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和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其它相關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發布時間:2013年
一、概 述
2012年,我局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精神,全面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2〕34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安委辦〔2012〕27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2012〕74號)的工作要求,不斷增強公開意識、加大公開力度、拓展公開領域、深化公開內容、豐富公開渠道,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讓民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開展順利。
(一)加強組織保障。我局在辦公室、法規處、信息中心配置了專門人員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設立的1個專門受理視窗運行正常,受理市民的查詢和諮詢;成立應急管理處,由專人負責在局值班室接受市民查詢、諮詢電話,提高專業化水平;組織召開了安監系統辦公室主任會議和事故調查研討會,組織市和區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以及事故調查人員進行了學習,正確把握局系統重點公開的內容,重點對事故調查報告信息公開進行安排和部署。
(二)加強制度建設。市安委會制定了《上海市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督辦辦法》(滬府辦發〔2012〕65號),並由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對較大以上事故掛牌事項的督辦和查處情況的信息公開作出了明確規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明確要求在公文類信息製作時,同步明確信息公開的屬性,同時進行保密審查。編制了“12350諮詢百問手冊”,對人民民眾來電諮詢進行了梳理、歸類,共整理各類諮詢問題約100條,並制定了規範的解答。
(三 )加強學習部署。認真組織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人員參加市政府辦公廳組織的培訓和學習活動,認真學習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依申請公開、主動公開的有關內容,公開要點、程式和方法等。制定印發了《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滬安監管辦〔2012〕119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部署。
(四)擴大主動公開範圍。在原有主動公開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範圍,符合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一律同步在我局網站上海安全生產上對外公開。提高業務處室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在公布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職業健康等常規內容的同時,將危險化學品“三同時”審查信息在局官方網站及時公開。對我局行政許可事項的辦事依據、申請條件,程式、期限、收費標準、結果等都及時向社會公開,並可以在網上進行申請、辦理、查詢。
(五)做好重點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國務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對市安全監管局調查處理的7起事故調查報告在官方網站進行了主動公開,提高了事故查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局官方網站設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集中發布相關政策法規、項目審批、質量安全、行政處罰等信息。結合《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和《上海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的頒布施行,加大宣貫力度,為該條例和辦法在上海的順利施行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按照《條例》和《規定》,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2年,我局制發公文總數603條,其中主動公開政府公文信息316條,比2011年增加263.22%(主要原因是將危險化學品項目“三同時”審查信息進行主動公開),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本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於本部門業務類的信息316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00 %,主要涉及本市各類安全生產監管綜合信息。
(一)充分發揮主渠道作用。以“上海安全生產”政府網站為主要公開渠道,在局入口網站醒目位置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所有主動公開的公文類信息等及時上網公布並能滾動瀏覽。繼續在局官方網站設立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諮詢和電子資料的查詢欄目,即時發布社會關注度高、與市民百姓利益密切相關的安全生產動態、相關政策法規等信息,增強信息發布的主動性、權威性和實效性。同時設立網上辦事欄目,對我局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公布,開設線上受理、辦事指南、狀態查詢等欄目,對辦事流程、許可事項進展狀態等進行公布,便於企業和公民查詢。同時,開設網上諮詢、監督投訴、便民問答等欄目,對企業和公民提出的問題,需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都及時給予明確答覆。
(二)不斷拓寬主動公開渠道。利用“12350”安全生產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民眾諮詢,暢通信息公開渠道。設立1個專門的信息受理視窗,受理市民的查詢和諮詢。積極發揮“上海安監”官方微博等新渠道和新型公開方式的作用,即時發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動和生產安全事故等熱點信息,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加強信息傳播和政民互動。通過新聞發言人制度,在熱點問題上及時與公眾、媒體保持信息渠道的暢通,對新出台的《上海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進行解讀。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產》雜誌等媒體,及時宣傳、公布本市安全生產工作信息。此外,我局還公開了辦公地址、聯繫電話(54667000)等聯繫方式,確保公眾可以通過當面、信函、傳真等多渠道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同時,將主動公開信息的電子版、紙質檔案和目錄報送市檔案館,方便市民查閱。
(三)對局重大事項和行政決策的有關過程和結果予以公開。對2011年部門決算,按照要求進行了主動公開。始終堅持“採購信息公開,市場進入公平,評標定標公正”的原則,發揮政府信息公開中的快捷作用,採取公示、公開招標、專家諮詢、論證等形式,全面推行大宗物資採購和招投標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2年,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8條,按時答覆8條,同意公開或部分公開數4條。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1條,行政複議被糾錯數0條;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訴訟0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2012年,我局共接受市民諮詢5109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3671次,舉報電話218次,其他電話1220次。當面諮詢接待4次,網上諮詢424次。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150707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信息年報、依申請公開。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取得了一些成績,促進了依法行政,發揮了政府信息的服務作用。但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在信息公開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一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廣度有待於進一步增強,需要根據職能調整進一步規範主動公開的範圍;二是制度和機制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需要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新規定和新要求,進一步對現有規章制度進行梳理和修訂。
2013年,我局將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產入口網站和政務微博等多種渠道,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提升依申請服務水平,在更廣領域、更大範圍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數量和質量。
六、說明、附表、附圖
以下附表統計時間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統計範圍不包括各區縣安全監管局和直屬單位。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603
其中:全文電子化政府信息數
603
新增行政規範性檔案數
3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8
受理申請總數
8
其中:1、當面申請數
4
2、傳真申請數
0
3、電子郵件申請數
0
4、網上申請數
4
5、信函申請數
0
6、其它形式申請數
0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8
其中:1、同意公開數
4
2、同意部分公開數
0
3、“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數
0
4、信息不存在”數
2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 數
1
6、“信息內容不明確”數
1
7、“重複申請” 數
0
8、“不予公開”數
0
其中:(1)“國家秘密”數
0
(2)“商業秘密”數
0
(3)“個人隱私”數
0
(4)“過程中信息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0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0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0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1
網上諮詢數
人次
424
現場接待人數
人次
4
諮詢電話接聽數
人次
3671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人次
150707
附表四 複議、訴訟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行政複議數
1
行政訴訟數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收取費用總數
0
其中:1、檢索費
0
2、郵寄費
0
3、複製費(紙張)
0
4、複製費(磁碟)
0
5、複製費(光碟)
0
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專職人員總數
3
其中:1、全職人員數
0
2、兼職人員數
3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經費
萬元
0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
萬元
0.0056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萬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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