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

《關於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著眼於增強科技創新內生動力,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由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若干措施從9個方面提出25條改革政策和要求,按照能放盡放的要求,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賦予項目負責人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和項目調整權,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充分釋放創新創業活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1年9月30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通知,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關於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已經河北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30日

內容解讀

完善科研人員獎勵激勵機制
若干措施通過落實基本科研業務費激勵機制、實行績效工資總量動態調整等措施,實現“有錢可發、發得出去”,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拓寬獎勵經費來源渠道。落實基本科研業務費激勵機制,在部分高等學校、省屬科研院所開展基本科研業務費制度試點,所需資金從省級高等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省級創新能力提升專項資金中解決。允許試點單位從基本科研業務費中提取不超過30%作為獎勵經費。
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項目經費100萬元以下的部分,間接費用比例不超過30%,100萬元至3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25%,300萬元以上的部分不超過20%;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不超過60%。間接費用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可全部用於績效支出,並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個人和青年人才傾斜。
暢通獎勵經費發放渠道。對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績效工資總量實行動態調整,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向承擔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斜。
創新科研經費投入支持方式
根據科研活動規律和特點,若干措施對預算科目做了進一步精簡合併,明確科研項目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直接費用預算。
科研經費“包乾制”是科研經費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目的是要把科研人員從大量的報表、繁瑣的票據、複雜的審批程式中解放出來,讓科研人員可以潛心向學。2020年開始,河北省在省自然科學基金的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試點“包乾制”,取得了很好效果。
進一步擴大經費“包乾制”實施範圍。在項目層面,總結試點經驗,擴大試點項目範圍,增加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項目、優秀青年基金項目兩個人才類項目,以及創新能力提升科技計畫中的軟科學研究專項。在機構層面,省級探索在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乾制”試點。在經費與科研任務掛鈎方面進行有益探索,落實科研院所自主權。
暢通科研經費支出管理“綠色通道”
暢通科研經費支出管理“綠色通道”。簡化科研儀器設備採購流程、簡化科研項目驗收財務管理等措施。其中,明確提出改進“三公”經費支出管理,對為完成科研項目任務目標、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統計範圍,不受零增長要求限制。
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項目承擔單位要確保每個項目配有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為科研人員在預算編制、經費報銷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創新財務報銷服務,鼓勵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申報國家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推動科研經費報銷數位化、無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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