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意見》是2009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洛陽市政府
- 發布文號:洛政〔2009〕57號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發布日期:2009-04-13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意見》是2009年發布的檔案。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意見 (洛政〔2009〕5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9〕1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為引導農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2014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1] 中文名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發布時間 2014年11月 發布單位 中共中央辦公廳...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已經農業農村部2021年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以下簡稱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保障流轉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2009年重點改革的指導意見 (洛政〔2009〕87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2009年重點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當前的改革發展形勢,現就我市加快推進2009年重點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2009年重點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12日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農村改革,進一步最佳化配置農村土地資源,推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經營,加快推進高原特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農業部日前發出《關於做好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通知》。通知指出,在當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模擴...
一、充分認識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重要性 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保持農村穩定的制度基礎。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必然要求,符合黨在農村的一貫政策。正確引導和規範農村...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集中開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護農民土地權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健全農村治理體系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事關農村長遠發展和億萬農民切身利益。開展這項工作,有利於強化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穩定農民土地經營的預期,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有利...
(五)鼓勵多種形式流轉農村土地1.鼓勵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包給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契約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約定的條件對原承包方負責。2.鼓勵承包方之間為農業生產經營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實施意見》(豫發〔2014〕2號)要求,為2017年基本完成全省農...
洛陽市孟津區農業農村局是洛陽市孟津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重要性檔案,制定部門規章。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二)統籌推動全縣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
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2號)、《中共河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豫農領發〔2021〕2號)、《中共洛陽市委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洛發〔2018〕26號)、《中共洛陽市委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洛發〔2021〕13號)等檔案...
——1995年3月28日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於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的意見》隨著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要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在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1996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九五”時期和今年(1996年)農村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少數經濟發達地區,農民自願將部分“...
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第十一條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
為加強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的工作指導,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及相關政策,制定本規範。第一條 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內,進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的,適用本規範。本規範所指農村土地經營...
(合發〔2009〕1號)精神,鼓勵、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提高農業經營規模化、組織化程度,根據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市政府《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意見》(合政〔2008〕93號)的要求,現就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和...
玉林市人民政府 為加強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促進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健康有序開展,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結合我市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建...
2023年3月26日,《成都市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實施辦法》將正式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以下簡稱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現代都市農業加快發展,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
(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報送的材料予以初審。材料符合規定的,及時登記造冊,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書面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補正。 (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
三、切實加強農村土地流轉和進城農民土地權益保護 (五)保護進城農民合法土地權益。全家或部分成員遷入城市、小城鎮落戶的,根據農民意願,在一定時期內依法依規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及農房收益權或使用權,其享有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收益的分配權利。允許通過城中村改造實現身份轉換的農民繼續...
2013年9月2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13〕52號印發《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補充意見》。該《意見》分探索多種形式流轉農村土地;支持各類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加大土地流轉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和服務,完善流轉服務體系,指導流轉契約簽訂,健全流轉登記制度,開展流轉契約鑑證4部分。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等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經營權流轉及流轉契約的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相關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土地經營權流轉及流轉契約的管理工作。第...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工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