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禁探阿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商投資企業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戀享阿戒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騙阿講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進建立市場監管領域社會共治機制。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承擔規範維護各類
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開展商品、旅遊等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和執法監督檢查,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負責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
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相關協會開展工作。
(五)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督檢查工作。根據國家儲備食鹽管理辦法安排食鹽批發企業妥善保管儲備食鹽。負責鹽產品碘劑、添加劑、標誌和包裝物的監管工作。負責鹽業市場監督檢查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縣質量基礎設施葛欠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和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安全。承擔產品質喇察仔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朵腿騙祖。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羅平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含特殊食品、
食品添加劑,下同)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進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核查處置、監督抽檢,參與風險監測、風險預警和
風險交流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推進落實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制。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總體質量狀況的評價性抽樣檢驗和監督抽檢工作,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藥品安全風險。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和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保障體系。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完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
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1、與羅平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羅平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1)羅平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
(2)羅平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羅平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羅平縣衛生健康局負責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羅平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羅平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羅平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羅平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羅平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羅平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6、與羅平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羅平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科技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羅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商品房面積測繪、政策制定,查處商品房面積管理中的違法行為以及商品房面積測量機構資質的初審等工作。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商品房面積測量使用的計量器具監督管理,查處不符合標準的計量器具違法違規行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物業管理、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二)法規科。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處罰案件的法制審核工作。規範
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承擔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執法稽查科(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和查處全縣市場監督管理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有全縣性影響或上級交辦的大案要案查辦或督查督辦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濟秩序,開展市場秩序執法檢查。承擔打擊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有關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行為的排查協助工作。配合開展掃黃打非、非法集資處置等工作。承擔羅平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登記註冊科。組織並指導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規定範圍內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登記註冊的公司
股權出質登記。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
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縣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
(六)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組織查處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違法行為。承擔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監管中跨地域糾紛的協調工作。
(七)消費環境建設科(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消費環境建設工作具體措施、辦法。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負責縣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指導縣消費者協會工作。組織開展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並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擬定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
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八)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羅平縣實施名牌和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質量強縣戰略政策措施,指導成員單位開展有關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擬訂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和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
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食品有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退出機制。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產品質量的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組織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工作。負責羅平縣實施名牌和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負責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的考核評價等工作。承擔羅平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縣生產、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生產、流通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流通企業監督檢查。指導食品生產、流通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食品生產、流通環節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參與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和食品安全評價。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建立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食品生產環節行政審批工作,組織查處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違法行為工作。
分析研判全縣保健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勢。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特殊食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技術規範。組織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和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組織實施評價性抽驗和監督性抽驗工作。
(十一)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全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餐飲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和食品安全評價。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餐飲環節食品經營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建立餐飲環節食品經營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餐飲環節食品經營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查處食品餐飲環節違法行為工作。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並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的具體措施、辦法。監察、監督國家目錄內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
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並推廣套用。定期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負責指導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特種設備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建立特種設備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標準計量認證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和采標對標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承擔全縣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組織協調
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指導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產品(不含食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
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強制檢定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負責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和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國家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有關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指導認證、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參與認證和合格評定、認可與檢驗檢測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組織查處計量、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運營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現代服務業發展。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
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
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的監管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組織查處智慧財產權、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研判全縣藥品安全形勢。擬定全縣藥品監管措施、計畫並組織實施。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零售環節《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質量的監督檢查、風險分析、監督抽樣、飛行檢查等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督促指導藥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禁毒、防艾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醫療器械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建立醫療器械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醫療器械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
分析研判全縣化妝品安全形勢。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技術規範。組織指導縣市化妝品經營環節日常監督、專項檢查、核查督查工作。制定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和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組織實施評價性抽驗和監督性抽驗工作。督促指導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分析研判全縣醫療器械安全形勢。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全縣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飛行檢查工作。督促指導全縣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指導醫療器械抽驗工作和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工作。
(十六)非公黨建科。制定並組織實施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規劃和意見。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統戰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經營者隊伍建設,抓好培養、培訓教育工作。承擔非公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十七)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局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有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行政編制
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4名(副科級)。
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和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保障體系。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完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
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1、與羅平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羅平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1)羅平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
(2)羅平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羅平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羅平縣衛生健康局負責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羅平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羅平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羅平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羅平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羅平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羅平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6、與羅平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羅平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科技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羅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商品房面積測繪、政策制定,查處商品房面積管理中的違法行為以及商品房面積測量機構資質的初審等工作。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商品房面積測量使用的計量器具監督管理,查處不符合標準的計量器具違法違規行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物業管理、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二)法規科。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處罰案件的法制審核工作。規範
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承擔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執法稽查科(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和查處全縣市場監督管理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有全縣性影響或上級交辦的大案要案查辦或督查督辦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濟秩序,開展市場秩序執法檢查。承擔打擊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有關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行為的排查協助工作。配合開展掃黃打非、非法集資處置等工作。承擔羅平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登記註冊科。組織並指導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規定範圍內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登記註冊的公司
股權出質登記。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
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縣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
(六)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組織查處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違法行為。承擔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監管中跨地域糾紛的協調工作。
(七)消費環境建設科(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消費環境建設工作具體措施、辦法。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負責縣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指導縣消費者協會工作。組織開展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並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擬定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
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八)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羅平縣實施名牌和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質量強縣戰略政策措施,指導成員單位開展有關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擬訂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和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
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食品有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退出機制。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產品質量的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組織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工作。負責羅平縣實施名牌和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負責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的考核評價等工作。承擔羅平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縣生產、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生產、流通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流通企業監督檢查。指導食品生產、流通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食品生產、流通環節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參與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和食品安全評價。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建立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食品生產環節行政審批工作,組織查處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違法行為工作。
分析研判全縣保健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勢。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特殊食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技術規範。組織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和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組織實施評價性抽驗和監督性抽驗工作。
(十一)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全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餐飲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和食品安全評價。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餐飲環節食品經營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建立餐飲環節食品經營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餐飲環節食品經營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查處食品餐飲環節違法行為工作。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並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的具體措施、辦法。監察、監督國家目錄內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
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並推廣套用。定期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負責指導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特種設備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建立特種設備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標準計量認證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和采標對標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承擔全縣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組織協調
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指導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產品(不含食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
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強制檢定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負責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和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國家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有關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指導認證、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參與認證和合格評定、認可與檢驗檢測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組織查處計量、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運營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現代服務業發展。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
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
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的監管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組織查處智慧財產權、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研判全縣藥品安全形勢。擬定全縣藥品監管措施、計畫並組織實施。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零售環節《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質量的監督檢查、風險分析、監督抽樣、飛行檢查等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督促指導藥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禁毒、防艾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醫療器械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建立醫療器械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醫療器械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工作。
分析研判全縣化妝品安全形勢。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技術規範。組織指導縣市化妝品經營環節日常監督、專項檢查、核查督查工作。制定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和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組織實施評價性抽驗和監督性抽驗工作。督促指導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分析研判全縣醫療器械安全形勢。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全縣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飛行檢查工作。督促指導全縣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指導醫療器械抽驗工作和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工作。
(十六)非公黨建科。制定並組織實施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規劃和意見。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統戰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經營者隊伍建設,抓好培養、培訓教育工作。承擔非公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