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的意見

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東營市人民政府
東政發〔2020〕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提升企業規範經營水平,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助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就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上市掛牌目標任務
按照“改制培育一批、輔導申報一批、上市掛牌一批”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多方推動,對發展前景良好、具備上市掛牌潛力的企業進行重點培育。力爭到2022年,全市儲備上市掛牌後備企業100家,新增上市企業10家以上,新增新三板掛牌企業20家以上。
二、建立上市掛牌後備資源庫
加強上市掛牌後備資源庫建設,篩選一批有上市掛牌意向、主營業務突出、核心競爭力強、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入庫,形成分層有序、梯次推進的工作格局。
各縣區、市屬開發區定期報送上市掛牌後備企業候選名單,市政府定期組織擇優篩選確定上市掛牌後備企業(以下簡稱後備企業)名單並公開發布,集中資源,重點培育。
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對長期未開展實質性工作或因國家政策調整、企業自身原因等導致不再具備入庫條件的企業,及時從後備企業名單中調出。
三、增強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對後備企業新上項目,參照《東營市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激勵政策》(東委〔2018〕99號)中新引進項目有關政策給予支持,各職能部門要做好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保證生產用電、優先安排申報各類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優先申報各類上級扶持資金(項目)等工作。
對後備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參照《東營市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激勵政策》中新引進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有關政策給予支持。
市政府組織成立專門服務後備企業的融資擔保公司和政府引導基金,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四、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對影響企業上市掛牌進程的歷史遺留問題,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相關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創新工作方式,簡化處理程式,限期加以解決。對重大疑難問題,由市金融辦負責匯總,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解決。
後備企業因按照上市掛牌要求進行財務規範而增加的地方財政貢獻,由同級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後備企業自然人股東因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轉增股本而增加的地方財政貢獻,由同級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五、切實用好獎金激勵
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市財政每個企業安排資金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700萬元,獎勵證券公司保薦代表人300萬元。
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市財政每個企業安排資金6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600萬元。
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市財政每個企業安排資金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140萬元,獎勵證券公司項目負責人60萬元。
外地上市公司將註冊地和主營業務遷入我市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700萬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將註冊地和主營業務遷入我市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140萬元。
企業在省政府批准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並進行直接融資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10萬元。
六、最佳化服務環境
各級各部門、單位要把後備企業作為重點服務對象,開闢“綠色通道”,優先辦理立項、土地、規劃等手續。
企業上市掛牌過程中,需相關部門、單位就職責範圍內事項出具有關證明材料的,要依法依規及時辦理。
各相關執法部門對後備企業開展現場檢查時,需提前制定檢查工作方案,並向市政府報備;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應以幫扶指導為主,積極幫助企業規範經營,對確需進行的行政處罰事項,需提前向市政府報備。
七、強化督導考核
加強對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的督導調度,建立工作檯賬,一月一調度,一月一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納入市政府重點督查事項,跟蹤督促推進。
將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提高考核分值,最佳化考核辦法。對上市掛牌工作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縣區、市屬開發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八、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東營市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市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建立會商工作機制,定期研究,協調配合,形成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合力。各縣區、市屬開發區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做好本轄區企業上市掛牌工作。
本意見由市金融辦負責解釋,自2020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6日。此前制定的企業上市掛牌相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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