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由大理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2023年5月31日,經《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
- 發布單位: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 發布時間:2006年5月25日
- 類型:地方法規
- 修訂信息:2023年5月31日廢止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由大理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2023年5月31日,經《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廢止。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由大理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2023年5月31日,經《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
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2002年7月25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5年9月25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6年3月31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1...
雲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規定是雲南省1991年5月9日發布的一項管理規定。發布日期 (雲政發〔1991〕85號)1991年5月9日 檔案內容 第一條為了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的過快增長,根據《雲南省計畫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雲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規定》已經2012年6月25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2012年7月26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以下簡稱...
《雲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已由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12年7月29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信息 2012年7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發文字號 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1號 條例規定 總則 第一...
1990年12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推行計畫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使人口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相適應,與資源和生態環境相協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2年7月25日審議通過,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畫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制定的條例,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2009年4月29日國務院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5月11日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總計25條。2021年9月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口流動主要是由農村流向城市,由經濟欠發達地區流向經濟發達地區,由中西部地區流向東部沿海地區。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現居住地不是戶籍所在地,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以生育為目的異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實行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各級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應當明確各業務機構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中的職責。流動人口較多的地方應根據需要,設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專(兼)職工作人員。第五條 現居住地應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納入...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務院《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雲南省計畫生育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育齡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適用本...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釋義》是2009年中國人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內容簡介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系列叢書: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釋義》。
二、單行條例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條例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條例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止賭博條例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雞足山管理區條例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鎮管理條例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 雲南...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和《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雲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育齡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昆明市流動人口管理條例》是2005年4月8日昆明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地方行政法規。條例信息 (2005年4月8日昆明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5年7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對...
《玉溪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實施辦法》是玉溪市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根據《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雲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離開戶籍所在地(...
《楚雄彝族自治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定》已經2014年3月26日十一屆州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和《雲南省流動人口...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流動人口,是指...
青海省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根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日省人民政府令第45號發布的《青海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辦法》同時廢止。檔案通知 青海省人民...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公安、人口與計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