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25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2004年06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1996年9月25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1996年9月25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
雲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 (1996年9月25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
《雲南省招標投標條例》是由雲南省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通過時間 (2012年3月31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通過 2012年3月31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7號公布 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
《雲南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1992.12.27由雲南省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規範建築市場,開展平等競爭,加強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縮短建設工期,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 列入我...
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對《雲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涉及行政許可的內容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負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認定和工程造價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第十八條修改為:“建...
《雲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雲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範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雲南省招標投標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結合雲南省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的...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按照《雲南省城市規劃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式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方可開工建設。第十九條 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編審工程造價必須由持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必須按...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市場的管理,保護建築經營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促進建築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雲南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雲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築、土木工程、建築安裝、管線敷設、室內外建築裝飾等建設工程經營活動的發包方、承包方、中介服務...
建築機械的招標投標按照《雲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和信用的原則。第四條 省經貿委負責全省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的協調管理工作。省級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的工作進行監督,並配合省...
雲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成立於2004年11月26日,是由全省從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企事業單位和熱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事業的個人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協會擁有會員427個。機構簡介 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理論...
第一條 為了規範政府採購當事人的採購行為,加強對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2004年18號令)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結合雲南實際,制定本...
條例全文 雲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2009年3月27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
《昆明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雲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規範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維護建設工程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十九)《雲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監理企業管理規定》(2009年2月5日雲政辦發〔2009〕23號檔案發布) (二十)《雲南省建設用地周轉指標管理辦法》(2009年2月13日雲政辦發〔2009〕34號檔案發布)附屬檔案2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一、規章(一)對有關行政審批的規定作出修改1.刪去《雲南省城鎮國有...
第二條 本省行駛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應當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業主大會規程》等配套規定和本規定。 第三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條 凡在雲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和使用雲南省測繪成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鼓勵採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提高測繪科學技術水平,加強測繪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保護工作。對在測繪工作和科學技術研究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四條 雲南省測繪...
2002年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1]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修訂後的辦法 編輯 語音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
四、凡《條例》中有“縣(區)地方,一律修改為“縣(市)區”。本決定待報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後施行。《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根據經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後,重新公布。審查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2003年1月7日,昆明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三)挪用異地綠化建設費和綠地臨時占用費的;(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能的。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4月22日昆明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1989年7月15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1997年9月25日昆明市第十屆人民代表...
(三)挪用異地綠化建設費和綠地臨時占用費的;(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能的。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4月22日昆明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1989年7月15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1997年9月25日昆明市第十屆人民代表...
在農村公路建築控制區內,不得修建除公路防護、養護等設施外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第三十九條 進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動,建設單位應當依照國務院《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取得公路管理機構批准:(一)因修建鐵路、機場、供電、水利、通信等建設工程需要占用、挖掘農村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農村公路改線;(二)跨越、穿越...
第七條 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應當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規模標準,國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國家沒有規定或者國家有規定但需要根據本省實際作出細化規定的,由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訂,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適宜進行招標的,可以不招標:(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
2018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廢止《雲南省外商投資勘查開採礦產資源條例》等4件地方性法規,修改《雲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32件地方性法規。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建設管理,增強和完善城市功能,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