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31日陝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經營者食品衛生管理的規定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4.08.31
- 實施時間:1984.10.01
1984年8月31日陝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84年8月31日陝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為了加強對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管理,保證食品衛生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和國務院頒布...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陝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陝西省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食品經營者食品衛生管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依據《陝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由設區的市、縣(市、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或者市容環境衛生部門按規定登記備案的食品攤販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第二章經營規範 第三條食品攤販是制售食品安全的...
為保證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經營者的食品衛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60號...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和一般食品衛生檢查工作,確定專人檢查上市食品、飲料、食品原料和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宣傳食品衛生法規,處理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食品。(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縣以上衛生防疫...
為加強對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的食品衛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江蘇省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
第四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和組織對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食品經營者食品衛生的監督、監測工作,其所屬衛生防疫站或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具體負責管轄範圍內的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核發食品衛生許可證,對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員和食品生產...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的規定,為加強對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保墓船愚障人民身體健康,活躍城鄉集市貿易,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城鄉食品商販和生產經營食品的集市貿易。
第四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是本轄區食品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依照《食品衛生法》的規定,負責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工作。鐵道、交通系統依法設立的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管轄範圍內的食品攤販行使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第五條 食品...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預防食物中毒、腸道傳染病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增進各族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第六條規定,結合我區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984年2月25日遼寧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第一條和第六條的規定,為加強對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
第二十八條 搞好城鄉集市場地的衛生,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和衛生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農村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 城鄉集市農副產品的價格,在國家政策、法律允許範圍內,由買賣雙方議...
試行)》規定的程式強制執行。第十五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檢舉和控告,並受法律保護。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1985年6月1日起實施。我省過去制定的有關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的規定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和一般食品衛生檢查工作,確定專人檢查上市食品、飲料、食品原料和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宣傳食品衛生法規,處理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食品。(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縣以上衛生行政...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保證食品衛生,防止食品污染,預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第六條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 81 號:2002年8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條例〉...
(九)用水必須分別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對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參照本條另行規定。第七條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一)腐敗...
凡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均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江蘇省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第三條 本市衛生行政部門領導本市的食品商販衛生監督工作;市、縣(市...
2012年4月19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上海市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2.04.19 實施時間 2012...
第二條凡在自治區內城鄉集市貿易中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條例。上市的各類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及食品經營場所,必須符合本條例規定。第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
新建住宅區和衛星城鎮集市的建設資金和材料應當納入公建配套計畫內。集市商場內的櫃檯布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資金從集市管理費收入中支付或者用集資辦法解決。第三條 設立集市,按《上海市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辦理。第...
第三十一條加強城鄉集市食品衛生和集市環境衛生的管理。上市的食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試行)的要求,經營飲食食品必須有防鼠、防蠅、防塵設備。集市的食品衛生管理和一般食品衛生檢查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衛生監督檢驗...
(十)違反個體行醫規定,出售不符合藥政管理的藥品和出售不符合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的食物的,勒令停業,銷毀或沒收物品,或處以罰款,造成嚴重後果、觸犯刑律的,應追究刑事責任。(十一)不按規定繳納市場管理費的,按漏交額加倍...
第一條為防止食品污染,預防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等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江蘇省飲食行業衛生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和《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二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安徽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城鄉集市場地衛生和上市食品的衛生管理。第二十四條凡參加城鄉集市貿易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
第四章 衛生管理 第三十二條 集市的食品衛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①和《上海市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加強管理。第三十三條 集市管理機構應配備食品衛生檢查人員,負責一般食品衛生和獸醫檢疫證明的查驗...
第三十二條 城鄉集市的治安秩序,由當地公安機關負責。較大的集市經當地政府批准,可設立公安值班室。第三十三條 進入集市經營食品的單位和個人,須嚴格遵守《吉林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實施條例》的規定。第三十四條 上市出售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鄉集市貿易的食品衛生管理,保證食品衛生,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城鄉集市從事食品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