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09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為依據,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09〕20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具體要求,制定了《虹口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虹府〔2009〕10號),就提高政府資金公開透明度、加大政府投資項目及計畫規劃公開力度、加大政策公開力度、加大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立工作長效機制等六方面提出了要求。在全年工作實踐中,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從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培訓考核兩方面著手,積極創新思路、夯實工作基礎,全年工作得到穩步有序推進。
(一)夯實基礎,整合平台,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一是加強人員配備,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針對部分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不足且經常變動的問題,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向各單位提出了保障人員配置和維持人員穩定的要求,全區各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均按要求落實了2名工作人員,形成AB角工作機制,有關人員變動情況也被列為年度考核單項指標。
二是整合工作平台,以加強電子政務套用推動業務操作規範。依託“上海虹口”入口網站和協同辦公系統,實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台一體化建設,對原先使用的“上海虹口”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多個區域網路後台作業系統進行改版整合,並於2009年12月11日正式上線啟用。改版後的政府信息公開一體化工作平台包括入口網站外網平台和協同辦公系統區域網路平台兩大部分,解決了以往多系統操作、資料庫分離等問題,整合了公文備案、申請處理、網上發布等功能,新增了催辦督辦、統計匯總、資料查詢、交流互動等欄目,實現了“區域網路處理、外網發布”,力求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效率和規範化水平。
(二)組織培訓,加強考核,鞏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效。
一是加強人員培訓,提升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全年共組織開展3次政府信息公開培訓,除邀請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專家對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作法條釋義解析、區政府法制辦負責人點評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典型案例外,還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一體化工作平台操作培訓、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常見問題講解等業務指導。此外,區政府信息公開辦針對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的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人員缺位等問題,制定了相關管理辦法,並開展了各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和服務點建設與管理規範培訓。
二是強化工作考核,做到日常評估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區政府信息公開辦按照立足平時、重在長效的原則,會同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政風行風監督員等社會人士,組成政府信息公開日常評估工作小組,自9月起至12月,採取上門走訪交流指導、書面檢查檔案台帳、實地暗訪受理視窗等形式,每月選取一定數量的單位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日常評估,累計上門走訪20家單位,書面檢查21家單位,實地暗訪10個街道的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製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議書》並向被檢查單位進行反饋,督促其落實整改,有關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還一併納入年度考核指標體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46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09年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5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較上年度同期主動公開量增加31.8%。其中,機構設定類信息120條,占7.7%;政策法規類信息77條,占4.9%;規劃計畫類信息28條,占1.8%;業務類信息1252條,占80.6%;其他類信息81條,占5.2%。
(一)主動公開的範圍。
本區按照《條例》、《規定》、《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重點公開以下幾方面的信息:
涉及改善民眾居住環境的信息共289條,包括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房屋拆遷公告、舊住房綜合改造、廉租住房公告等;涉及勞動就業的信息共104條,包括就業管理、職業培訓、就業保障等;涉及公共衛生管理的信息共63條,包括公共衛生監督、疾病防治、食品藥品監督、民辦醫院的設定批覆等;涉及教育的信息共83條,包括教育管理、入學信息等;涉及婚姻登記、計畫生育、養老、優撫、徵兵的信息共20條;涉及城市管理的信息共359條,包括建築管理、建築工地夜間施工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等。通過主動公開城市建設、房屋動遷、勞動就業、公共衛生、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等方面的信息,進一步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規範性,保證社會公眾的知情權。
涉及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共155條,主要涉及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和實際支出,政府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政府採購工作情況,政府採購招標公告、中標情況等。以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為重點,著力提高政府資金公開透明度。通過主動公開政府財政預決算、政府採購目錄、招標和中標情況,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促進了財政資金向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公共項目傾斜,分步驟、分層次、分內容不斷提高財政預算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二)主動公開的途徑。
本區積極發揮“上海虹口”入口網站作為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著重加大對各類政府會議、重要檔案、實事項目、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主動公開並建立健全區長信箱、網上信訪、網上辦事、政策解讀、線上調查等一系列欄目及相應工作機制,及時答覆並公開政府在解決市民民眾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難點問題的措施和結果,使政府信息公開真正成為反映社情民意、實現政民互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抓手之一。此外,區政府信息公開辦結合區情、突出特色,以本區在全市率先基本完成數位電視平移為契機,會同上海東方有線網路有限公司對有線電視的“陽光政務”專欄進行了最佳化完善,在全市率先開設“政府信息公開”電視頻道,發布公共服務類便民利民信息,使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通過有線電視網路深入千家萬戶。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區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19件,其中當面申請345件,傳真申請3件,網上申請25件,信函申請246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約55%是涉及房屋動遷類信息,35%是涉及規劃用地類信息,其餘是涉及公共資金使用、審計結果報告等的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619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598件,其餘21件申請按照《條例》和《規定》順延到下年度答覆。
在已經答覆的598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364件,占總數的60.9%,主要涉及有關地塊的拆遷許可證、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建設項目計畫批准檔案即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檔案、強遷安置用房和補償資金證明等信息。“同意部分公開”10件,占總數的1.7%,主要涉及強制拆遷前談話記錄信息。
其他情況224件。其中,“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15件,占總數的2.5%;“信息不存在”63件,占總數的10.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105件,占總數的17.6%;“申請內容不明確”5件,占總數的0.8%;“重複申請”23件,占總數的3.8%;“不予公開”13件,占總數的2.2%。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區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與依申請公開有關的費用共148.4元,其中檢索費135元,複印費(紙張)11.6元,複印費(光碟)1.8元。
四、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區2009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125件,其主要事由是對答覆不滿,其中未有被行政複議處理機關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6件,主要事由是對答覆不滿,其中未有被法院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未發生與訴訟有關的費用。
本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申訴。
五、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府公開工作情況
本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13246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125次,諮詢電話接聽9897次,當面諮詢接待2116次,網上諮詢1108次。本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390845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人事任免、政府會議、政府公報、實事項目、政府採購、部門檔案。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回顧2009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在主動公開比例和主動公開內容方面還存在不足。具體表現為全區公文類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比例不足五成,大多數單位的主動公開比例基本為30%左右,這與《若干意見》提出的“以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補充”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各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大多限於公文類政府信息,非公文類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數量還較少,涉及民生公益、行政審批、政策解讀類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數量有待增加。
為此,2010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重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大公開力度,推動公開比例不斷提高、公開內容不斷深化。
以全年公文類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比例達到50%、非公文類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數量有明顯提升為目標,重點加強對“三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並在年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指標的設定上予以體現,逐步形成以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補充的格局,實現由被動應對申請向主動公開信息轉變。區政府信息公開辦要積極指導各單位繼續按照《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主動公開本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等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計畫類政府信息的實施情況;加大財政資金和審計結果公開力度,重點公開政府財政預算、決算以及審計信息、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及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等信息;及時公開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及其調整、變動情況,定期公開本區政府機關依法行政的狀況。為體現工作的針對性,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將會同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人保局、食藥監分局等單位在加大政策解讀類政府信息發布力度、全面梳理非公文類政府信息目錄、主動公開公共服務類政府信息等方面進行探索嘗試。此外,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將針對當前制約舊區改造工作的實際困難和瓶頸問題,會同區監察局、區房管局積極開展舊區改造事前徵詢制度試點工作,並在動遷基地內設定動拆遷信息公共查閱點,主動公示政策法規、拆遷方案、安置房源以及各動遷戶動遷前的基本情況和動拆遷補償安置結果,充分保障被動遷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加強培訓溝通,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
1.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組織區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開展業務指導,通過法律條文解讀、新老政策比較、典型案例分析、疑難個案答疑、現場討論交流等形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學習效果和處理能力。此外,要繼續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案件旁聽制度,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到法院旁聽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案件審理,幫助工作人員提高業務能力和法律水平。
2.發揮區政府信息公開辦的牽頭協調作用,加強本區部門之間的相互溝通和本區部門與市上級部門之間的互動溝通,定期彙編整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最新要求和工作動態。近期,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已啟動《2009年度虹口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案例彙編》,匯總全年政府信息公開的典型案例,開展案例分析研究,從程式操作和實體處理兩方面進行分析,查找問題、總結經驗,為各部門、街道提供實務操作指導。在此基礎上,區政府信息公開辦還要通過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等形式,組織區政府有關部門加強日常交流溝通,了解上級部門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最新要求。
3.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一體化工作平台的功能,發揮一體化平台對於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的主導作用,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全區政府信息的發布和公開申請的處理,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能力培訓,確保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公文備案與信息發布,依申請公開受理、處理和答覆,各類數據統計與上報,工作交流與互動學習等各項功能,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日常管理與維護工作。
(三)開展專題調研,推動構建多樣化的公開渠道。
為更好地體現《若干意見》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的要求,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在市、區相關部門的支持下,近期啟動政府信息公開示範社區標準化建設開展課題調研,計畫通過對社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梳理、統籌規劃,分析社區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不同需求,依託社區的現有資源和設施,充分整合各類社會資源,將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向社區和商務樓宇、產業園區、旅遊景點等公眾聚集場所延伸,努力實現社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為社區民眾就近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在此項課題調研成果的基礎上,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將制定本區居委會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在信息公開工作基礎較好的街道開展先行試點,探索居委會信息公開查閱的日常化、規範化運作新機制。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附表四 複議、訴訟情況統計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