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實施意見
唐政發〔2015〕15號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實施意見》(冀政字〔2015〕36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全面加快企業上市步伐,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助推唐山經濟轉型升級、再創輝煌,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思路
搶抓國家鼓勵支持企業上市的政策性機遇,按照“成功上市一批、輔導改制一批、簽約啟動一批、培育儲備一批”的工作思路,堅持以滬深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為核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進我市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實現企業做大做強。
二、總體目標
每年推動20家企業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其中境內外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不少於10家。力爭每年每個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都有2家以上企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或“新三板”掛牌,全市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動態保持在200家以上。力爭到2017年末,上市掛牌企業總量超過100家,每個縣(市、區)至少擁有1家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掛牌企業。
三、主要任務
(一)大力培育上市後備資源。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成功上市一批、輔導改制一批、簽約啟動一批、培育儲備一批”的工作思路,針對不同證券市場、不同行業,遴選一批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示範帶動性強、成長性高的企業作為重點後備企業,建立擬上市企業資源庫。每個縣(市)區、開發區後備企業原則上不少於15家,其中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不少於10家;蘆台經濟開發區、漢沽管理區後備企業原則上不少於5家,其中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3家。對儲備庫要實施動態管理,加強培育指導,每年至少組織2次高水平、高規格的企業上市培訓活動。區別企業不同特點和上市進程,實行分類指導和全過程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在轉制、輔導、上市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全市上市企業儲備庫動態保持在200家以上。各縣(市)區要在每年年末將本地上市後備企業情況報市金融辦匯總備案。
(二)梯次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各縣(市)區要對後備企業進行分類排序,科學調度,合理安排,有計畫、有步驟的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積極構建梯次推進格局。特別是要以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為核心,加強輔導培育和幫扶督導,加快企業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進程,確保成熟一個、推進一個、上市一個。對正在接受省證監局輔導的企業,要積極協助企業排查解決各種問題,幫助企業儘快完成輔導驗收,督促中介機構高質量製作首發申報材料,爭取儘早上市融資。對已經在場外掛牌的公司,要加強跟蹤服務,大力扶持引導,支持企業儘早實現轉板。對正在進行股改的企業,要“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指導其規範改制,把企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消化在改制階段,爭取早日進入省證監局輔導。對已確定上市意向的企業,要幫助企業堅定上市信心,抓緊篩選中介機構,制定一攬子方案,列出時間節點,認真組織實施。對於效益好、潛力大的優質企業要及時納入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後備企業選擇範圍,積極溝通引導,幫助確定上市意向。
(三)強化上市公司殼資源管理。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管理,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幫助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最佳化重組方案,保留上市公司殼資源,吸收戰略投資者盤活上市公司資產,增強再融資能力,化解退市風險。上市公司資產併購重組等重大事項,要及時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溝通。支持我市有實力的企業併購重組上市公司,對通過借殼上市將外地上市公司遷至我市的企業,視同首發上市,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四)構建企業上市服務體系。本著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上市保薦、財務顧問、審計評估、法律服務等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執業情況的跟蹤與了解,嚴格篩選一批信譽高、實力強的中介機構,向我市上市後備企業宣傳和推薦,為上市後備企業聘請中介機構提供諮詢和便利。要建立中介機構誠信和執業檔案,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努力形成一批為我市企業上市提供優質服務的優秀中介團隊。
(五)加強企業上市宣傳培訓。市金融辦要聯合各有關部門、境內外證券交易所、境內外中介機構,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的培訓學習活動,切實提高企業高管人員實務操作能力和政府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能力,及時通報資本市場最新要求和發展動態,交流企業上市工作經驗,幫助上市後備企業提高對資本市場的認識,增強上市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各縣(市)區也要根據轄區實際,年內至少組織一次高規格、高層次的專題培訓,有效激勵更多企業上市。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獎勵政策。2015年至2017年,市財政每年安排不低於1000萬元資金支持企業上市。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境外主機板上市的企業獎勵150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獎勵100萬元,對在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企業獎勵20萬元,由市金融辦審核後,市財政局直接將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對於已經獲得政府獎勵的掛牌企業,轉板到上級資本市場,市級財政按照轉板後的獎勵標準差額補足。對於通過借殼上市將域外上市公司遷至我市的企業,享受與首發上市企業同等待遇。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也要根據各自條件安排相應資金,用於上級財政資金配套和扶持本地企業上市。
(二)建立激勵機制。市金融辦每年年初向各縣(市)區下達年度企業上市目標任務,確定上市板塊和上市數量。市政府將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督導,了解工作開展情況,加大對企業上市工作的考核和督導力度。對各縣(市)區企業上市進展情況,市政府將進行排名。對企業上市工作完成好的縣(市)區,市政府將進行通報表揚;對企業上市工作進展緩慢和沒有任何進展的縣(市)區,市政府將實施重點督導,問題嚴重的將進行通報批評。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要增強推進企業上市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支持企業上市作為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重要工作來抓。嚴格落實領導分包制度,黨政一把手和分管領導每人要分包一家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後備企業,每家分包企業要指定專門的聯繫人做好企業上市服務工作。分包領導要切實加強與擬上市企業的聯繫,建立不定期走訪制度,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分包企業,了解企業上市進程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收集掌握相關困難和問題並及時協調解決。
(四)最佳化市場環境。對進入上市程式的企業,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開闢“綠色通道”,提供高效服務。列入上市後備資源的企業在股份制改制上市過程中,一次性發生的房產、車輛等權證過戶費,按照企業更名手續辦理,企業用水權、用電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無償過戶,涉及國有資產的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從快辦理。對企業上市融資項目,市規劃、國土、發改、環保、商務等部門要優先安排建設用地,優先辦理項目審批、環評等相關手續。國土、國資、財政、國稅、地稅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細化優惠政策並依法落實,支持企業上市。市發改部門要積極推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髮展,最佳化政策環境,引導和聚集社會資金投向上市後備企業。市工信部門要積極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優先為上市後備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市銀監部門要指導銀行優先為上市後備企業提供貸款支持,合力營造企業上市的良好氛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對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優先安排貸款、優先提供金融服務,全力支持企業上市。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上市中介機構要改善服務,降低收費,減少企業上市成本。
(五)加強工作領導。建立由市政府市長為召集人,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為副召集人,金融、發改、科技、財政、規劃、國土、公安、環保、工信、商務、國資、國稅、地稅、住建、人社、統計、工商、司法、銀監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市級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負責全市企業上市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席會議日常工作並督促落實議定事項。各縣(市)區要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責任,強化落實,積極協調解決本地企業在上市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市直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把企業上市相關扶持政策落實到位。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和支持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唐政發〔2013〕20號),《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成立唐山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唐政函〔2008〕28號)廢止。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