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區促進農業規模經營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暫行辦法

《奉賢區促進農業規模經營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暫行辦法》是為認真貫徹落實市農委《關於切實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工作的通知》(滬農委[2012]8號),進一步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高效、有序流轉,提高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程度,促進農業產業能級提升,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的。

檔案簡介,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工作措施,保障方法,工作要求,附則,

檔案簡介

各鎮人民政府、社區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農委《關於切實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工作的通知》(滬農委[2012]8號),進一步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高效、有序流轉,提高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程度,促進農業產業能級提升,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暫行辦法。

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城鄉統籌發展,有序推進農業生產的集約化、規模化,逐步實現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心為載體,逐步建立健全“農戶自願、依法有償、政府引導、規範有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和組織服務體系,為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奠定紮實的基礎。

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有序、自願、有償的原則。在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堅決制止和杜絕亂占濫用耕地等無序流轉現象,引導農民依法、規範、高效流轉。
2.堅持本土化、規模化經營的原則。鼓勵組建村經濟聯合社,引導本籍種田能手、農業龍頭企業、規模型合作社與產業布局對接,聯動發展,提升產業能級,確保產業產品安全。
3.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聚焦農田保護和發展特色產業,依據各鎮產業布局、種植面積和財政狀況等實際,分類指導、差別獎勵,確保各項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確保質量和效益。
4.堅持共建共享、強村富民的原則。創新土地利用機制,促進城鄉資源的均衡配置,共建共享,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逐年提高農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作目標

力爭使全區農民24.41萬畝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權土地和農民自留地)基本實現委託村經濟聯合社規範流轉,在條件成熟的地區先行推行。逐步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規範種養行為,提升農業產業能級,培育農產品品牌,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改善農村環境,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工作措施

為了更好地鼓勵引導農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規範流轉、更好地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更好地執行現行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獎補政策:
1.規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鼓勵農戶自願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村經濟聯合社統一流轉,並通過鎮土地流轉中心平台規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手續。由村經濟聯合社進行產業規劃布局,並與本籍種田能手、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有效對接,形成產業特色,促進適度規模經營,切實維護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從2013年起,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自願把確權的實有土地委託村經濟聯合社進行統一流轉的農戶給予每年每畝200元的補貼。
2.推進糧食蔬菜適度規模經營。充分發揮村經濟聯合社指導、協調、統籌作用,鼓勵本籍種田能手、農業龍頭企業、規模型合作社開展糧食蔬菜適度規模經營,包產定額,超產獎勵,確保糧食蔬菜安全。從2013年起,對村經濟聯合社從鎮流轉服務中心取得村統一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實行規模經營、規範種植,水稻生產面積超過100畝的,根據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綜合考評情況,給予村經濟聯合社每年每畝300~500元的補貼,由村核實兌現給本籍種田能手、糧食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對由區農委核准的綠葉菜規模型蔬菜生產基地、標準化園藝場、合作社,給予經營者每年每畝300元的補貼。
3.加大土地規範流轉的工作力度。明確各村是土地規範流轉的實施主體,鼓勵村幹部進一步加大土地規範流轉的工作力度,加強承包土地流轉管理。根據《關於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滬奉府[2012]24號)的有關精神,會同區規土局,擬定考核獎勵細則。
4.穩妥有序推進土地流轉工作。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實行項目申報制,各鎮(開發區)每年以總村數10%~30%的比例向區農委申報。切實加強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擬定工作細則,規範工作流程,嚴格資金監管,對全區土地流轉工作進行全過程的服務和監督,強化流轉土地的質量和效益。

保障方法

1.農民利益的保障。為確保農戶利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以稻穀折算價為計,以每年每畝不低於700斤稻穀的市場折算價兌現。
2.資金結算的途徑。各類獎補政策的財政補貼,由各鎮、開發區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結算、申報,經區農用土地承包管理中心核實,區財政、農委、審計等部門核定,由村經濟聯合社統一發放(見資金撥付流程圖)。現有的市級各類補貼政策按市農委規定執行。
3.資金承擔的比例。各類獎補政策每年需安排的資金,由區、鎮(開發區)兩級共同承擔。其中,奉城、四團、莊行鎮按區鎮70%:30%比例承擔,其餘各鎮(開發區)按區鎮60%:40%比例承擔。

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區成立由分管區長牽頭,區監察局、區農委、區財政、區規土局、區審計局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範流轉的各項工作。各鎮、開發區相應建立由鎮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制定具體工作措施。
2.強化宣傳培訓。區、鎮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途徑和手段,大力宣傳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範土地流轉的政策,堅決保護基本農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積極引導農民自覺規範委託村統一流轉,簽訂書面委託流轉協定;村通過流轉服務中心辦理流轉手續,簽訂市農委的格式書面流轉契約。要加大對新型農民、種糧大戶、種田能手的培訓,提高經營能力,增加生產效益。
3.強化責任意識。村經濟聯合社要設定經營者的準入條件,嚴格把關。村委會須加強自身責任意識,不定期對本村範圍內流入方的經營狀況進行抽查,如有發現破壞基本農田和反租倒包的現象,應及時阻止糾正和收回,對情節嚴重的不作為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求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強化部門協作。區、鎮相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合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農業部門是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產的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實現土地規範流轉,推進農業規模經營,確保農業增效;規土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農田保護情況督查;財政部門要保障土地流轉補貼獎勵專項經費;監察部門要對土地的規範流轉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監察部門對騙取區、鎮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見資金監管流程圖)。
5.強化環境建設堅持環境為先,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對各類不規範種養行為的整治力度。要杜絕亂占濫用耕地、田間違章搭建等現象,規範種養行為,有效改善農村環境。

附則

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暫行辦法由奉賢區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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