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意見》是河北省農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引關於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意見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意見
- 發文字號:冀統制字〔2006〕69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農業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16日
《關於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意見》是河北省農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6日。
《關於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意見》是河北省農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6日。檔案原文各設區市農業局,邯鄲、邢台市農辦:為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
為引導農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全面理解、準確把握中央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以下簡稱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保障流轉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係...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第二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在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第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
二、規範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三)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承包農戶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引導農戶長期流轉承包地並促進其轉移就業的扶持政策體系,對流轉期限3年以上、經營規模...
(一)指導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以黨的十七屆三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穩定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為基礎,以最佳化農業生產要素配置、發展現代農業為目標,以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和服務機構為抓手,以培育規模經營主體、強化示範帶動為重點,以加大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為保障,正確引導,強化服務,規範管理,促進...
《義烏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實施意見》是2007年7月20日發布的檔案,持有平等協商、依法、自願的原則。檔案通知 為了鼓勵和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流轉行為,大力實施農業企業化行動,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促進農業經營規模化、組織化程度的提高。根據2005年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
《銀川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是銀川市施行的辦法。銀川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積極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結合...
第一條為了保證土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規範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
九江市政府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實施順利開展的意見,讓土地提升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全面提高。中文名 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實施意見 類別 地方法規 地區 九江市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中共阿壩州委阿壩州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意見是為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健全土地流轉管理制度,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以下簡稱“土地流轉”)依法、規範、有序、穩妥進行,促進農業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現...
2015年8月10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45號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試點任務、組織實施3部分。 試點任務是: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維護農民土地權益;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強農村金融...
按照完善管理、加強服務的要求,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市場化流轉的進程,促進土地集約化經營向規範化、標準化方向發展,確保全省現代農業發展速度顯著提高。 二、完善工作措施,促進農村土地流轉 (四)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代表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9〕1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以下簡稱土地流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實施意見》(合發〔2009〕1號)精神,鼓勵、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提高農業經營規模化、組織化程度,根據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市政府《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
——1995年3月28日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於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的意見》隨著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要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在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1996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九五”時期和今年(1996年)農村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少數經濟發達地區,農民自願將部分“...
為進一步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以下簡稱“農村土地流轉”),促進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推動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若干問題的意見》(皖政〔2009〕13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2009年1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9〕13號印發《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分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探索創新農村土地流轉的有效形式、支持各類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維護農村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和服務5部分28條。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規範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係受法律保護。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第八條 鄉鎮應明確承擔農村土地承包(...
建立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資料庫,建立全市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台賬;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各地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全市土地流轉過程遇到的問題;負責對縣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提供規範契約文本,並指導做好流轉契約的簽訂、續簽、變更;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
第一條 為維護土地流轉雙方合法權益,保障土地經營業主對轉入土地的經營權,規範農村承包土地流轉經營權證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
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冀辦發【2009】7號為進一步推動我省農村土地(不含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以下簡稱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明確,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以下統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堅持依法有序、自主自願、穩妥推進、風險可控的原則,按照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經營權流轉有關要求,以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出發點,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
三、創新土地流轉機制,規範土地流轉程式(五)鼓勵多種形式流轉農村土地1.鼓勵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包給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契約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約定的條件對原承包方負...
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株洲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局委辦: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株洲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
通過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積極發展林下經濟,農民的林地承包權益得到保障,林地經營收益不斷提高。(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有序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進一步發展。一是加強土地流轉規範化管理。2014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
科學界定“三權”內涵、權利邊界及相互關係,逐步建立規範高效的“三權”運行機制,不斷健全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培育新型經營主體,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實保障。
2023年2月,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21號)廢止。發布歷程 於2003年12月16日經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奉賢區促進農業規模經營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暫行辦法》是為認真貫徹落實市農委《關於切實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工作的通知》(滬農委[2012]8號),進一步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高效、有序流轉,提高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程度,促進農業產業能級提升,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的。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意見》(粵府辦〔2019〕16號)精神,解決我市農村承包土地的細碎化問題,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促進我市農村承包土地有序規範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的可持續發展,提高我市現代農業、特色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現制定本實施方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