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關於支持文化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

《湖北省關於支持文化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省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促進全省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的措施。由湖北省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關於支持文化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湖北省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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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訊息,近日,湖北省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支持文化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從挖掘優質上市後備資源、加大上市輔導培育力度、幫助解決上市掛牌困難等方面為我省文化企業上市提供精準服務,加快推進文化企業上市步伐,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全文

關於支持文化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省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鄂發[2018]30號)、《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15號),加快推進我省文化企業上市發展,提升文化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全省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文化企業上市常態化宣傳機制。在湖北文化產業網和省內主流媒體開闢文化企業上市專欄,及時發布企業上市的相關政策、最新動態。組織專家團隊走進文化企業開展上市專題講座、主題沙龍、案例研究等活動,介紹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情況,解讀資本市場知識及企業上市成功案例。大力宣傳推廣先進典型。(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文化金融服務中心)
二、做優做實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庫。持續推進省上市後備文化企業“金文種子”“銀文種子”“文瞪種子”計畫,完善“種子”企業入庫標準。深入市(州)區(縣)指導文化企業通過湖北文化產業網申報進入省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庫。省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團隊評選、公布入庫“種子”企業名單,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納入省級“金種子”“銀種子”後備資源庫重點培育輔導。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庫實行動態化管理,及時補入優秀企業,對改制上市或失去上市和掛牌條件的企業適時退庫。(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證監局、各市州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省文化金融服務中心)
三、加大文化企業上市培訓力度。與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和專業服務中介機構合作建立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培育輔導聯動機制,集中組織上市後備文化企業高管團隊到證券交易所、優秀上市公司進行考察交流和跟班學習。定期召開專題研修班,邀請相關專家和中介機構為上市後備文化企業開展上市政策解讀、上市實操、風險防範等方面的培訓。協調中介機構定期走進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對業務經營、組織管理、資產架構等進行貼身指導,制定一對一培育輔導方案。(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證監局、各市州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省文化金融服務中心)
四、擇優推薦中介服務機構。組建由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企業徵信機構等組成的文化企業上市中介機構服務庫,分類別、分階段推薦優質中介機構到上市後備文化企業進行專業輔導。定期通報中介機構服務我省企業上市情況,提升在我省執業中介機構的能力和水平,對在推進文化企業上市(掛牌)工作中成效明顯、業績突出的中介機構,優先向上市後備文化企業推薦。(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參與單位:省委宣傳部、湖北證監局、人行武漢分行、各市州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省文化金融服務中心)
五、推動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建立上市後備文化企業股改支持清單,有計畫、分批次推動上市後備文化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協調解決上市後備文化企業股改過程中稅費繳納、土地房產確權、社保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及改制上市前3年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規範的事項。減輕上市後備文化企業股改過程中的稅費負擔,依法落實改制重組中的契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上市後備文化企業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參與股改。(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人社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六、拓寬文化企業融資渠道。開展融資對接活動,為上市後備文化企業提供股權融資、信用貸款、貿易融資、擔保融資、供應鏈融資、融資租賃等多渠道、多層次的融資服務。引導金融機構積極與上市後備文化企業開展股權質押、著作權質押、智慧財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在境內證券交易所、銀行間債券市場等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和債務融資工具。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投機構、基金機構等為上市後備文化企業提供持續融資支持。將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文化企業擔保貸款業務納入新型政銀擔合作。鼓勵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到湖北文化產業網“文瞪市場”掛牌融資。(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發改委、人行武漢分行、湖北證監局、湖北銀保監局、省文化金融服務中心)
七、精準服務文化企業上市。開展政策引導、券商引薦、企業輔導、風險預警等工作,幫助上市後備文化企業持續規範治理體系。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等方式,積極幫助上市後備文化企業辦理募投項目審批、經營許可、環境保護、產權股權登記等事項。優先安排上市後備文化企業獲取投資計畫項目用地指標。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引進的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總法律顧問等高層次專業人才申報相應的人才計畫項目,享受高層次人才引進的相關補助政策。落實上市企業資金獎勵。(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人社廳)
八、支持上市後備文化企業優先申報產業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文化企業申報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優先推薦上市後備文化企業申報的項目進入國家文化產業項目庫。支持上市後備文化企業申報全國文化企業30強、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國家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省文化產業品牌選樹活動30強等。支持文化科技、文化旅遊、文化創意等重點融合創新類上市後備文化企業申報國家級和省級重點項目。(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文旅廳、各市州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
九、支持上市文化企業併購重組。支持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增發、配股、發行債券等方式再融資,收購兼併同行業優質企業和資產實現整體上市。支持龍頭上市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併重組,培育一批航母型上市文化企業集團。鼓勵國有資本通過多種方式投資上市文化企業。(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參與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湖北證監局、省文化金融服務中心)
十、加強組織領導。省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建立文化企業上市協商機制,會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等部門統籌全省文化企業掛牌上市工作。各市州做好當地上市後備文化企業的跟蹤和服務工作,及時研究並協調解決文化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定期通報各地推動文化企業上市工作進展,有關工作情況納入文化產業專項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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