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街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武政規〔2018〕32號)相關要求,為加快推進蔡甸企業上市工作,促進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經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甸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蔡甸區人民政府
一、深度挖掘上市後備資源
(一)加快培育高成長性企業。各部門對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於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軟體和積體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創新企業,要早發現、早培育、早服務,加強高成長性企業跟蹤服務,構建持續有效的挖掘機制。建立高成長性企業分層次精準扶持體系,構建符合市場規律的培育機制。
(二)完善上市後備企業庫。各街鄉(開發區)和區科技和經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國資局、區工商聯等部門要摸清家底,著重篩選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主營業務突出、競爭能力較強、盈利水平較好、具有發展潛力的重點企業,建立上市後備企業庫報區金融辦匯總。對重點上市後備企業,要妥善解決其改制上市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區金融辦對全區上市後備企業庫實施動態管理,企業名單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並及時通報區人民政府和區直各相關部門。
(三)加強企業上市宣傳動員。各街鄉(開發區)和區直各相關部門要深入企業,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我區支持企業上市的優惠政策、服務措施,定期組織有上市意向的企業參加業務培訓、上市沙龍、“走進交易所”等活動,提高企業上市積極性。
二、切實提升上市服務質量
(一)建立“一企一專班”工作機制。區金融辦發布有條件、有意願的上市後備企業名單,由所在街鄉(開發區)和區直相關部門成立工作專班,確保“一企一專班”對企業進行一對一跟蹤服務,幫助企業解決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確權、稅費繳納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及改制上市前3年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需要規範的問題,切實做好企業上市全方位服務,依法依規加大支持力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對“報會”“報輔”和“金種子”企業進行相關檢查時,應當以幫助整改規範為主。如確需對上述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及時通報區人民政府。
(二)完善“一站受理,十日辦結”服務機制。上市後備企業需要政府部門協調解決其上市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可直接向區金融辦提交申請,按照“一站式”服務流程,由區金融辦統一接收、統一轉辦、統一督辦。區金融辦根據企業開具的問題清單,向相關街鄉(開發區)和區直相關部門下達任務書,各單位應當在收到任務書後10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向區金融辦反饋辦理結果。
三、加大企業上市扶持力度
(一)分階段獎勵企業上市。對工商營業執照的註冊地和稅務登記的生產經營地址在蔡甸區的企業,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區人民政府獎勵300萬元。獎勵分階段撥付,對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並向湖北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的,區人民政府獎勵50萬元。對經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區人民政府獎勵100萬元;對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並在滬深交易所成功發行並上市的,區人民政府獎勵150萬元。對在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備忘錄的國家或者地區的交易所上市(包括直接上市和間接上市)的,區人民政府獎勵200萬元。在2019年1月1日以後成功上市或者將上市公司遷入我區的,區人民政府給予配套獎勵(境內上市企業獎勵300萬元、境外上市企業獎勵200萬元)。企業成功上市的,可一次性從所獲獎勵資金提取相當於募集資金總額的2‰,獎勵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高管,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同時,跟蹤協調落實省、市獎勵政策。
(二)落實項目用地支持政策。上市後備企業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出讓方式處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可按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核定。對企業首發上市及再融資募集資金的投資計畫項目用地,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核准預審並及時報批。
(三)加大資源傾斜力度。區金融辦定期將上市後備企業名單通報給市、區兩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引導基金受託管理機構,區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引導基金及子基金要向上市後備企業傾斜。定期舉辦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會,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上市後備企業給予資金支持。區直各有關部門申請和安排各類專項補貼資金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企業。
(四)積極引入優質中介機構及專業人才。鼓勵境內外各大知名投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參與我區企業上市服務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和上市後備企業引進人才,並按照我區有關人才政策規定執行。
四、完善上市工作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蔡甸區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名單附後),統籌協調全區企業上市工作。各相關單位應當全程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在改制、輔導、上市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名單,實施區領導結對扶持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實現上市。
(二)完善考核機制。對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上市工作任務設定量化指標,納入績效目標考核。建立問責機制,對在服務企業上市過程中不擔當、不作為的典型案例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
(三)加強隊伍建設。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企業上市工作服務職能,通過引進專業人才、購買專業服務、整合社會資源、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等方式,加強上市工作隊伍建設,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切實推進企業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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