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大創新”2022年行動計畫》由山東省政府印發,“三個十大”細化實化目標任務,既聚焦2022年目標任務,也著力為一季度“開門紅”和上半年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提供強力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大創新”2022年行動計畫
- 印發單位:山東省政府
“十大創新”2022年行動計畫
科技研發創新2022年行動計畫
一、工作目標
省級科技創新發展資金增長10%,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增長1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3萬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3萬家;規模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提高2個百分點左右;技術契約交易額達到3000億元,創新綜合實力大幅躍升,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建設全面起勢。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提高科技研發投入。
1. 強化基礎研究策源能力。啟動省基礎研究十年行動,力爭省級財政基礎研究投入增長10%以上。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碳中和、海洋科學等領域,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基礎研究項目,解決“卡脖子”技術的基礎理論和技術原理問題。(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2. 強化產業關鍵技術攻關。聚焦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氫能等領域,組織實施100項左右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實行“工作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推進。以解決產業鏈空白、薄弱、短板環節為重點,組織實施一批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項目,支持42條關鍵產業鏈“鏈主”企業與上下游企業協同攻關。(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 推動科技賦能產業發展。聚焦公共安全、智慧農業等領域,再啟動一批“技術攻關+產業化套用”重大科技示範工程。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產業攻關,對已突破“卡脖子”技術並轉向大規模產業化的優質項目進行全要素賦能支持。紮實推進7個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高質量建設,爭創3-4個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一業一策”推動12個傳統產業數位化轉型。對產業技術研究院、高等技術研究院、能源研究院建設成效進行全面評估評價,催生重大科研成果,解決產業發展難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4. 健全新產品推廣套用制度。完善省級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高端軟體等推廣目錄,落實新產品保險補償等相關政策,推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軟體研發及推廣套用。年內新增推廣套用首台(套)產品200項以上。(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二)強化科技平台載體賦能。
5. 力爭更多國家級重大科技創新平台落地。完善海洋實驗室組建方案,整合國內涉海優勢創新力量,全力爭創海洋國家實驗室。對新升級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沒有配套資金要求的,省級科技創新發展資金給予每個平台1000萬元經費支持。力爭獲批2家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1家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實現“零”突破。(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6. 培育國家戰略科技後備力量。制定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台資金管理辦法。出台支持省實驗室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高標準建設6家省實驗室,新啟動4家省實驗室建設。最佳化整合農業、醫藥衛生等領域省重點實驗室,在前沿交叉學科新建省重點實驗室20家。布局新建3-5家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30家省技術創新中心、2-3家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加快建設濟南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7. 做大做強高能級平台。推動吸氣式發動機熱物理試驗裝置等2項設施儘快落地,謀劃一批省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快中科院濟南科創城、中科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中國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島)、未來網路研究院、量子國家實驗室濟南基地等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8. 促進各類園區發展。支持有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依託省級以上高新區等創新載體,新建一批開放式大學科技園,依據建設發展績效給予每家省級開放式大學科技園最高1000萬元獎補。實施農業科技園區建設2.0工程,制定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實行“有進有退”動態管理。堅持陸海統籌,啟動建設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三)培優做強科技創新主力軍。
9. 壯大科技型企業隊伍。加強科技型企業孵化載體績效管理,遴選50家左右品牌孵化載體。完善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政策體系,打造科技型企業培育升級版,力爭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3萬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3萬家,培育科技領軍企業200家。實施領航型企業培育計畫,積極培育“專精特新”、單項冠軍、瞪羚、獨角獸等優質企業。(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0. 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實施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20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業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建設省級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推動科技創新資源共享。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建立研發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研發機構認定為“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省屬企業研發投入增長10%以上,在經營業績考核中對研發費用視同利潤予以加回。(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
11. 提高科技金融服務能力。強化科技保險工作,完善覆蓋科技型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環節的保險保障政策。加快建設濟南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探索建立完善覆蓋科技創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態鏈。(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
(四)最佳化創新成果轉移轉化環境。
12. 持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積極承接國家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改革試點,樹立正確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評價導向,加速科技成果產出和套用轉化。大力實施“揭榜掛帥”升級版,試行“賽馬制”。出台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措施,實施以信任和績效為核心的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深化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單位改革,對成果轉化技術契約年度到賬額1000萬元以上的科技人員,所在單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級職稱崗位,享受相應待遇;技術契約年度到賬額3000萬元以上的科技人員,其轉化收益分配比例可“一事一議”商定。(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13. 暢通科技成果轉化渠道。支持省屬高校及科研院所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加強國家、省級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建設,指導年內開展技術經紀(經理)人培訓1000人次以上。鼓勵高校院所探索建立“概念驗證中心”,布局建設一批中試示範基地。(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
14. 強化開放合作。啟動高端創新資源服務山東計畫,建立全省科技合作重點需求清單,支持各市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和重點院校精準開展高層次合作項目,符合條件的納入省重點研發計畫予以支持。動態調整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加大關鍵技術、重要設備及零部件進口貼息支持。加快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建設。(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三、推進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對科技創新政策、省委科技創新委員會工作要點等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的督查,建立省委科技創新委員會牽頭抓總,各成員單位高效協同的工作機制。發揮省科技創新戰略諮詢專家委員會作用,常態化開展重大事項決策諮詢。(牽頭單位:省委科技創新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二)強化政策保障。將研發投入和人力資本投入作為重大產業項目審批重要條件,優先支持研發投入和人力資本投入較高的項目申報重大產業項目。符合規定的科技創新工業項目可享受地價優惠政策,在確定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的70%執行。(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
(三)推動政策落實。全面梳理科技創新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平台作用,組織科技創新政策系列宣傳活動。加強政策解讀,全方位推動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建立政策落實督導機制,根據督查結果,對落實不力的市予以通報批評。(牽頭單位:省科技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