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頭孢唑啉鈉Cefazolin Sodium (Cefamezin)
化學名:(6R,7R)-3-[[(5-甲基-1,3,4-噻二唑-2-基)硫]甲基]-7-[(1H-四唑-1-基)乙醯氨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鈉鹽。
英文名稱:cefazolin sodium salt
英文別名:Cefazolin, Sodium Salt; Cefazolin Sodium; Cefazolin; sodium 3-{[(5-methyl-1,3,4-thiadiazol-2-yl)sulfanyl]methyl}-8-oxo-7-[(1H-tetrazol-1-ylacetyl)amino]-5-thia-1-azabicyclo[4.2.0]oct-2-ene-2-carboxylate; sodium (6R,7R)-3-{[(5-methyl-1,3,4-thiadiazol-2-yl)sulfanyl]methyl}-8-oxo-7-[(1H-tetrazol-1-ylacetyl)amino]-5-thia-1-azabicyclo[4.2.0]oct-2-ene-2-carboxylate
分子式:C14H13N8NaO4S3。
分子量:476.48。
CAS NO. 27164-46-1
EINECS 248-278-4
性狀:白色或灰白色結晶性粉末,幾乎無臭,味苦。該品1.05g約相當於頭孢唑啉鹼基1g。該品1g內含鈉離子約2.1mmol(2.1mEq)。
該品易溶於水,10%水溶液pH值4.5~6。水溶液不穩定,室溫保存24小時內使用;冰櫃保存5天,效價降低10%。如冷藏有結晶析出,可用溫水溫熱溶解後使用。
藥理毒理
藥代動力學
肌內注射該品500mg後,血藥峰濃度(Cmax)經1~2小時達38mg/L(32~42mg/L),6小時血藥濃度尚可測得7mg/L。20分鐘內靜脈滴注該品0.5g,血藥峰濃度為118mg/L,有效濃度維持8小時。該品難以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腦脊液中不能測出藥物濃度。頭孢唑林在胸水、
腹水、心包液和滑囊液中可達較高濃度。炎症滲出液中的藥物濃度基本與血清濃度相等;
膽汁中濃度等於或略超過同期血藥濃度。胎兒血藥濃度為母體血藥濃度的70%~90%,乳汁中含量低。該品
蛋白結合率為74%~86%。正常成人的血消除
半衰期(t1/2)為1.5~2小時,老年人中可延長至2.5小時。腎衰竭患者的t1/2可延長,
內生肌酐清除率為12~17ml/min和低於5ml/min時分別為12小時和57小時。出生1周內新生兒的t1/2為4.5~5小時。該品在體內不代謝;原形藥通過腎小球濾過,部分通過
腎小管分泌自尿中排出。24小時內可排出給藥量的80%~90%。
丙磺舒可使血藥濃度約提高30%,有效血藥濃度時間延長。
血液透析6小時後血藥濃度減少40%~50%;
腹膜透析一般不能清除該品。
適應症
適用於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
中耳炎、支氣管炎、
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膚
軟組織感染、骨和關節感染、敗血症、
感染性心內膜炎、膽囊炎、肝膽系統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該品也可作為外科手術前的預防用藥。該品不宜用於
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對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異常者的療效較差。該品不宜用於治療
淋病和梅毒。
用法用量
1.常用量:成人1克/日;兒童每公斤體重20-40毫克/日。一日分兩次用,肌肉注射或
靜脈注射。
2.中等感染:成人1.5-3克/日;兒童每公斤體重50毫克/日。一日分三次用。
3.嚴重感染:成人5克/日;兒童每公斤體重100毫克/日。一日分二到四次用。
肌注或靜註:成人0.5g/次,2~4次/日;兒童每日20mg~100mg/kg,2~4次/日。詳細見下:
成人常用劑量:靜脈緩慢推注、
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嚴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靜脈給予。兒童常用劑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靜脈緩慢推注,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腎功能減退者的
肌酐清除率大於50ml/分時,仍可按正常劑量給藥。肌酐清除率為20~50ml/分時,每8小時0.5g;肌酐清除率為11~34ml/分時,每12小時0.25g;肌酐清除率小於10ml/分時,每18~24小時0.25g。所有不同程度腎功能減退者的首次劑量為0.5g。小兒腎功能減退者套用頭孢唑林時,先給予12.5mg/kg,繼以維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時,仍可按正常劑量給予;肌酐清除率為40~70ml/分時,每12小時按體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為20~40ml/分時,每12小時按體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為5~20ml/分時,每24小時按體重2.5~10mg/kg。
該品用於預防外科手術後感染時,一般為術前0.5~1小時肌注或靜脈給藥1g,手術時間超過6小時者術中加用0.5~1g,術後每6~8小時0.5~1g,至手術後24小時止。
[藥物過量]該品無特效拮抗藥,藥物過量時主要給予對症治療和大量飲水及
補液等。
不良反應
該品的不良反應發生率低。
1.靜脈注射發生的
血栓性靜脈炎和肌內注射區疼痛均較頭孢噻吩少而輕。
3.個別病人可出現暫時性血清氨基轉移酶、
鹼性磷酸酶升高。
4.腎功能減退病人套用高劑量(每日12g)的該品時可出現腦病反應。
副作用
2. 肌注局部有輕度疼痛。可有過敏性
皮疹、藥熱、噁心、嘔吐、腹瀉等。
相互作用
2.該品與
慶大黴素或阿米卡星聯合套用,在體外能增強抗菌作用。
3.該品與強利尿藥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與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後者的
腎毒性。
4.丙磺舒可使該品血藥濃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長。
注意事項
4 .供肌注用的粉針劑內含利多卡因,不可注入靜脈。
5.套用該品進行皮試。
皮試方法
皮試液一般濃度為0.5mg/ml。皮試液稀釋方法:取0.5g的頭孢菌素1瓶,加生理鹽水10ml溶解(濃度為50mg/ml),抽出0.1ml,加生理鹽水至10ml(0.5mg/ml)即得。皮試方法:每次用0.05~0.1ml,注入皮內,觀察方法和標準與
青黴素皮試相同。
用藥安全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該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婦女用藥時仍宜暫停哺乳。
2.兒童用藥:早產兒及1個月以下的新生兒不推薦套用該品。
3.老人用藥:該品在老年人中T1/2較年輕人明顯延長,應按腎功能適當減量或延長給藥間期。
4.藥物過量:該品無特效拮抗藥,藥物
過量時主要給予對症治療和大量飲水及補液等。
配伍禁忌
1.該品與下列藥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註:硫酸
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黴素、鹽酸金黴素、鹽酸土黴素、鹽酸四環素、葡萄糖酸紅黴素、
硫酸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鈉,戊巴比妥、葡萄糖酸鈣。
2.該品與慶大黴素或阿米卡星聯合套用,在體外能增強抗菌作用。
3.該品與強利尿藥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與
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後者的腎毒性。
4.丙磺舒可使該品血藥濃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長。
製劑
粉針劑:0.2g;0.5g。
安全術語
S22Do not breathe dust.
切勿吸入粉塵。
S36/37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 and gloves.
穿戴適當的防護服和手套。
風險術語
R42/43May cause sensitization by inhalation and skin contact.
吸入及皮膚接觸可能致敏。
物質毒性
編號 | 毒性類型 | 測試方法 | 測試對象 | 使用劑量 | 毒性作用 |
---|
1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成年女性 | 660 mg/kg/11D-I | 1.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
2 | 急性毒性 | 肌肉注射 | 人類 | 14 mg/kg/D | 1.胃腸道毒性——唾液腺的結構或功能發生變化 2.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3.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過敏性皮炎 (全身暴露後) |
3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11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4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大鼠 | 74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5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大鼠 | 10 mg/kg | 1.行為毒性——嗜睡 2.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3.胃腸道毒性——運動過度、腹瀉 |
6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大鼠 | 2760 mg/kg | 1.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2.行為毒性——共濟失調 3.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
7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小鼠 | >11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8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小鼠 | 62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9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小鼠 | 76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0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小鼠 | 39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1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狗 | 4 mg/kg | 1.胃腸道毒性——唾液腺的結構或功能發生變化 2.胃腸道毒性——運動過度、腹瀉 3.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
12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狗 | 22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3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兔 | >6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4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兔 | 25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15 | 慢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大鼠 | 112 mg/kg/28D-I | 1.血液毒性——正細胞性貧血 2.血液毒性——骨髓發生變化 3.慢性病相關毒性——前列腺重量發生變化 |
16 | 慢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大鼠 | 91 mg/kg/13W-I | 1.內分泌毒性——脾臟重量發生變化 2.血液毒性——脾發生變化 3.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皮炎 (全身暴露後) |
17 | 慢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大鼠 | 21 mg/kg/21D-I | 1.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腎小管發生變化 (包括急性腎功能衰竭,急性腎小管壞死) 2.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尿中成分發生變化 3.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氯濃度變化 |
18 | 慢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大鼠 | 42875 mg/kg/5W-I | 1.胃腸道毒性——其他變化 2.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
19 | 慢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狗 | 91 mg/kg/13W-I | 1.血液毒性——正細胞性貧血 2.血液毒性——脾發生變化 3.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皮炎 (全身暴露後) |
20 | 慢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狗 | 45500 mg/kg/26W-I | 1.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皮炎 (全身暴露後) |
21 | 慢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狗 | 72 mg/kg/13W-I | 1.肝毒性——肝重量發生變化 2.血液毒性——正細胞性貧血 3.生化毒性——抑制轉氨酶活性、改變了轉氨酶空間結構 |
22 | 慢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狗 | 7500 mg/kg/30D-I | 1.胃腸道毒性——噁心、嘔吐 2.肝毒性——肝豆狀核變性 3.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其他變化 |
23 | 慢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兔 | 2800 mg/kg/7D-I | 1.血液毒性——血清成分發生變化 (如TP、膽紅素、膽固醇) 2.生化毒性——抑制轉氨酶活性、改變了轉氨酶空間結構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
24 | 慢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兔 | 4200 mg/kg/21D-I | 1.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腎小管發生變化 (包括急性腎功能衰竭,急性腎小管壞死) 2.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尿中成分發生變化 3.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其他變化 |
25 | 生殖毒性 | 靜脈注射 | 大鼠 | 5500 mg/kg,雌性受孕 7-17 天后 | 1.生殖毒性——植入後死亡率增加 2.生殖毒性——影響產仔數 3.生殖毒性——產生額外的胚胎結構 (如胎盤、臍帶) |
26 | 生殖毒性 | 靜脈注射 | 大鼠 | 5500 mg/kg,雌性受孕 7-17 天后 | 1.生殖毒性——胎兒毒性(如胎兒發育不良,但不至死亡) 2.生殖毒性——肌肉骨骼系統發育異常 3.生殖毒性——新生兒體重增加量減少 |
27 | 生殖毒性 | 靜脈注射 | 大鼠 | 21 mg/kg,雌性受孕 17-22 天后 | 1.生殖毒性——影響母體卵巢、輸卵管 2.生殖毒性——影響母體子宮,宮頸,陰道 3.生殖毒性——新生兒體重增加量減少 |
28 | 生殖毒性 | 靜脈注射 | 大鼠 | 21 mg/kg,雌性受孕 17-22 天后 | 1.生殖毒性——睪丸,附睪,輸精管發生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