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已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2021年12月全文公布,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草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
《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已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2021年12月全文公布,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已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2021年12月全文公布,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內容解讀《條例(修正草案)》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措施、...
《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經2002年9月28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13年6月2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
山東省計畫生育條例 (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行計畫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為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使人口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根據《中華...
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十條修改為:“生育第一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時間,依法享受母嬰保健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
對此,山東省人口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山東"單獨二孩"政策出台要由省人大審議通過修改後的《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或作出相應規定後實行,這還需要一個過程,山東省的生育政策完善工作正在依法有序、緊鑼密鼓地推進之中。啟動實施...
山東省出台的一項法規規定,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 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在為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婦女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前,應當查驗、登記相關證明。中文名 山東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是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中通過,草案明確在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並對獎勵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調整完善。會議還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
《山東省生育證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生育管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而制定的一項地方法規。第一條 為加強生育管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1、一方或...
(三)為了提高人口素質,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提請審議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省衛生計生委起草)。(四)為了促進企業技術改造,最佳化投資結構,推動自主創新,加快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2015年12月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據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草案中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
第一條 為了保障獨生子女父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獨生子女父母,是指在2016年1月1日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國家...
山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對符合《山東省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照顧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由縣級計畫生育部門 在辦理《生育證》時一次性徵收社會撫養費。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
《山東省青島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若干規定》在2003.06.18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中發〔2000〕8號),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及有關法律...
8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舉行記者會,通報本次常委會會議擬審議的法律草案的主要情況,其中將對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山東省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把生育人口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堅持計畫生育工作同經濟建設一起抓。第二章 ...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山東省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現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成年...
山東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是擬定全省人口發展規劃草案,負責實施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等。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省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是指2021年6月18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草案〉》。基本介紹 2021年6月18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
1980年3月31日山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推行計畫生育,控制人口增長,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它關係到民族的興旺發達,關係到子孫後代的健康,關係到四個現代化的建設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覺地實行...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規定應當處理的,由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此外,對上述規章的部分文字、標點符號和條文...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生育登記服務工作,保障民眾的計畫生育合法權益,現制定如下規範。登記對象及時間 符合《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或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行安排生育子女的時間,實行免費登記制度。(一)登記對象 1、...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管理,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和《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婚假...
貴州在2014年3月份啟動。貴州人大常委會於2014年3月或5月對《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進行修訂,2014年5月17日,經表決通過後公布施行。山東 人口大省山東在2014年5月30日啟動實施。《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2014...
各地規定 陪產假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這個是各個省的規定。比如《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政策隨即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7年,“全面二孩”第一年,山東被稱為“最敢生”省份;12月,兩孩入選2017年民生熱詞榜。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