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2年7月25日審議通過,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2002年07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9月01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2年7月25日審議通過,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2年7月25日審議通過,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畫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改...
1990年12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推行計畫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使人口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相適應,與資源和生態環境相協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2002年7月25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5年9月25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6年3月31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1...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由大理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2023年5月31日,經《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廢止。導語 (2006年2月2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和《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雲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育齡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昆明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是昆明市於1997年9月25日發布的管理條例。條例詳情 (1997年9月25日昆明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計畫...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由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2021年6月18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第四十一條同樣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2018年修訂的《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六十條、《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和2020年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
《玉溪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實施辦法》是玉溪市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根據《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雲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離開戶籍所在地(...
《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已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2021年12月全文公布,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內容解讀 《條例(修正草案)》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措施、配套實施積極的生育支持措施進行修改。共刪除25條,修改20條,增加20條,現為48條。重點...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2012年3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4年1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表決稿)》。修訂信息 2002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
根據2008年11月28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第四次修訂、根據2014年3月2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2015年12月30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五次修訂、根據2016年9月29...
《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是2002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4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
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2002年10月23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4年3月28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條列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為在我省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富民興黔步伐提供良好的人口環境,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2016年修正 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對《吉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刪去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二、將第二十九條修改為:“公民應當依法生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已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殘疾...
條例修訂 通過 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修訂 根據2014年2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
隨後,省衛生計生委成立了《條例》修訂草案起草工作小組,明確了責任處室,擬定了工作任務時間安排表,起草並向省政府報送了《甘肅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省政府法制辦承辦後,書面徵求了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等12個省政府有關部門和14個市州政府的意見,...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婚假天數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