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2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0年5月2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8號公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統計管理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2004年06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2000年5月2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0年5月2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8號公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00年5月2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0年5月2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8號公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
第一條 為科學有效地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和科學性,發揮統計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決策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和《雲南省統計管理條例...
《雲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是由雲南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雲南調查總隊於2023年11月8日印發頒布的的檔案。雲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依法履行統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職責,規範對統計違法...
雲南省計畫生育條例》、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十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中有關《雲南省計畫生育條例》修改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月27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1990年12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推行計畫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使人口...
《雲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修正)》在2004.06.29由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維護建設工程活動各方及工程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關於修改〈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2年1月17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十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9月24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雲南省人才市場條例〉涉及行政許可內容的修改決定》第二次修正...
《雲南省土地管理條例》已由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1999年9月24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
在核查的基礎上起草了《關於修改〈雲南省出版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該決定草案經廣泛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多次協調、論證、修改,已經2005年7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在我受省人民...
2016年8月22日,九屆省委常委會第172次會議作出了修訂《雲南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的決定。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法制辦牽頭,會同省人大常委會農工委、法工委和省扶貧辦共同研究,結合我省扶貧開發工作的實際,確定了對條例以修正案進行...
【發布單位】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2005-03-2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條例(2005修正)(1986 年11月19日雲南省大理...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情況 摘自《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 第五十八號)將《雲南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第十八條修改為...
在修改草案第十二條第二款中,將本條例與《雲南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作了協調,以保持法規的一致性。有的委員認為,條例草案第十三條,關於“禁止在旅遊區內採石、挖沙、採伐林木、排放污染物、傾倒廢棄物”的規定中,界定...
條例全文 雲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 (2011年9月30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1年9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
第六十一條 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的解釋,屬於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的,由雲南省人民代表...
條例頒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