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事業單位登記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是2023年7月雲南省委編辦公布實施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事業單位登記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
- 發布單位:雲南省委編辦
《雲南省事業單位登記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是2023年7月雲南省委編辦公布實施的檔案。
《雲南省事業單位登記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是2023年7月雲南省委編辦公布實施的檔案。發布2023年7月,雲南省委編辦公布實施《雲南省事業單位登記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是在主題教育期間最佳化和提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規範...
因此我省行政許可事項通用目錄有關內容需要不斷更新和重新公布,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和國務院及其相關部委檔案精神,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雲政發〔2017〕64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經梳理審核,依法提出調整3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初步意見,並徵求了10家省級單位...
二、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本條例的適用範圍應當限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對政黨機關不宜作明確的規範,建議將草案的名稱改為“雲南省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條例”,並對草案中有關機構的表述也應作相應的修改。會後,法制委員會與省政府法制辦、省編制辦進行了協商,根據協商意見,草案的標題不作修改,...
將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對符合登記條件的,限期辦理註冊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責令停止經營;對拒絕接受管理繼續經營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六、為了使國家機關和國有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的違法行為能夠切實得到追究,又便於執行,同時...
第十九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公布並動態調整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省級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制定公布本行業本系統的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流程,在全省範圍內規範統一政務服務事項審批流程、審批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等內容,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州(市)...
另外,為了保護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規範個體工商戶的行為,《條例(草案)》對個體工商戶的權利和義務也作了相應的規定。本《條例(草案)》在起草過程中,財經委員會得到了省人大各委員會,各地、州、市人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為條例的起草修改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我們在起草修改中儘可能地...
條例草案取消了作為登記前置程式的籌備成立階段,發起人可以直接申請成立登記,有效規範了行政許可行為(第十條、第十一條)。(二)關於管理體制。建立綜合監管體系,加強對行業協會的管理,是條例實施的重要保障。條例草案改革和完善了管理體制,將行業協會管理體制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雙重管理,轉變為登記機關...
在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組織開展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安全評價等多個事項的區域評估工作,實施區域評估的不再對區域內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第四十六條 依法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按照《雲南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雲財預〔2018〕18 號)和《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決算信息公開規範的通知》(雲財庫〔2019〕28 號)有關要求,省農業農村廳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及時公開了預算和決算情況。全廳系統全年發布政府招標公告和招標結果公示信息352條,全年全廳系統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累計...
《雲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實施辦法》是為規範政府對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行為,加快轉變政府的投資管理職能,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實現便利、高效服務和有效管理,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依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企業投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管辦法》等有關規定...
深入貫徹落實《雲南省稅收征管保障辦法》,保障稅收收入,規範稅收秩序,加強稅收徵收管理,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確保稅收職能作用有效發揮,提升稅收治理效能,促進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稅務主責、部門協調、行政監督、信息共享為原則的稅收征管保障工作機制,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2020年,共主動公開本單位相關政策檔案30件,公開了市場監管部門組建以來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同時,2020年省市場監管局未以部門名義制發規章或行政法規。二是公開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相關信息。目前,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涉及市場主體設立及註銷、食品生產許可、計量標準器具核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重要工業產品生產...
第九條 縣級以上負責新聞出版工作的行政部門的稽查機構,負責本轄區出版物市場的稽查工作。第十條 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政策、措施,鼓勵和規範出版單位、發行單位開展網際網路出版、發行活動。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負責新聞出版工作的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保護公民、法人和...
一是《雲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中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主體為省直部門和有關單位及各州、市人民政府,《實施辦法》中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主體為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和州級行政執法部門,對推行的主體進行了調整。二是《雲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中實行告知承諾制的...
《通知》作為雲南省行政規範性檔案,本省各級政府、稅務機關以及其他部門、單位開展稅收征管保障工作,適用本辦法。五、《通知》中明確需協助稅務機關做好稅收征管工作、稅收執法的部門有哪些?需協助稅務機關做好稅收征管工作、稅收執法的部門有:財政、市場監督管理、公安、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一)主要職責 1.研究起草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草案、規章、標準和規程。2.組織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情況。3.負責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
為了加強和規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和保障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
(七)行政審批處。負責受理雲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建立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協調辦理與省級有關部門聯合審批事項。(八)規劃財務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推動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等工作。機關...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務。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配合水利部辦理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十二、承擔雲南省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三、承辦雲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協助廳領導對廳機關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
第一條 為規範經紀活動,保護經紀人和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經紀人,是指為交易各方提供中介服務而獲取佣金的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經紀事務所、個體經紀戶和兼營經紀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本條例所稱經紀活動,是指經紀人在經濟、科技、...
負責聯繫雲南省自然資源總督查辦公室;負責市局機關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各自然資源部門督查制度、政策和工作規則等落實情況;根據授權,承擔對自然資源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落實自然資源和規劃違法案件查處的制度、規程、規範;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國土空間規劃、自然資源和規劃重大違法案件...
負責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政策解讀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申訴工作;牽頭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
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物業管理、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二)法規科。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處罰案件的法制審核工作。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
負責行政處罰職能的法規適用、界定和相關政策法規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行政措施、行政執法程式等管理規定;負責行政執法法律業務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法制教育工作;負責城市管理領域行政執法文書的管理和執法證件的...
(二)政策法規股。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牽頭推進機關“放管服”改革。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三)人事管理股。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條令。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條例》、《國家公務員行為規範》和《雲南省公務員八條禁令》、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正確、及時、公正、高效地實施行政管理。2.推進政務公開。公布市教育局機關各處室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辦事程式,增強局機關工作的透明度。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雲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雲南省價格管理條例》、《雲南省價格管理條例》、《雲南省涉案財物價格鑑證管理條例》、《雲南省價格鑑證工作規範》、國家計委《價格認證中心管理辦法》、《...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依法承擔轄區計量相關行政許可。(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負責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十四...
提請市人民政府討論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審議的市人民政府規章及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由相關部門審查或組織起草,市人民政府規章的解釋工作由市政府指定單位承辦。第二十條 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門要堅持科學民主依法立法,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及時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詳實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條件、資料要件、辦理程式、流程和標準,承擔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研究、事中事後監管職責和監督審批行為,依法開展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上級新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由縣交通運輸局先承接,規範後再委託到縣政務服務局。具體劃轉的行政許可事項以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