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命,漢語辭彙。
拼音:xuān mìng ,
釋義:1、傳達皇帝的詔命。2、皇帝的詔命。3、宣揚威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命
- 拼音:xuān mìng
- 注音:ㄒㄨㄢ ㄇㄧㄥˋ
- 解釋:傳達皇帝的詔命
詞目,拼音,引證解釋,
詞目
宣命
拼音
xuān mìng
引證解釋
1、傳達皇帝的詔命。
唐 杜甫 《送楊六判官使西蕃》詩:“宣命前程急,惟良待士寬。”
2、皇帝的詔命。
《敦煌變文集·韓擒虎話本》:“使君蒙詔,一似大杵中心,不感(敢)為(違)他宣命,當時朝現(見),直詣閤門。”
《前漢書平話》卷下:“ 呂 女親手揪妃子發,至於殿上。 呂 女曰:‘ 劉友 知罪么?爾一者負我,二者違了宣命。’”
明 葉子奇 《草木子·雜制》:“ 元 朝一品衙門用三台金印……惟宣命之寳用玉。以玉筯篆文,此其異也。”
3、宣揚威命。
4、金元時期詔敕的一種。
《元史》卷八三《選舉志三·銓法中》:“凡遷官之法,……自六品至九品為敕授,則中書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則以制命之,三品以下用金寶,二品以上用玉寶,有特旨者則有告詞。其理算論月日,遷轉憑散官。”卷九一《百官志七》記載略同。又卷八四《選舉志四·考課》:“凡封贈之制,……正從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六品至七品敕牒。”可知宣、敕施用之分,以五、六品之間為界。宣要加蓋皇帝的璽印(玉寶或金寶),敕則只由中書省宰相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