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技術起源
診斷方式
測量範圍
診斷方法
探針法
將實體探針放入
電漿中以獲得所需參量,是電漿診斷的基本手段之一。此法可以得到有關電漿內部細緻
結構的
信息和各種參量的分布情況。缺點是會
干擾被測電漿,例如改變流動
圖像,形成
空間電荷包鞘,產生
雜質污染等。此法套用的探針及其探測
原理分述如下:
特性曲線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特點的
區域:①
飽和離子
電流區:探針電位遠低於電漿的空間
電位,探針基本上只收集
正離子。②過渡區:探針電位逐漸增高,但仍低於空間電位,探針同時收集
電子和
正離子。當電子電流和
離子電流相等時,探針總電流為零,相應的探針
電位稱為浮置電位。以上兩個區的
特性統稱為“負探針特性”。③飽和電子
電流區:當探針電位等於空間電位時,
帶電粒子完全憑藉本身的
熱運動到達探針
表面,因此探針收集的是無規電流。由於
電子質量遠小於
離子質量,
電子的無規電流遠大於離子無規電流。探針電位高於空間電位時,幾乎全部離子都被
拒斥,探針只
收集電子
電流。
磁探針。它是一個探測
線圈。當其中的
磁通量發生變化時,線圈中便產生
感應電動勢,從而給出電漿中當地
磁場的時間變化率。如在探針
輸出端接上
積分電路,便可直接得到
磁感應強度。若改變探針線圈取向可以測得磁場在不同方向上的
分量。根據這些
數據,還可以推算電漿中的電流和電場分布、
壓力分布以及電導率等。磁探針一般只能用於探測隨時間變化的電漿。磁探針輸出信號一般很弱,要避免雜散拾音,最好採取
靜電禁止措施。
圖8 射頻電導率探針
微波法
圖9 微波傳輸測量自由傳播法示意圖
微波法的優點是不
干擾被測電漿,缺點是空間回響較差,
動態範圍較小。常用的微波測試設備有:
微波干涉儀 一種基於
橋式電路的微波
裝置,用於自由傳播法。它主要是利用相移法進行測量,特別適宜於觀測瞬變電漿,但同時也可測定傳輸信號的
衰減量,因此套用相當廣泛。在
干涉儀中,微波信號分成兩路:一路通過電漿,當測量路徑中的電漿參量發生變化時,此路
信號的
相位便發生相應的變化;另一路為參考
路徑,其中的
相移是固定不變的。這兩路
信號在適當的
微波器件(如
T形接頭、
耦合器等)上疊加混合,便發生干涉。干涉後的
信息由
檢測器等
器件檢測,輸出並在
示波器等
儀表上顯示。
干涉儀的回響主要取決於
相移,但與振幅的衰減也有關係。微波干涉儀可以給出電漿的
電子密度、碰撞頻率以及這些參量的
剖面分布等信息。
雷射法
①標準干涉法,又稱雙光束干涉法。設備為馬赫-曾德爾干涉儀(原理如圖10所示)。此法是將一束雷射用半
反射鏡等分成兩束
相干光,然後再使兩束光匯合,由於它們經過的
光程不同,產生
相位差,形成明暗相間的
干涉條紋,稱為背景條紋。當其中一束光通過待測的電漿(其光程與電漿的折射率有關)同另一參考光束再匯合時,會產生附加的
光程差,使干涉條紋發生變動。把干涉條紋和背景條紋進行比較,讀出條紋移動數目,就能確定電漿的折射率。根據電漿折射率同
電子密度的關係,可推算出在
光束經過的電漿
長度內的平均電子密度。這種方法能診斷的電漿電子密度下限約為10厘米。
②
耦合腔干涉法,又稱三鏡片干涉法(原理如圖11)。設備為
雷射干涉儀。干涉儀中的反射鏡
M1和
M2構成氣體雷射器的諧振腔;反射鏡
M2和
M3構成參考諧振腔,其中放入待測的電漿。雷射器的光從
M2透射到參考腔,通過電漿被
M3反射後又透過
M2回到雷射器中。如果經過
M3反射的光和直接從
M2反射的光是同相位的,則雷射器輸出強度增加,如果兩者相位不同,輸出強度便減小。因此當電漿折射率變化(由電漿密度變化引起)時,雷射器的輸出強度被調製。光兩次通過參考諧振腔,電漿中的光程每改變二分之一波長就會使雷射輸出強度發生一個條紋的變化。在這種雷射干涉儀中,干涉條紋的移動數N與電漿折射率
n的關係為:
式中λ為入射雷射波長;L為雷射通過的電漿長度。
③差拍干涉法。將待測電漿放入雷射器的諧振腔內,電漿密度的變化引起光程的變化,
諧振腔的振盪
模式也發生相應的變化,從而又引起雷射器
輸出頻率的變化。用
差拍技術或
外差方法測定這種微小的頻率變化,就能確定電漿的
電子密度。此法僅適用於測量慢變化或
穩態的電漿,並要求雷射
系統十分穩定。此法可以測量的
電子密度範圍約為10—10厘米。
④雙波長干涉法。採用兩束不同
波長的雷射同時通過待測電漿,產生兩組不同波長的
干涉條紋,可同時測定電漿中
電子和
原子兩種組分的密度。單波長
干涉法只考慮電子而忽略離子、
原子等重粒子對電漿折射率的影響。如果要更準確地測定電子密度和原子
密度,則須採用雙波長干涉法。
圖10 馬赫-曾德爾干涉儀原理圖
圖11 雷射干涉儀原理圖
①湯姆孫
散射法。強
雷射通過電漿時,如果
散射光波長遠小於
德拜長度,則雷射
散射受單個電子無規則熱運動的影響,而不受電子和離子整體運動的影響,因而散射譜僅能反映電子運動效應。根據
實驗測出的散射譜的半寬度就能求出電漿的
電子溫度。
電子散射譜半寬度(半高度上的全寬度),可以分別用
圓頻率或
波長表示,如下:
式中wo為入射光圓頻率;λ0為人射光波長,θ為散射角;k為玻耳茲曼常數;To為電漿的電子溫度;m為電子質量;c為真空光速。
②集合散射法。強雷射通過電漿時,如果
散射光波長遠大於德拜長度,則雷射散射主要受電子和
離子整體運動的影響,散射譜就能反映離子運動效應。根據實驗測出的離子成分譜,就可以估算離子溫度。由於
散射截面十分微小。(一般為10~10厘米的量級),而散射信號強度的量級僅為入射信號強度的10,為了能夠測出散射信號而且有較小的統計誤差,必須採用大
功率巨脈衝
雷射器作光源,採用靈敏度高、
信噪比大、
時間回響快的
光探測器作接受器。
③
喇曼散射法。強雷射通過
氣體或電漿時,有一部分
散射光的頻率會發生變化,出現頻率為
v±Δ
v的
譜線。
頻移Δ
v對應於
氣體或電漿中的
分子、原子
系統的
振動能量和
轉動能量,由此可以獲得原子、分子的
振動溫度、轉動溫度、密度和能級分布等。喇曼散射
光譜強度十分微弱,用一般光源難以觀測,直到雷射器出現後,喇曼散射法才迅速發展起來。
雷射散射法的優點是能在不擾動電漿的情況下,測定電漿的局部參量,空間解析度可以達到0.5毫米以下,時間解析度可以達到幾十
納秒。
光譜法
通常的
光譜法測溫,總是假定電漿處於局部
熱力學平衡和光薄
狀態。所謂
局部,應理解為“
巨觀上足夠小,
微觀上足夠大”的區域。“巨觀上足夠小”系指電漿雖在一個大
區域內處於非均勻態(例如各點的溫度不一樣),但如把大區域劃分為若干個小區域,在每個足夠小的區域中,溫度、壓力等又可近似看作是
均勻的。“微觀上足夠大”系指在每個
巨觀上足夠小的區域裡包含足夠多可作統計
估算的
粒子。所謂光薄,應理解為電漿相當稀薄,不存在自吸收作用(自吸收系指電漿中原子或離子的輻射通過整個等離子
區域時,被同一
元素的另一些原子或離子所吸收)。 光譜法
測量通常是通過測量
譜線強度、
譜線的
位移和加寬或
連續譜的
強度來得到所要的電漿
參量。光譜法測溫可分為
譜線加寬法、
相對強度法、
絕對強度法、
譜線反轉法、連續譜法、離軸峰值法等。
譜線加寬法測溫。
譜線加寬的原因較多,但在加寬原因比較單一的條件下可採用這種
方法測溫。譜線加寬法測溫分為:
式中
T為
熱力學溫度(開);Μ為電漿
氣體分子量(克);
λ0為加寬
譜線的中心
波長(
埃);Δ
λ1/2為所測加寬譜線輪廓的半寬度(圖12)。從上式可知,溫度愈高,都卜勒加寬愈大,而在相同溫度下,
輕粒子的
譜線加寬大於重粒子的,故此法常採用
氫譜線作為測量線。在低溫電漿測溫範圍內,加寬量很小,僅為0.1—0.001埃,必須用高解析度光譜儀才能測定。
圖12 加寬譜線輪廓的半寬度
相對強度法測溫。此法是根據同類
原子(或離子)兩譜線的
輻射密度(或
發射係數)之比和溫度的基本關係式推導出溫度,即:
式中
為從高能級i向低能級m躍遷時,頻率為
的輻射發射係數;
為從高能級j向低能級l躍遷時,頻率為的輻射發射係數;
、
分別為從i能級向m能級和從j能級向l能級的白髮躍遷幾率;
、
分別為第i、j能級的統計權重;
、
分別為第i、j能級的能量,k為玻耳茲曼常數,數值為1.380662×10(焦耳/開);T為激發溫度;h為普朗克常數;
為單位體積內全部原子(或離子)數,即粒子數密度;u為原子(或離子)的微觀狀態和。
圖13 光譜測溫光路原理示意圖
絕對強度法測溫。此法測溫的基本關係式為:
式中A
im、G
i、u、E
i,對確定的原子(或離子)有確定的數值,E
0由薩哈方程和分壓定律計算得到。因此,測得某一譜線(例如
氫離子、氮離子或氬離子譜線)的
輻射率,把它換算成為
發射係數ε,可以根據測溫的基本關係式計算出相應的溫度。
譜線反轉法多用於3000開以下火焰透明電漿溫度的測量。連續譜法用於測量10開以上電漿的溫度。但在這種高溫條件下,產生
連續譜的原因較多,難以確認,常會引起較大的
測量誤差。離軸峰值法主要用於測量2.6×10開以上
氬電漿的溫度和1.6×10開以上的一次
電離譜線。
參考資料
M.Venugopalan,ed,Reactions under Plasma Conditions,V.2.John Wiley &Sons, New York, 1971.
H.T.Richard.Spectroscopic Gas Temperature Measure-ment (Pyrometry of Hot Gases and Plasma).E1sevier,Amsterdam, 1966.
W. Lochte-Holtgreven,ed,Plasma Diagnostics, North-Holland Pub.Co, Amsterdam, 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