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的通知

大冶市、陽新縣、各區人民政府,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8〕17號)精神,促進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就大力推動企業上市掛牌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黃石市人民政府
一、明確目標任務
(一)明確總體目標。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輔導一批、申報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力爭通過5年左右的時間,全市境內外各類上市公司總數達到12家左右、新三板掛牌企業12家、四板掛牌企業500家,實現上市公司數量增加50%,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增加100%。其中,陽新縣新增2—3家上市公司,大冶市、下陸區、開發區·鐵山區各新增1—2家上市公司,黃石港區、西塞山區各新增1家上市公司。[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培育後備資源
(二)增加市場主體。按照“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工作主線,積極培育、發展上市掛牌市場主體。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市直部門和各級政府要從政策環境、市場準入、要素保障等方面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幫助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著力促進企業轉型升級,重點支持一批有品牌、有市場、產業帶動性強的龍頭企業和隱形冠軍企業做大做強,推動我市市場主體做大總量、做寬鏈條、做優結構,努力增加更多優質市場主體數量。[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支持企業規範股改。按照最大程度降低企業改制成本的原則,加快推動全市上市後備企業股份制改造步伐。各級稅務部門要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企業改制重組涉稅事項政策規範處理。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註冊資本而繳納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由同級財政根據財力情況對納稅人進行獎勵;企業在股份制改造完成後向湖北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的,2年內(不足2年上市的,至上市日止),由同級財政根據財力情況對企業進行獎勵。擬上市企業改制涉及產權變更過戶且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股東沒有發生變化的,可直接變更企業名稱,按規定標準只收取工本費,全面落實國家收費基金的優惠政策;因歷史原因未辦理產權證並無爭議的,依法補齊權證並列入企業資產,收費項目一律按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徵收。[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
(四)建立後備資源庫。按照傳統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上市掛牌標準,集中篩選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營業務突出、競爭能力較強、盈利水平較好、具有發展潛力的重點企業,建立市、縣二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每年調整一次。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每年向市上市辦推薦本轄區、本行業掌握的優質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市上市辦積極推薦企業進入省上市金種子、銀種子、科創板後備企業庫,進行全程跟蹤培育輔導,定期組織券商等中介機構上門對接。[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
三、加大政策支持
(五)分階段獎勵企業上市掛牌。一是主機板(含科創板)分階段獎勵600萬元。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市政府獎勵600萬元。獎勵分階段撥付,對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並向省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的,獎勵200萬元;經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主機板後備企業,或上交所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科創板後備企業,獎勵200萬元;對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或備案並在滬深交易所成功發行股票並上市的,獎勵200萬元。二是對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400萬元。三是新三板分階段獎勵150萬元。對企業股改並報全國中小企業股轉公司正式受理的,獎勵50萬元;全國中小企業股轉公司核准並掛牌的,獎勵100萬元。四是四板股份公司板分規模獎勵。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等規上企業掛牌武漢股權託管交易中心股份公司板的企業,獎勵標準為20萬元。規下一般企業,獎勵標準為10萬元。企業規上時間認定以申報時為準,由市統計局認定,掛牌後一次性獎勵。各城區可在市政府獎勵標準基礎上研究額外的獎勵政策,調動企業上市掛牌的積極性。大冶市、陽新縣自行制定轄區內企業獎勵政策。[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
(六)加大上市公司招商力度。鼓勵外地上市公司遷入我市,異地正常經營的境內上市公司,通過招商引資,將其工商營業執照的註冊地和稅務登記的生產經營地址遷入我市的,市政府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市公司和上市後備企業引進人才,在戶籍遷移、人事關係掛靠、子女就學、住房安置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具體政策按照我市有關人才政策執行。大冶市、陽新縣自行制定轄區內企業獎勵政策。[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人才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
(七)加大項目用地支持力度。上市後備企業在股改過程中,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工業土地,以出讓方式處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可按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核定;對企業首發上市及再融資募集資金的投資計畫項目用地,各地要予以大力傾斜,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核准預審,及時報批,優先供地,實現應保盡保;省政府對各地市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省國土資源廳給予所在地政府300畝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獎勵。市政府對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對省獎勵的300畝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全部獎勵給主機板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
(八)加大政府專項資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對於“報會”“報輔”“金種子”“銀種子”及重點主機板、新三板後備企業,財政、發改、科技、經信、商務等部門的項目資金和各類專項資金,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就高給予支持;銀行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制定綜合融資方案,開展靈活多樣的組合融資,提供信用貸款、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納稅信用貸、擔保貸款、併購貸款等金融服務;擔保機構要提供融資增信服務,並給予擔保費率優惠;市國資公司要充分發揮過橋循環資金池、產業基金的作用,優先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公司、市擔保集團;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各金融機構]
四、最佳化輔導服務
(九)完善綠色通道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落實綠色通道相關檔案,對於我市金種子企業、銀種子、新三板等上市後備企業,企業註冊地政府按照“一窗受理”登記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務,當地上市主管部門負責跟蹤督辦。涉及審批事項或出具相關證明的,有關部門收到企業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企業改制上市掛牌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稅務、國資、市場監管、環保和項目立項等各項審批或備案確認,各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研究靈活的解決辦法,為企業改制上市掛牌創造條件。[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十)妥善處置歷史遺留問題。對於企業改制上市掛牌過程中涉及到股權糾紛、稅費繳納、智慧財產權糾紛、土地房產確權、證照補辦和行政許可不銜接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及改制上市掛牌前3年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需要規範的問題,有關部門要及時給予政策指導與支持,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協助企業完善相關手續,不得推諉、拖延或推卸責任。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無明確規定的特殊問題,經同級上市辦牽頭有關部門會商,採取“一事一議”和“一企一策”的辦法,通過簽訂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形式解決。[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十一)慎用行政處罰措施。各部門對主機板上市後備企業依法補齊權證工作中,對須進行行政處罰的事項,可按規定和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從輕或減輕處罰;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履職過程中,對於“報會”“報輔”“金種子”企業進行相關檢查時,應以幫助整改規範為主。如確需對上述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式前通報省上市辦。[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應急管理局、黃石海關、市消防支隊;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五、強化工作保障
(十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上市掛牌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參照省、市工作機制,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落實專門機構、專項經費、專人服務,設立企業上市指導服務中心等常設機構。要建立領導包保制度,對重點上市、新三板後備企業實行“三個一”,即一個領導包保、一個專班協調、一個專人聯絡,全程跟蹤服務,積極協調解決企業在改制、輔導、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十三)強化考核約束機制。將各地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納入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度將對各地上市掛牌情況進行通報,並分解年度上市掛牌目標任務,嚴格按照省、市要求進行考核。對於在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敷衍應對、推諉拖延的,倒查責任,從嚴問責。[牽頭單位:市績考辦、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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