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表彰全市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通報

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在全市組織開展創建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活動的通知》(甬政辦發〔2009〕180號)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開展“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創建活動,努力構建體制完善、運作規範、服務優良、監管有力的政府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取得了明顯成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表彰全市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通報
  • 發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甬政發〔2009〕101號
【發布日期】2009-12-14
【生效日期】2009-12-1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寧波市
關於表彰全市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通報
(甬政發〔2009〕10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根據市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創建辦法,在各縣(市)區政府申報推薦的基礎上,經市有關單位組織考評,市政府決定對江東區、慈谿出口加工區(經濟開發區)兩個區級和餘姚市小曹娥鎮等30個鄉鎮(街道)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授予“寧波市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稱號,並給予通報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單位再接再厲,紮實工作,深化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的探索和實踐,更好地發揮示範作用。全市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要學習借鑑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好做法、好經驗,以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操作和監管工作為目標,以推進公共資源的市場化配置為重點,不斷提高我市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水平。
附屬檔案:寧波市示範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名單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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