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年

1183年

公元1183年,南宋淳熙十年,金大定二十三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83年
  • 外文名:1183
  • 中國紀年:南宋淳熙十年
  • 又名:金大定二十三年
  • 朝代:南宋
  • 大事記:蒙古,鐵木真成為可汗
通鑑記載,本年年表,歷史大事,

通鑑記載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年(金大定二十三年,公元1183年)
春,正月,丁丑,以給事中施師點簽書樞密院事
師點入辭,帝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久矣。”
金參知政事梁肅請老,金主謂宰臣曰:“梁肅知無不言,正人也。卿等知而不言,朕實鄙之。雖然,肅老矣,宜從其請。”遂致仕。
壬午,金主如春水。詔:“夾道三十里內被役之夫,與免今年租稅,仍給傭直。”
甲申,參知政事李彥潁罷職奉祠,以諫官論其子毆人至死也。
戊子,復廣鹽客鈔法。
詔曰:“鹽者,民食所資。向也官利其贏而自鬻,久為民病,朕既遣使諭之,得其利害以歸,復謀諸在廷,僉言惟允,始為之更令,許通商販而杜官鬻,民固以為利矣。然利於民者,官不便焉;何者?鹽之息厚,凡官與吏之所為妄費以濟其私者,一出於此。一旦絕之,無所牟取,必胥動以浮言,將毀我裕民之政。且朕知恤民而已,浮言奚恤!矧置監司、守令,皆以為民。朕有美意,弗推而廣之,顧撓而壞之,可乎?其罷官般官賣,通行客鈔法。”
黃洽御史中丞。自乾道五年以後,不除中丞者十四年。洽盡言無隱,然所論列,未嘗摭拾細故。嘗奏言:“因言固可以知人,輕聽亦至於失人。故聽言不厭其廣,廣則無壅;擇言不厭其審,審則無誤。”帝然之。
壬辰,樞密院進呈鎮江軍兵三年加減之數。帝曰:“養兵費財,國用十分,幾八分養兵。”周必大曰:“尚不啻八分。”帝曰:“今民間未裕,江東、浙西寄招鎮江諸軍及武鋒軍歲額人數,可並權免三年。所有諸州日前未足之數,特與蠲免。”
先是朱熹行部至台州,知州唐仲友為其民所訟,熹按得其實。而仲友與王淮同里,且為姻家,已降江西提刑,未行,而熹論之。淮以論章及仲友辯疏並進,且微為仲友解,帝以為然。熹論益力,前後章六上,帝不欲窮其事,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熹辭不拜,遂歸,旋予祠。
二月,癸卯,用黃浩言,罷內侍陳源宮觀,建寧府居住。
先是源罷德壽宮提舉,詔與落階官,臣僚言其過惡,請寢成命,與一在外宮觀,從之。至是浩又言其罪狀灼然,當賜竄責,故有是命。既而台察又疏其黨與皆一時之臣蠹,於是武略大夫徐彥達,除名,道州編管,家財籍沒,進納德壽宮,其子必聞等三人並追官勒停;甄士昌追進武校尉;李庚追官勒停,仍送筠州編管。士昌,源之廝役,以違法遷轉;庚本臨安府都吏,與源交通補官;彥達嘗充德壽宮閣子庫書寫,專一為源管家務,官至正使,職至路鈐,皆源之力也。
乙巳,金主還都。
戊申,金以右丞張汝弼太尉,致祭於至聖文宣王廟
甲戌,金以戶部尚書張汝愈為參知政事
三月,丙寅朔,建康都統制郭剛言:“去歲合揀汰效用軍義兵一百八十五人,自言願得逐便,乞揀汰。”帝曰:“正恐離軍失所,所以留之。如此,與放逐便。”
丙子,金始制宣命之寶,金玉各一。
金主將如會寧右丞相烏庫哩元忠諫,不聽,出知真定府
己丑,知福州趙汝愚,奏海賊姜太獠寇泉南,兵馬都監姜特立以一舟先進,擒之,已誅其凶黨,釋其餘。帝曰:“汝愚處置甚善。古者置刑,王者言宥而有司執法。若有司但務姑息,何以示懲!”特立旋召見,獻所為詩百篇,除合門舍人,命充太子宮左春坊並皇孫平陽王伴讀,由是得幸於太子。特立,麗水人也。
是月,詔舉制科
夏,四月,丙申,詔:“臨安府系駐蹕之地,本府屬縣民戶身丁錢,可自淳熙十一年為始,更與蠲放三年。”
監司、帥臣奏到所部臧否。
先是帝曰:“監司、帥臣奏守臣臧否而不行黜陟,何以勸懲!”是日,以王去惡有平黎之功,又通曉郡事,召赴行在。范仲圭、韓璧任滿,與監司差遣,湯鷽罷新任。
癸卯,大理寺丞張抑言:“浙西諸州豪宗大姓,於瀕湖陂盪各占為田,名曰塘田。於是舊為田者,始隔絕水出入之地。淳熙八年,雖有旨令兩浙運司根括,而八年之後,圍裹益甚。請自今,責之知縣,不得給據;責之縣尉,常切巡捕;責之監司,常切覺察。令下之後,尚復圍裹者,論如法。”從之。
是月,廣西運判王正己上言:“陛下加惠遠方,恐官賣科擾,民無所告,復行客鈔以救其弊,德至渥也。陛下本以寬裕遠民,而今來兩路通行,卻成發泄東鈔。借使兩路分畫界分,西路漕計不虧,諸郡可以支吾,亭戶不致貧乏,豈非陛下之本意!顧聞闕乏之端,有如二十餘州,上下煎茶,倘有申請,朝廷豈能坐視!必須應副,則東路雖有贏餘,亦是朝三暮四,恐徒紛擾。”又云:“頃年章潭為廣東提舉鹽事,力主兩路通行之議。及就移西路運判,客鈔不敷,漕計大窘,寢食俱廢,又得東路二十八萬緡,遂以少寬,即同帥臣范成大乞行官賣;此則易地而不可行者,歲月未久,可以覆按。”又云:“紹興間,通行客鈔能三十餘年者,以西路有折科招徠之類;後既住罷,漕計遂窘,因有官賣之法。其後更易不定,大概以東鈔通行、西鈔不登為患。萬一必須通行,則西路漕計或闕,亦須預作指畫,不可臨期闕誤,然不若分路為允也。”
五月,甲寅,以潭州飛虎軍隸江陵都統司
金主命:“應部除官,嘗以罪廢而再敘者,遣使按其治跡,如有善狀,方許授縣令;無治狀者,不論任數多少,並不得授。”
臣僚言:“祖宗用人,初無清濁之別。韓琦第二人進士及第,未免監左藏庫,後為度支判官,皆號稱職。請明詔大臣,如行在左藏庫之類,稍重其選,與免待闕,遇館學有缺,卻於此取之,以廣得人之路。”從之。
鄂州都統郭杲言:“襄陽屯田二十餘年,雖微有所獲,然未能大益邊計;非田不良,蓋人力有所未至,且無專任責者。或謂戰士屯田,恐妨閱習,而不知分番耕作,乃所以去其驕;或謂耕作勞苦,恐其不樂,而不知分給穀米,人自樂從。以樂從之人,為實邊之計,可謂兩便,請給耕牛、農具,俾屯軍開墾荒田。”辛卯,詔疏襄陽水渠,以渠旁地為屯田。尋詔民間侵耕者就給之。
舒州宿松監。
六月,丙申,王淮等言:“時方酷暑,聖躬得無煩郁?”帝曰:“朕自有道以處之,但念閭閻之民不易度耳。往在潛邸,嘗有詩云:‘閭閻多悖郁,方愧此身閒。’”淮曰:“真古帝王之用心也!”
己酉,太府寺丞勾昌泰言:“蜀中制置使,關六十州之安危,或有疾病遷動,自朝廷除授,動經年方到。請於從臣中嘗儲一二人於蜀中,令作安撫使,一旦有制置使闕,便可就除。其于思患預圖,最系國家大事。”帝諭宰執曰:“此正在卿等留意,今後欲除蜀帥,須是選擇可備制置使之任者,庶臨時不致缺事。”
詔經理屯田。
建康府御前諸軍統制司奏:“契勘淮西荒閒田土,如和州興置屯田五百餘所,廬州管下亦有三千六圍,皆瀕江臨湖,號稱沃壤,自後廢罷,撥還逐州,召人請佃,尋許承買,今多為良田。自餘荒地,亦有豪強之戶冒耕包占。”詔令淮西帥、漕司同取見系官田畝實數聞奏。都統郭剛,尋奏和州歷陽縣荒圩五百餘頃,可以開耕,每田一頃,三人分耕,合用官兵一千五百人;建康留守錢良臣,亦奏上元縣荒圩並寨地五百餘頃,不礙民間泄水,可以修築開耕。
壬子,金有司奏右司郎中段珏卒,金主曰:“是人甚明正,可用者也。”因嘆:“臣下詭隨委順,相習成風。南人勁挺,敢言直諫者多,前一人見殺,後復一人繼之,真可尚也。”
辛酉,詔曰:“朕惻怛在心,惟吏或不良,無以宣德明恩。若乃貪饕無饜,與貨為市,漁奪百姓,侵牟下民,有一於此,足秕邦政。天下之大,郡邑之眾,假勢放利,實煩有徒。若此,朕雖有愛民勤政之誠,焦勞於上,仁恩利澤,何由而下究哉!朕嗣服之初,蓋嘗考法祖宗,嚴贓吏之禁,其持心不移,復出為惡者,既已逮治一二,厲在位矣。歲月既久,法以漸緩,贓過之吏,忸習寬政,日甚歲劇。今列官處職,奸法不忌,是與盜無異也。國有憲法,朕不敢廢。今後命官犯自盜、枉法贓罪抵死者,籍沒家財,取旨決配,並依隆興二年九月已降詔書施行,必無容貸。”
王淮唐仲友故怨朱熹,欲沮其見用,於是吏部尚書鄭丙上疏,言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欺世盜名,不宜信用,帝已惑其說。淮又以太府丞陳賈為監察御史,賈因首論曰:“臣竊謂天下之士,所學於聖人之道者,未始不同。既同矣,而謂己之學獨異於人,是必假其名以濟其偽者也。邪正之辯,誠與偽而已。表里相副,是之謂誠;言行相違,是之謂偽。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其說以謹獨為能,以踐履為高,以正心誠意、克己復禮為事。若此之類,皆學者所共學也,而其徒乃謂己獨得之;夷考其所為,則又大不然,不幾於假其名以濟其偽者耶?願陛下明詔中外,痛革此習,每於聽納除授之間,考察其人,擯棄勿用,以示好惡之所在。庶幾多士向風,言行表里一出於正,無或肆為詭異以乾治體。”帝從之。由是道學之名,貽禍於世。
其後直學士院無錫尤袤言於帝曰:“道學者,堯、舜所以帝,禹、湯、文、武所以王,周公、孔子所以設教。近立此名詆訾士君子,故臨財不苟得,所謂廉介;安貧守道,所謂恬退;擇言顧行,所謂踐履;行己有恥,所謂名節;皆目之為道學。此名一立,賢人君子欲自見於世,一舉足且入其中,俱無所免,豈盛世所宜有?願循名責實,聽言觀行,人情庶不坏於疑似。”帝曰:“道學豈不美之名?正恐假託為名,真偽相亂耳。”
鄭丙後知泉州,為政暴急,或勸之尚寬,丙曰:“吾疾惡有素,豈以晚節易所守哉!”聞者哂之。
是月,兩浙水,命賑之。

本年年表

1、蒙古,鐵木真成為蒙古乞顏部的可汗,這一年,他22歲。
2、金國,進入金世宗統治的晚期,金國漸漸進入全盛時期。
3、西遼西遼末主耶律直魯古即位第六年,國力隨日漸衰弱,但仍保持著對花剌子模的宗主權
4、穆瓦希德王朝,哈理髮尤素福一世率大軍進犯薩塔蘭,但被葡萄牙守軍擊潰,哈理髮本人重傷。不久在撤退中死去。)
5、古爾王朝,吉亞斯丁主要治理古爾王國本土,其弟希哈卜丁·穆罕默德·古爾則致力於開拓疆界。這時,其版圖已包括阿富汗、伊朗的呼羅珊、吐火羅斯坦和印度大部分地區。
6、弗拉基米爾大公國,與基輔大公國聯合,發動了對彼洛維茨人的戰爭。
7、吐蕃,大小各部統一在宗教旗幟下,並由阿里王系統治。
8、南宋,進入南宋能力最強的皇帝—宋孝宗統治的晚期,南宋保持著經濟上的絕對優勢。
9、阿尤布王朝,撒拉丁開始進攻耶路撒冷,並攻占努爾丁王國的都城阿勒頗,其弟阿迪爾割據阿勒頗。
10、神聖羅馬帝國倫巴第聯盟取得對腓特烈一世的決定性勝利,迫使德意志與第一次倫巴底聯盟簽訂《君士坦茨Constance和約》,第一次倫巴底聯盟承認德意志之宗主權,但德意志須放棄在各城市任命官吏的權利。
11、塞爾柱帝國,早已沒有當初大塞爾柱帝國的強大,但依舊保持著對周邊6國的宗主權。
12、挪威王國,國王斯維列攻擊了丹麥卑爾根的艦隊,逼迫國內敵對勢力出逃。
13、基輔大公國,面對日益嚴重的波洛伏齊人的威脅,基輔大公率羅斯諸公國發動了為期3年的戰爭。
14、西夏,仁宗的統治進入最後10個年頭,他指定的《新法》使封建制在西夏已基本基本確立了,並使西夏處在鼎盛時期。
15、花剌子模,即位三年的蘇丹台卡史為恢復國家的獨立地位,開始策動對突厥人的進攻。
16、雅達瓦王國,王國在田比拉馬五世統治下,開始向西方和南方擴張。
吳哥王朝17、真臘,吳哥王朝在國王奢耶拔摩七世統治下進入最盛時代,並不斷發動對占婆的進攻。
18、阿拉伯帝國,仍處在突厥人的控制之下。
19、拜占庭帝國,反拉丁人騷動已經持續一年,10月,亞力克西二世被迫立安德洛尼卡一世同為皇帝,11月,安德洛尼卡一世逼迫亞力克西二世殺太后瑪利亞後又將其殺死。
20、索索爾王國,作為西非反伊斯蘭教國家而崛起。
21、三佛齊,國事強盛,擁有強大艦隊,與諫義里國爭奪南洋霸權。
22、蒲甘王朝,在那羅波帝西都統治下,國內佛教盛行。
23、英格蘭王國亨利二世長子小亨利去世,理查(獅心王)成為王位合法繼承人,但年老昏聵的亨利二世卻想傳位於他寵愛的小兒子,導致平凡的叛亂。儘管如此,金雀花王朝仍然保持著對法蘭西王國絕對優勢
24、森納王朝,王朝在拉克什曼納.森納的統治下繼續向西擴張。
25、瑞典王國,繼續著對芬蘭的征服。
26、瑪雅,科科姆氏族開始崛起。
27、扎格維王朝,國事日漸強盛,國王在全國範圍內大造教堂。
28、日本,源義仲在北陸地區打敗平氏同年7月,將平氏家族趕出京都,同時導致源氏家族的內亂。
29、加涅姆,國王塞爾馬開始向北沿著恩圭米—比爾馬—賈多水井線擴張,試圖控制通往突尼西亞的商道的南段。
30、羅姆蘇丹國,在蘇丹艾爾斯蘭二世統治下進入最強盛時期。
31、諫義里國,以強大的海上艦隊為依託與三佛齊爭奪南洋霸權。
32、法蘭西王國,國王腓力二世使王權逐漸加強,同時妄圖策同阿奎丹的理查(獅心王)發動反對英王亨利二世的叛亂。
33、遮婁其王國,對卡利亞尼·卡拉丘里的戰爭進入了最後階段。
34、伽色尼,領土大部被古爾王朝占領,並被迫承認對方的宗主權
35、耶路撒冷,國王博杜安四世的麻風病不斷惡化,但仍然保持著對撒拉丁的強大震懾力。
36、越南,李朝的統治進入了最後時期。
37、占婆國,處於與真臘的戰爭中。
38、印加,在第一位皇帝的率領下向庫斯科地區遷徙。
39、呼魯納王朝,在無畏王統治下進入鼎盛時期。
40、葡萄牙,穆斯林大軍進犯薩塔蘭,經過殊死搏鬥,葡萄牙守軍不但守住城池,還衝進了穆斯林的大營,重傷了哈理髮尤素福本人。尤素福不久在撤退中死去。
41、扎臘王國,保持著在西蘇丹地區1180年以來所建立的霸權。
42、威尼斯,保持著地中海的商業霸權。
1 月20 日金廷頒行強取諸部羊馬法。
七月金廷以戶籍混亂、人口不實,一旦按籍徵發猛安謀克壯丁,將出現不均之患,決定在上京等22 路地區進行全面核查,閱其戶口、畜產之數。
八月尚書省奏報各地猛安、謀克戶口、田畝、牛犋之數。計全國猛安202,謀克1878,戶615624,口6158636。
九月金廷譯經所進獻所譯《易》、《書》、《論語》、《孟子》、《老子》、《列子》及《新唐書》等書於金世宗

歷史大事

宋復禁浙西圍田
淳熙十年(1183)四月,因浙西諸州豪宗大姓不顧淳熙三年和八年禁令,大肆圍裹湖盪為田,危害水利,宋廷責令諸縣知縣不得給據圍裹,縣尉常切巡捕,監司常切覺察,仍許人上告。同時規定:令下之後,如有圍墾者,以違制論處,所圍之田,斷然開掘,給據與失察者,亦論如法。
宋以左藏南庫隸戶部
宋左藏南庫本為御前樁管激賞庫,先由宰相支配,後隸御前,孝宗即位後改稱左藏南庫。南庫移用皆出自朝廷,不隸版曹。淳熙十年(1183)八月,宋廷始將此庫並歸戶部。後二年改名左藏西上庫。
宋禁內郡行用鐵錢
淳熙十年(1183)九月,宋廷下令禁止內地郡縣行用鐵錢。
宋兼行義役、差役
宋既推行義役,其弊日益暴露。與役者或憑材智把持其事,或以氣力凌駕眾戶,專利謀私,以致虐貧優富,凌寡暴孤。義役之名既立,則役戶不得安其業。雇役之法既行,則役戶不得安其居。淳熙十年(1183)十月,孝宗為此下詔:兩浙義役,許從民便。十一年,謝諤建議:義役之行,當從民便;其不願者,乃行差役。正月,孝宗詔江東、江西諸監司,義役、差役許從民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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