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市屬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
各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市屬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
為引導農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2014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檔案背景 伴隨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和《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的...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全文如下。伴隨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農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明顯加快,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已成為...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61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閩政...
農業綜合開發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指導意見 為了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現...
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是中共河北省委頒布的政府檔案。基本信息 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冀辦發【...
加快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推進資源資產整合和產業最佳化升級,全面增強農墾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四、支持引導有利於適度規模經營的體制機制創新 (八)支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2004年,國務院頒布《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明確了關於“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的規定;2014年,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要求大力發展土地流轉和適...
(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有序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進一步發展。一是加強土地流轉規範化管理。2014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今年(...
2014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對農村土地流轉的亂象進行規範,設計頂層紅線,定調“三個不能搞”,劃出三條紅線,以引導農村土地健康流轉。這三條底線為:...
加快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推進資源資產整合和產業最佳化升級,全面增強農墾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四、支持引導有利於適度規模經營的體制機制創新 (八)支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新華網北京11月20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61號)精神,遵循中央確定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按照工作總體要求,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
農業部關於印發《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規範(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
為平穩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下簡稱土地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中文名 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的意見 性質...
為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若干意見》(閩政[2011]53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市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現就有序推進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六、紮實推進農村改革,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26.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創新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方式,積極探索適度規模經營的多種有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若干問題的意見》(皖政13號)等要求,...
按照2015年中央1號檔案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61號)有關精神要求,現就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城鄉統籌發展,有序推進農業生產的集約化、規模化,逐步實現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心為載體,逐步建立健全“農戶自願、依法有償、政府引導、規範有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
2014年11月20日,農業部、國家檔案局以農經發〔2014〕12號印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辦法》。該《辦法》共22條,由農業部、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知 農業部 國家檔案局關於印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
為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創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以下簡稱土地流轉)機制,實現土地集約化、規模化經營,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快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現就加快推進我市農村土地流轉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為適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新形勢,加強我區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落實《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
中央農辦、國土資源部、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範的意見》(農經發〔2015〕3號)以及《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川...
農村土地流轉的機制是市場調節,引導農村土地流轉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則,不平調、不颳風、不下指標,切忌搞形式主義。三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主導產業發展條件、非農產業發育程度、勞動力轉移和社會保障狀況等,...
三中全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9〕1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以下簡稱土地流轉)工作...
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持久活力,有利於明晰土地產權關係,更好地維護農民集體、承包農戶、經營主體的權益;有利於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推動現代農業發展...
2009年6月2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9〕33號印發《關於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若干問題意見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堅持農村土地流轉的基本原則、探索多種形式流轉農村土地、支持各類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3.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號)、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