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閔行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上海市閔行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單位:上海市閔行區政府
  • 性質:工作報告
  • 發布時間:2012年
引言,內容介紹,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公開工作情況,並附相關統計表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聯繫閔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有關解釋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一、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二、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區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四、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內容介紹

2011年,閔行區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及《規定》,認真對照《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的內容更加深化,載體更加豐富。
1、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健全。由一名區政府副區長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配備2名工作人員,具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區各行政機關分別建立了本單位的工作體制、機制,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形成了領導負責、辦公室或業務科室牽頭、法制機構及其他業務部門共同參與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格局。
2、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明確,業務培訓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深化。一是明確工作重點。制訂了《2011年閔行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確定4大類20項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各單位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部署也相應地明確了各自的公開工作要點和工作目標。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對各街道、部門開展了2次公開工作業務培訓。
3、繼續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監督。繼續開展實時檢查,對全區各部門和街鎮網上信息公開專欄發布和更新各類政府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全面性情況進行統計,並在政務網上進行實時排名,加大內部監督力度,有效提升各單位政務服務和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及時性。
4、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載體。一是繼續延伸基層公開。依託各街鎮公開載體資源和各部門公開信息資源,建立信息供應維護機制,在條件成熟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村(居)委等,設定信息公告欄、電子顯示屏、查閱受理點、資料取閱欄,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社區和農村延伸,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社會效果。二是繼續開展區長網上辦公。2011年舉辦6次區長網上辦公活動,14人次的區政府領導出席,有近1.3萬名網民參與,共答覆網民提問879個。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閔行區政府按照《條例》、《規定》要求,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1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368條。
(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的內容
1、財政性資金公開。向社會主動公開了17項政府收支預算信息,包括政府預算決算、月度財政收支、國有土地土地出讓收支等信息;績效評價信息做到全部公開,包括21個2011年度立項績效評價項目的區級重點評價總報告、分報告和自評報告,45個2011年度執行績效評價區級重點評價報告;公開了部門預算編制手冊和相關預算管理制度;全區68個部門公開了的2011年度部門預算信息;列為2011年公開計畫的11項民生專項資金,已公開了11項資金管理辦法、分配流程和資金使用結果。推進了“三公費用”公開工作。
2、深化審計公開。主動公開了《關於2010年度審計整改工作情況的報告》,該報告對區本級預算執行、區級部門預算執行、鎮級財政財務收支、政府投資項目、專項資金等審計整改情況進行了公開。此外,還主動公開了《閔行區人民政府關於2010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閔行區審計局2011年審計項目計畫表》,並對年度審計項目的調整情況及時公開。
3、加強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一是出台了閔行區限額以下小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特殊程式操作辦法。除了將競爭機制引入到這些小型建設工程之外,還把信息公開拓展到這些小工程。明確規定,各鎮、街道招投標工作部門在確定了承包商後5個工作日內將項目信息予以公開。二是區建交委公開了本區建築業企業資質檢查和梳理的結果。撤回了上海閔行燃氣公司等19家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建築企業的資質,並在網上公開了這19家建築企業的名單。三是對道路施工計畫信息提前在網上發布。對道路新建工程等工程審批信息在網上發布。
4、進一步推動政策透明和決策公開。一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已在網上公開,其他各專項規劃正在陸續公開。二是公開了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執行情況。公租房運營機構組建方案經區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成立了上海市閔行公共租賃住房投資運營有限公司。三是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本市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區政府對現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對繼續有效、宣布失效和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予以了公告。四是舉行了“閔行區2011年部分預算項目初審聽證會”。這次聽證的內容包括農民直接補貼、物業共建、民辦教育扶持、教育輔助服務購買、公共腳踏車服務5個項目。
5、推進國資監管信息公開。一是出台了《閔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信息公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出資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匯總統計信息,出資監管企業工資總額調整總體情況,出資監管企業改革重組年度情況匯總,出資監管企業領導人員任免情況和外部董事、監事任免情況應當依法主動公開。二是按照“積極推進、穩妥實施”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出台並公開了《閔行區區管企業監事會工作規則》(試行)、《閔行區區管企業監事會工作報告制度》(試行)等檔案。公開了對上海恆力橡塑製品廠全部股權轉讓進行整體資產審計及評估的批覆,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6、擴大公共服務信息公開。一是穩步推進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力度。如對非法行醫案件由區衛生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在網上公開。二是對行政收費項目的收費依據、標準,在網上辦事欄內予以公開。
(二)主動公開途徑
對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按《規定》要求,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公開渠道主要有:
1、閔行區政府網站: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區各行政機關通過政府網站(區政府入口網站或下屬單位網站、網頁)向社會公開。
2、閔行區政府信息公共查閱中心: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區各行政機關通過區政府信息公共查閱中心及時向社會公開。
3、政府公報:本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在區政府公報上全文登載,免費向公眾發放,供公眾查閱。
4、新聞發布:重大公共事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區相關行政機關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向社會公開。
5、其他渠道:區各行政機關分別設立公開受理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和設施,方便公眾對相關政府信息的檢索、查詢和獲取。各部分街鎮利用《和諧梅隴報》、《新華漕報》、《古美家園》報等刊物,以及在基層村(居)委等推廣信息公開示範點建設,加大基層信息公開服務力度。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1年全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25件,其中當面申請203件,傳真申請14件,電子郵件申請1件,網上申請15件,信函申請91件,其它形式申請1件。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全部325件申請中,已經答覆288件,其餘申請按照《條例》和《規定》正在辦理中。
在已經答覆的288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175件,“同意部分公開”2件,“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10件,“信息不存在”24件,“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35件,“申請內容不明確”29件,“重複申請”9件,“不予公開”4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部免費。依申請公開僅區規土局按有關規定進行收費,全年共收費124元(已全部上繳財政)。其中,檢索費104元、紙張費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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