,根據市政府辦公廳有關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要求,結合本市統計工作實際,認真做好政府統計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及時公布清理結果。繼續做好統計行政執法相對人權益告知制度,理順行政執法者與被執法者之間權利、義務對應關係,將執法對象的權益事先告知對方,主動接受監督,推進統計機關依法行政,提高執法公信力,加強對統計機關公務員的依法管理。主動公開統計標準和制度,提供有效的統計工作指導服務。積極推進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涉外調查管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和統計登記等事務的公開透明,在上海統計網上公布統計事務的辦理依據、辦理機構、辦理時間和地址、辦理時限、辦理程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和申請表格文本等內容,便於社會公眾了解、查詢和下載。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圍繞“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力度,本局將進一步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強化信息公開法制意識,做好信息公開宣傳培訓,提升信息公開認知水平,處理好公開與保密的關係,依法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創造和諧有序的公開氛圍。
2.提高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完善部門信息協同應對,充實信息諮詢服務力量,規範信息公開審查程式,保障信息公開準確統一,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的統計需求。
3.針對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加大統計信息公開力度,做好統計指標科學解讀,使社會公眾充分了解統計工作,支持統計事業發展。
七、主要指標統計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數
240
其中: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4
全文電子化政府信息數
240
新增行政規範性檔案數
0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0
受理申請總數
181
其中:1.當面申請數
169
2. 傳真申請數
0
3.電子郵件申請數
0
4. 網上申請數
9
 5.信函申請數
3
 6.其它形式申請數
0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181
其中:1.同意公開數
152
 2.同意部分公開數
6
 3.“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數
0
 4.“信息不存在”數
4
5. “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2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4
 7.“重複申請”數
0
8. 不予公開總數
13
 (1)“國家秘密”數
0
(2) “商業秘密”數
0
(3) “個人隱私”數
0
(4) “過程中信息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0
(5) “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0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13
9. 其他
0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234
網上諮詢數
人次
428
現場接待人數
人次
185
諮詢電話接聽數
人次
2960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人次
57472
附表四 複議、訴訟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行政複議數
0
其中:被複議機關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訴訟數
3
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1
申訴舉報數
0
其中:被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其它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收取費用總數
0
其中:1. 檢索費
0
2. 郵寄費
0
3. 複製費
0
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工作人員總數
2
其中:1. 全職人員數
1
2. 兼職人員數
1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經費
萬元
0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
萬元
0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萬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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