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3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0年3月3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5號公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出版管理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2004年06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2000年3月3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0年3月3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5號公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00年3月3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0年3月31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5號公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
三、《雲南省施行森林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若干規定》刪去第十五條,以下各條順序依次遞改。 四、《雲南省出版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停止出售、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或者報刊登記證等處罰。 “(一)有出版、印刷、經銷非法出版物行為,數額較小,情...
出版管理條例(2014修正),2014年07月29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6),2016年02月06日發布。內容 出版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出版活動的管理,發展和繁榮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版產業和出版事業,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權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
《出版管理條例(2011修訂)》是2011年3月19日總理溫家寶公布的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2011修訂)國務院令第594號 《國務院關於修改〈出版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經2011年3月16日國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總理 溫家寶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出版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
十二、雲南省出版管理條例刪去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一條。十三、雲南省統計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修改為:“設立統計師事務所及統計信息諮詢服務機構,應當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備案。”十四、雲南省消防條例(一)刪去第十七條第三款、第十八條第一款。(二)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修...
1994年6月2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文化市場的建設與管理,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市場,...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保障測繪事業的順利發展,促進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雲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和使用雲南省測繪成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
8.刪去《雲南省種畜禽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中的“並憑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後,方可營業”。(三)對與新上位法明顯不一致的規定作出修改9.將《雲南省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修改為:“《條例》第二條所稱的納稅人,是指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按照《雲南省城市規劃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式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方可開工建設。第十九條 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編審工程造價必須由持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必須按...
《雲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修正)》在2004.06.29由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維護建設工程活動各方及工程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安裝、管線...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 統計機構工作人員在統計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7月28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雲南省統計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條例》的規定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的具體套用問題,由雲南省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自1994...
1996年9月25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範建築市場交易行為,提高...
(1994年11月30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修訂條例全文 (1994年11月30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
1995年5月3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1995年5月3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2號公布,根據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15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