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2011年,我局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的精神,全面落實《條例》和《規定》的有關要求,以創建“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為目標,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建設,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運行,讓民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努力開創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步伐相一致、與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相結合、與“兩高一少”相匹配、與人民民眾需求相呼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新格局。
2011年,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1〕13號)的要求,我局以深化主動公開內容、規範依申請公開服務為主線,以機制創新、公眾參與為驅動,以信息化利用、隊伍建設為支撐,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在辦公室、法規處、信息中心配置了專門人員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設立的1個專門的信息受理視窗運行正常,受理市民的查詢和諮詢;繼續在局官方網站設立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諮詢和電子資料的查詢欄目。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開展順利。
(一)積極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的相關要求。2011年,我局按照《條例》和《規定》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信息公開的要求,依申請公開、主動公開的有關內容,公開要點、程式和方法等。組織對《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管局政務(政府)信息公開規定》進行學習,使相關工作人員掌握了政務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工作程式、保障和監督措施等。
(二)全面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在原有主動公開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範圍。在公布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職業健康等常規內容的同時,提高業務處室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要求符合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一律同步在我局網站上海安全生產上對外公開。對我局的12項行政許可事項的辦事依據、申請條件,程式、期限、收費標準、結果等都及時向社會公開,並可以在網上進行申請、辦理、查詢。二是進一步拓寬和暢通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充分發揮上海安全生產網站的主渠道作用,加快信息更新頻率,完善政府信息搜尋功能,方便民眾查詢;利用“12350”安全生產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民眾諮詢,暢通信息公開渠道;設立1個專門的信息受理視窗,受理市民的查詢和諮詢。
(三)設立專題欄目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1年,我局在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進行梳理的基礎上,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統一部署,在局官方網站設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集中發布相關政策法規、項目審批、質量安全、行政處罰等信息。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的頒布施行,設立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宣貫”專欄,對該條例進行深入宣貫,為該條例在上海的順利施行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按照《條例》和《規定》,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1年,我局制發公文總數281條,其中主動公開政府公文信息87條,比2010年減少13%(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發文數量),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本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於本部門業務類的信息8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00 %,主要涉及本市各類安全生產監管綜合信息。
(一)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產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在局入口網站醒目位置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所有主動公開的公文類信息等及時上網公布並能滾動瀏覽。同時設立網上辦事欄目,對我局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公布,開設線上受理、辦事指南、狀態查詢等欄目,對辦事流程、許可事項進展狀態等進行公布,便於企業和公民查詢。同時,開設網上諮詢、監督投訴、便民問答等欄目,對企業和公民提出的問題,需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都及時給予明確答覆。
(二)對局重大事項和行政決策的有關過程和結果予以公開。始終堅持“採購信息公開,市場進入公平,評標定標公正”的原則,發揮政府信息公開中的快捷作用,採取公示、公開招標、專家諮詢、論證等形式,全面推行大宗物資採購和招投標公開。
(三)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產》雜誌等媒體,及時宣傳、公布本市安全生產工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4條,按時答覆4條,同意公開或部分公開數0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諮詢3391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2186次,當面諮詢接待526次,網上諮詢679次。另外,局一門式受理視窗受理數:2992次。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112670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公開目錄、信息年報、公開指南、依申請公開。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效明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進一步全面,公開的流程進一步規範,公開的渠道進一步拓展,公開的基礎進一步夯實。但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在信息公開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一是需要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內容進一步進行界定和明晰,進一步擴大主動公開的範圍;二是需要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對公對局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制度的落實有待進一步加強,機關公務員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2012年,我們將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產入口網站和機關辦公區域網路,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按照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加強協調溝通,推動相關處室按照職能及時公開相關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數量和質量。
六、說明、附表、附圖
以下附表統計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統計範圍不包括各區縣安全監管局和直屬單位。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